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禮不得超過2萬:為什麼男方一致支持 女方卻齊齊反對?

因為一份《惠安街道辦紅白喜事操辦標準》,河南省開封市蘭考縣被推上了風口浪尖。在這份標準裡有一條規定:訂婚彩禮不超過兩萬元,索要彩禮“嚴重者”以販賣人口或詐騙論處。支持者聲稱規定合理,有利於打破不合理的彩禮陋俗;反對者聲稱,這屬於權力濫用,法治素養不足。

而熱議的網友更是尖峰對麥芒,誰也不讓誰?那麼,到底是哪一方有理呢?

彩禮不得超過2萬:為什麼男方一致支持 女方卻齊齊反對?

彩禮,又稱聘禮、聘財或者訂金彩禮,其意義是送彩禮之後,男女雙方婚約正式締結,一般不得反悔。然而,隨著時代的發展,彩禮卻漸漸被賦予了不同的含義:

有些地方會將彩禮當作“面子工程”,彩禮越多,越是顯得自己財大氣粗,高人一等;

有些地方會將彩禮當作“謀財”的一種手段,動輒幾萬、幾十萬的彩禮讓經濟條件不好的男方苦不堪言;

還有些地方會將彩禮當作“愛得是否夠深”的衡量標準,彩禮越是豐厚,表示男方對女方越好。

彩禮不得超過2萬:為什麼男方一致支持 女方卻齊齊反對?

實際上,種種彩禮陋俗不僅沒有起到加深男女雙方感情的作用,反而給雙方帶來了不少危害。

這種危害體現在多種方面:

一是經濟危害:

在那些將彩禮視為面子工程的地方,並非所有家庭都是真的家財萬貫。對那些“貧下中農”來說,為了掙面子四處舉債,拼湊天價彩禮。結婚的時候是風光了,婚後卻往往陷入揭不開鍋的窘態。不得不累死累活,耗費婚後十幾年的時間來還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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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感情傷害:

在許多彩禮故事中,原本小兩口是郎情妾意、如膠似漆。結果為了所謂的天價彩禮,男方絞盡腦汁仍無法達到女方父母的要求;而女方卻一味覺得男方是因為不夠愛自己才不願意拿出足夠高的彩禮。於是,雙方互相埋怨、罅隙漸生,最終走上了感情破裂的不歸路。

彩禮不得超過2萬:為什麼男方一致支持 女方卻齊齊反對?

誠然,對女方來說,父母養育了自己幾十年,如今自己就要離家出嫁。由男方出多一點的彩禮來報答補償父母也是孝心的一種體現。

只是,現在時代已經不同,男女平等不再是一句空話。女方出嫁後仍然可以對自己的父母盡孝,甚至還可以讓男方一起孝順自己的父母。因此,不需再固執的苛求男方拿出天價彩禮。

彩禮不得超過2萬:為什麼男方一致支持 女方卻齊齊反對?

彩禮的多少,還是根據男女雙方的實際經濟情況來安排比較合適。畢竟,結婚後就是“同富貴,共患難”的一家人了,因為天價彩禮讓男方陷入經濟泥潭,女方就能過得幸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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