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蓉上訴王寶強離婚、名譽權兩案二審維持原判,馬蓉有多大可能申請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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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主問的是:

王寶強案二審維持原判馬蓉敗訴,原因是什麼?

先看看本案的一審判決:

王寶強訴馬蓉離婚案中,法院認定馬蓉與他人存在婚外不正當關係,違反夫妻忠實義務,夫妻感情破裂,判決解除婚姻關係;

關於王寶強提出的精神損害賠償請求,因現有證據不足以證明馬蓉與他人同居,不符合婚姻法的相關規定,法院未予支持;

關於財產分割問題,因線索較多、雙方爭議較大,法院依法另行處理。


從法律的角度講,對這個判決本律師覺得是半斤八兩,沒有所謂的勝訴或者敗訴。

一、就解除婚姻關係看

王寶強向世人公佈馬蓉的出軌行為,可知在他的心裡,這個婚姻是不願意再維持了;而馬蓉在離婚訴訟中也沒有聲淚俱下的乞求複合感情、維持婚姻,再從網曝的馬蓉的出軌情形看,他對王寶強的感情只怕也沒有幾分了。

婚姻以感情為基礎,感情沒有了,法院判決的解除二人之間的婚姻關係,也就無所謂勝、無所謂敗了。

二、王寶強提出的精神損害賠償請求,因為馬蓉未與他人同居,不符合婚姻法的相關規定,法院未予支持王寶強的這一請求。未支持也就是被駁回了;

雙方都有針對對方的一個損害賠償的請求被駁回,一勝一敗,打了個平手。

三、子女撫養

兩人共生育了一子一女,法院判決一人撫養一個,也是正常的路子,不偏不倚。

這樣的處理,也無所謂勝負。

四、財產問題

因為二人財產複雜、種類較多,爭議又非常大,法院予以另案處理。

另案處理,也就是現在還沒有處理,讓他們自己再去起訴處理。

財產的分配,相信這才是他們雙方爭奪的主要戰場。

這裡或許有勝負,但還沒有進入司法程序,或者據我們所知的還沒有裁判結果。


一審法院如此認定事實,二審法院也是這樣認定。

就判決結果看,看不出馬蓉在這起連環訴訟中,其實體權利有什麼失去的。

哪怕在上訴中,馬蓉提出了過分的上訴請求和理由,但那本身就不是她應得的權利或者利益,這樣看,也就無所謂失去。

馬蓉會申請再審嗎?不會的。

在訴訟中使用一些技巧是正常的,提起上訴也是每一個公民的權利。

在正常權利獲得保護的情況下,怎麼能說是敗訴了呢?


郭廣吉律師

相信這個結果很多人會拍手叫好,畢竟馬蓉有錯在先,婚內出軌,敗訴也是很正常的事情,下面我簡單分享下自己的幾點想法:



其一,從法律上來看,對於婚內出軌可能沒有特別的懲罰界定,但婚內出軌不僅僅會引發強烈的社會道德譴責,嚴重的可能構成犯罪,是要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其二,從人性的角度出發,王寶強作為受害者,被兩個最信任的人欺騙是很受傷的,也是被廣大網友同情的。

王寶強剛發微博時,很多人也是措手不及,之後網上便是鋪天蓋地的批評馬蓉和宋喆的稿子。

王寶強作為依靠自己努力不斷取得成功的勵志典範,普通人多半是佩服和很看好他未來發展的,背後的粉絲群體也是很龐大的。




可以說馬蓉的出軌是不可原諒的,更加加深了大眾對她的憎惡,當然這些並不能左右司法公正,這個判決還是根據整個事件的發展和具體本案具體情況綜合做出的。



總得來說,這個判決是公正的,也是廣大人民群眾希望看到的結果,而關於王寶強提出的精神賠償請求和財產分割等問題還需要進一步根據線索,進行另行處理!


行攝青年

馬蓉的上訴理由是什麼?

二審法院認為,馬蓉的上訴理由不能成立,因此判決駁回馬蓉的上訴,維持原判。

馬蓉女士此前於2018年一審敗訴,其不服提出上訴。

後馬蓉上訴,但是要注意,本案其實是王馬離婚訴訟和名譽權訴訟兩個案件合併審理的。

對於離婚訴訟,王寶強是原告,法官判決認定馬蓉存在不正當關係,判決離婚,馬蓉敗訴。

二審法院的判決是:上訴人馬蓉的上訴理由均不能成立,故兩案均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意思就是說,二審法院對兩個案件都進行的審理,民事審判中,有個原則叫不訴不理,也就是民不舉官不糾。從二審法院的判決來看,馬蓉的上訴,是對全案(離婚和名譽權)的不服提出的上訴。

馬蓉會不會申請再審?

