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改房”的徵收補償方式,是有房一族的福音嗎

伴隨著城市化進程的不斷推進,人們的生活水平有了很大的改變與提升。但是,也相應衍生出了一些不利因素。尤其是各種拆,各種建,導致美好的城市化進程變成了泡沫,虛有其表而已。城市化固然好,但是更重要的是民心建設,而非表面的樓房建設、綠化建設。

“房改房”的徵收補償方式,是有房一族的福音嗎

房改房,是指於1994年國務院發文實行的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產物,是我國城鎮住房由從前的單位分配轉化為市場經濟的一項過渡政策,現如今又可以叫做已購公有住房。已購公有住房,是指城鎮職工根據國家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城鎮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規定,按照成本價或者標準價購買的已建公有住房。

“房改房”的徵收補償方式,是有房一族的福音嗎

那具體的補償方式到底是什麼?

1、依照成本價購買該房的,其產權屬於個人所有,補償按照合法建築房屋來進行徵收補償;即補償如下:

(1)房屋補償費(房屋重置費),用於補償被拆遷房屋所有權人的損失,以被拆遷房屋的結構和折舊程度劃檔,按平方米單價計算。

(2)週轉補償費,用於補償被拆遷房屋住戶臨時居住房或自找臨時住處的不便,以臨時居住條件劃檔,按被拆遷房屋住戶的人口每月予以補貼。

(3)獎勵性補償費,用於鼓勵被拆遷房屋住戶積極協助房屋拆遷或主動放棄一些權利如自願遷往郊區或不要求拆遷單位安置住房,房屋拆遷補償費的各項標準由當地人民政府根據本地的實際情況和國家有關法律政策加以確定,拆建單位必須嚴格執行,不得任意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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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依照標準價購買該房的,其產權部分屬於個人所有,部分屬於政府所有,補償需要依據當地的政策進行。一般的處理方式為,您向單位買斷產權,後按照合法房屋進行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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