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異女子再婚 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彩禮”

膠東在線11月1日訊(記者 侯嘉偉 通訊員 張玉昌 朱永 姜麗平)在許多地方,給彩禮成為結婚娶媳婦約定俗成的事,這本身無可厚非,畢竟沒有物質的精神是空洞的。但有的人把彩禮當作發財之道,就走向了相愛而婚的反面,馳離了婚姻的軌道。

10月11日,開發區公安分局鴻富路派出所民警通過研判,在某超市將正與男友逛超市的在逃嫌疑人於某當場抓獲。

於某,女,聊城人,35歲,現離異,有一個5歲的女兒。6年前,於某在老家經別人介紹認識了男子小王,當地彩禮風俗盛行,小王結婚給了於家10餘萬元彩禮錢,王家勒緊腰帶把家底都拿出來,還欠了些外債。幾個月後,兩個人就結婚了,但婚後並不美滿,兩人因性格不合,常常吵架鬧矛盾,最後鬧到了離婚的地步。小王花了高昂的彩禮,才娶到媳婦,不甘心離婚,勉強和於某過日子。

最終,2019年5月,於某向法院起訴離婚。於某到法院起訴後,就搬回了孃家居住。她將要離婚的消息,一傳十,十傳百,很快就有媒人到家裡說親,家裡的門檻都要踏破了。

於某想,再婚就會得到高額彩禮,於是心動了。於某與小王未辦理離婚手續的情況下,就與鄰村一名男子小史訂了婚,並收取了史家12萬彩禮和2000元茶水費。

幾天後,當小史還沉浸在將要結婚的喜悅中時,接到於某打來的電話,通話中一個男子自稱是於某的丈夫,對小史一頓辱罵,並告知小史,於某現在還沒離婚,現在她還有丈夫。

小史這才恍然大悟,遂找到當時介紹對象的媒人及於家人理論,於某迫於無奈,退還了小史10萬元彩禮錢,其餘的那部分錢,於某以各種藉口不歸還。

而後,於某以同樣方式還詐騙鄰村男子小張,後來於某為躲避張、史兩家人的催款,獨自一人來到煙臺打工,在工廠內又結交了一個新男友,本打算開始新生活,不料警察找到了她。

目前,於某已被煙臺警方依法移送給聊城警方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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