其實這個問題不重要了,如果沒有關鍵的事實和證據,再審立案都很難,更別說再審審判了。


金融犯罪刑事辯護曾傑

這個案子沒有任何爭議,一定會維持原判的,我們在以前已經多次說過這種觀點了,所以,法院判決維持原判,一點都不意外。

這次二審,馬蓉玩了一個小花招,要求申請公開審判,其實,這就是一個小伎倆,這樣案子,在沒有申請不公開的情況下,一定會公開的,馬蓉玩的這個套路,不過是自取其辱而已。

法院的判決公正客觀,依法依規,法院經審理認為:兩案一審認定事實清楚、使用法律正確,上訴人馬蓉的上訴理由均不能成立,故兩案均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馬蓉二審敗訴,那麼她還有權利申請再審嗎?理論上是可以的,條件是第一,向高法申請再審,第二,必須要有新的證據,第三,這個過程不影響執行。

今年2月11日,王寶強訴馬蓉離婚案、馬蓉訴王寶強名譽權案分別在北京朝陽法院不公開開庭審理並當庭宣判。王寶強離婚案法院一審判決解除雙方婚姻關係,並從利於子女健康成長角度出發,判決婚生子由王寶強撫養,婚生女由馬蓉撫養。


韓東言

其實,馬蓉上訴的核心訴求,就是想要回兒子的撫養權。

王寶強起訴離婚,馬蓉是有錯方,王寶強在網上說馬蓉和宋喆的事情,經過法院認定屬於事實,所以並不存在誹謗或者侵犯名譽權——即便是不好的事情,如果是事實,說出這個事實並不違法。所以,王寶強的訴求的到了法院的支持,離婚,兒子歸自己,女兒歸馬蓉。

這對馬蓉來說不是一個很壞的結果,因為就目前來看,王寶強並沒有提出別的索賠。所以,兩次開庭,法院的判決都是一樣的,事實清楚,判決也很清楚,看不出來改判的理由。馬蓉這麼死纏爛打,只不過不甘心認輸而已。

比較奇怪的是,馬蓉明明已經獲得了女兒的撫養權,還想要兒子,這個要求確實難以理解。兩個孩子,一人撫養一個,算是比較合理的判決,看得出來,馬蓉內心還是重男輕女的,撫養一個女兒還不滿意,她一定認為兒子更重要,或者,她認為兒子是王寶強的命根子,想通過索要王寶強,再給對方一擊。

這個鬧劇該結束了,現在網友已經快忘了馬蓉出軌的事了,她卻還死纏爛打,真是很奇怪。相信最後該有的報應還是會來。


張豐

法院的判決很正確啊,照目前這種情況,放眼全世界,都怕沒有哪對夫妻能複合在一起。

說實話,馬蓉這個女人的舉動,算是人間極品:

婚姻存續期間,揹著老公與老公經紀人發生婚外情,關鍵是還跟老公一起上節目、走商演、各種秀恩愛;

事情被老公曝光後,不但不悔改認錯,還在網上與老公各種懟、與網友各種互噴,一會說要曝光老公猛料,一會又說還有感情不想離婚。

在一審判其解除婚姻後,馬蓉及其團隊又是各種作,大號、小號、水軍,明著暗著齊上陣,似乎不把王寶強淹沒在口水中誓不為人。

可惜的是,王寶強身邊有著強悍的近衛軍,而馬蓉則籠絡了一批豬隊友。

在咱們國家這公序良俗的氛圍下,出軌本身就是一件可恥的事兒,跟身邊的熟人出軌更是令人不可饒恕,由於出軌引發的刑事案件多之有多,我只能說,是王寶強明星的身份拯救了馬蓉,若不然,以他少林寺弟子的尿性,你馬蓉能活的這麼瀟灑自在?

在現實生活中,夫妻因為感情不和離婚的有,經法官調解又複合的也很多,但那些問題,多是生活習慣、個人小毛病、三觀不合等,可以調和的問題,但馬蓉這種觸碰人倫底限的行為,試問哪個男人能承受的了……

在一審判決後,馬蓉以尚有感情為由提起上訴,不客氣的說,馬蓉嘴裡的“感情”估計是王寶強身上的明星效應、大額財產吧,如果她真對王寶強有感情,犯得著去出軌??

