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交警要求車上還要配備反光背心,是真的嗎?

白雲

不是的,很多朋友都誤讀了新出的規定,不是說汽車年檢的時候沒有反光背心就不讓過。



新規定是2018年及以後出廠的新車,必須配備一件反光背心。該規定只適用於2018年1月1日起新出廠的汽車,要求汽車生產廠家在新車出廠時配備反光背心,或者車主或者駕駛人自行購買。也就是說不需要所有車主車上都必須要配備反光背心。



年檢中增加反光背心檢查項目,也是僅僅針對2018年1月1日起新出廠的汽車。18年以後的新車年檢車上就必須要有反光背心了,否則不能通過年檢。同時新修訂的《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中比較重要的有還有電動車窗必須要具備防夾功能;不能隨便懸掛與車輛品牌不符合的廠標;純電動車起步應發聲警示等等。



自己到網上買一個反光背心也很方便,二三十塊錢。而且就算沒有相關硬性要求,車裡備一個反光背心也挺實用,特別是夜晚在高速公路應急停車的時候。




車問診

新修訂發佈的國家標準《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將於2018年1月1日起實施,該標準確實有這樣的規定:“汽車(無駕駛室的三輪汽車除外)應配備1件反光背心”,其目的是保證汽車在夜間、黃昏、雨霧天等低能見度下發生故障或其他意外情況時,提升駕駛人下車在道路上行動時的可視認性,防止次生事故的發生。

該規定只適用於2018年1月1日起新出廠的汽車,要求汽車生產廠家在新車出廠時配備反光背心,不需要車主或者駕駛人自行購買。對2018年1月1日之前已出廠但尚未登記上牌的汽車,以及當前在用的汽車,並沒有配備反光背心的要求。

反光背心和機動車三角警告牌一樣,都是為了防止在緊急情況下發生次生事故的汽車安全裝備。因此,為了保證自身的安全,駕駛員配備一件反光背心很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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