18年宅基地確權工作即將結束,3類人拿不到房產證,看看有你嗎?

農民的經濟發展一直是社會普遍專注的問題,尤其是在生活水平更加富足的今天,社會的公共福利和基礎設施更加完善。國家針對農村的交通和環境進行了各種政策的扶持,以保證農業的發展有新的機遇和挑戰。同時國家也開展了土地的確權工作,而在確權的過程中也發現了一系列的問題,比如說宅基地面積超標、樓房高度超高等,但國家對這些情況採用了寬管形式,只要繳納罰款就可以進行確權,但以下3種情況拿不到房產證。

18年宅基地確權工作即將結束,3類人拿不到房產證,看看有你嗎?

1.非本集體的城裡人

國家嚴格保障村集體的共同利益,保障農村戶口享受更多的權益。謹防城市的資本注資到農村這個大環境中,因此國家規定城裡人不允許到農村買賣宅基地,也不能在農村進行蓋房子。所有村集體房屋的流轉都是違法行為,是法律所堅決不允許的。同時戶口遷到城市的農村人,其下的宅基地也會被村集體回收。所以說這類人不能進行土地的確權工作,因為宅基地是屬於村集體所有。

2.農用地私自變更為建設用地

國家對農民的農用地採取了禁止踐踏土地紅線的措施,以保證我國耕地的18億畝紅線。但在確權的過程中卻發現有不少人私自將農用地的性質改變,在農用地中建設房屋。而國家 對這類行為進行了重點處罰,首先就是罰款處理,情節嚴重的將會拆除所在的房屋,以保證土地資源的完整性。如果出現土地破壞嚴重的行為還會收回土地,這類人自然不可能會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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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一戶多宅的情況

只要不是繼承的原因,那多餘的房屋就屬於“一戶多宅”的違規情況。而國家對宅基地的最大寬限就是“一戶一宅”,只要符合這個原則,就可以繳納罰款然後進行確權工作。而對於那些擁有一戶多宅的行為,國家不會提供相應的法律保護。同時農戶也不會拿到相應的宅基地使用證,等到房屋破損倒塌之後村集體將會把宅基地回收上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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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說有以上三種行為的要小心了,這三類情況將不會拿到確權後的“不動產權證”,也就無法享受土地的紅利政策。在未來的拆遷過程中也無法擁有雙重的賠付補貼。所以說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的農民一定要進行相關的申請工作,這樣才不會出現違規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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