所以,奉勸馬蓉一句:散了吧,別再瞎折騰了,好好迴歸正常生活帶好女兒才是真。

喜歡俺的回答,那就關注哈……


普了次法

王寶強與馬蓉的離婚案件,法院判決依法解除兩人的婚姻關係,兒子的撫養權歸王寶強,女兒的撫養權歸馬蓉,這樣處理也是司法實踐的慣例。另外,在財產分割上,法院判決夫妻共同財產大部分歸王寶強所有,馬蓉近乎淨身出戶。我想,馬蓉是因為沒分到錢才提起上訴的吧,但她居然有那麼厚的臉皮提起上訴要求重新分割財產,實在是讓人駭人聽聞。且不說她和王寶強的夫妻共同財產本就是王寶強個人奮鬥所得,況且她還勾結情夫宋喆轉移財產,企圖把王寶強的身價財產侵吞乾淨!而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有企圖侵佔夫妻共同財產行為的一方,離婚時分割共同財產時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因此,法院判決馬蓉淨身出戶是完全合法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七條第一款 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零一條 公民、法人享有名譽權,公民的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禁止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公民、法人的名譽。

至於馬蓉想要成功申訴,我認為不太可能,因為本案審理程序並沒有瑕疵,除非她能夠拿出新的有力證據,否則是難以啟動再審程序的。這件事歸根結底是她理虧,顯然是沒有對她有利的證據的。


冰焰

啊哈!結果終於出來了,維持一審判決,這樣的結局是可以想見的!

前兩天,馬蓉發文要求公開開庭審理,引起輿論一片譁然,求仁沒有得仁,內心不知是否有點小失落?不過大家都知道,這不過是一種姿態而己,從吸引眼球與流量的角度,她成功做到了!只是隨著二審的結束,以後她還能靠什麼來蹭寶強的熱點呢?

上訴是法律賦予當事人的權利,只要你不滿意一審判決,不論你是否有推翻一審判決的證據,都可以行使你的權利,這可能就是“我不贊同你所說的,但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這句話的真諦所在吧?!

由此我們可以知道,上訴並沒有什麼了不起,無非就是耗時間,拖延離婚生效的時間,希望以此多分一點財產啊,以及達到其他一些目的罷了!

寶強之前公開檄文己經把事實說得一清二楚了,既然二審維持原判,說明不存在什麼名譽權糾紛,那就意味著寶強說的都是真的。既然不愛,心有他屬,那就分開,何必還要綁住寶強呢,居心何在,那不是昭然若揭嗎?

既然不是什麼拿得上臺面的事情,就接受結果,好好修行,過各自的人生吧!


打虎拍蠅

不太可能申請再審了。

即使申請再審,也和二審一樣,僅僅是馬蓉為了博眼球、博關注而已。不會對判決結果產生任何影響。

為啥說這個判決就定了,不會再產生啥影響了呢?我們看看一審都判了啥:

  • 王寶強在一審中提出精神賠償,法院否決了;

  • 馬蓉在一審訴王寶強侵害名譽權,法院也否決了。

  • 法院在一審中的主要判決就是:宣判離婚,和兩個孩子的撫養權。

馬蓉上訴,然後二審,因為馬蓉並沒有提出新的、充分的證據,所以二審維持原判。

這是一個並不複雜的案子,法院也就是判了理論和兩個孩子的撫養權,根本不存在什麼推翻的空間。

馬蓉如果為了博取大家眼球和關注,申請再審,大家願意配合的就配合一下;不願意配合的就不理她就是了。

話說回來,馬蓉之後沒有王寶強的熱點可以蹭,這次可能是最後的機會了。

所以這樣看她還真可能再上訴呢,你覺得呢?


DreamMaker造夢者新風

事實是誰想抹也抹不掉的,只有大膽承認錯了還有可能得到人們的寬恕,做了卻死不承認還汙衊對方的人可想而知她是沒有可恥之心的,不知道什麼是丟臉的事,一個女人最重要是名聲,尚且為了真愛還有情可原,只是為了滿足肉慾,貪錢色無悔改,還賴著不離婚打官司,沒事就跳出來讓人們記憶猶新想忘記都難。還想跟著享受衣食無憂的生活,這好事不好找了,不會賺錢給你再多錢也會有敗完的時候。事情塵埃落定,希望媒體對這種人少報導了,因為都吐過好多次了,讓心靈清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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