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起徵點調至 5K?!稅務律師眉頭一皺,發現事情並不簡單

2018年6月19日,一則深關民生的消息引爆全網刊發、全民討論:個稅起徵點將從每月3500元提至5000元。

距離上一次調整,2011年的2000元提至3500元已經過去了七年。七年間,我國經濟總量和國民收入水平已經有了巨大變化。據國家統計局數據,2011年至2017年,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由 41799元上漲至74318元,增幅近80%;城鎮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由24556元上漲至45761元,增幅超過85%。

此次修法,不僅是免徵額的提升,還有專項附加扣除、低稅率級距擴大等重點變動,都會在將來一段時間內產生重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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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起徵點提升將

帶來怎樣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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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馳君泰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資深稅務律師王家本長期擔任國家稅務總局及多地稅務系統法律顧問,他表示,此次調整將影響中低收入群體,其中對低收入群體的影響更為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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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家本

在幾項擬改措施中,子女教育支出、繼續教育支出、大病醫療支出、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專項附加扣除是首次增加,這一設置豐富了個稅免徵類目,也高度貼合民生。

“這樣一個設置可能比調高起徵點的意義還要大。”王家本認為,僅僅調整起徵點,可能有些特別支出無法涵蓋,而對於一些老百姓生活的必須支出,比如這幾類實實在在與百姓生活密切相關的支出進行稅前扣除,更直接地減輕了納稅負擔。

“這也是制度設計上的一個突破。”王家本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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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國陽

上海律協稅法業務研究委員會副主任、上海左券律師事務所合夥人盧國陽認為,此次改革帶來的影響是全面的,不同收入水平的群體都有涉及。“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和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勞動性所得實行綜合徵稅,對以這些類型收入為主要收入的群體影響會比較大。

盧國陽解釋道:“比如,勞務報酬併入工資薪金,對收入多元化的群體來說稅負可能增加;以稿費或版稅作為主要收入的作家或網絡寫手,以專利特許權使用費為主要收入的科技人員,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稅的納稅對象,比如律師行業或會計師行業的投資人、合夥人及在其中執業的人員都會受到較大影響。”

“修改力度大,影響層面多。”盧國陽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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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調整出於何種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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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倫律師事務所權益合夥人、資深國際稅法和財富規劃律師倪勇軍認為,此次起徵點的調整,可能主要有三個方面的考量:

一是調整稅收政策以應對物價上漲等經濟變化,二是順應國際趨勢減低稅負,三是稅收制度與國際接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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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勇軍

倪勇軍介紹,起徵點調至每月5000元,也就是每年6萬元(約1萬美金)之後,我國的個稅起徵點水平已與美國的1萬多美金基本相當。“中國作為一個發展中國家,這樣的接軌力度相當大。”

此外,本輪調整中的多項“首次”也體現出我國的個稅制度從分類徵收向綜合徵收的轉變,也算是與國際接軌的一部分。倪勇軍介紹,目前國際上發達國家以及大部分發展中國家都普遍採用綜合徵收,中國是少有的幾個實行分類徵收的國家之一,對於制度轉變的討論也一直存在。

“綜合徵收已經被實踐證明相對比較先進,這次調整也是朝著這個方向邁出了一步,進入了過渡階段,目的是稅收制度的更科學、更全面和更公平公正。”倪勇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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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經濟體量那麼大,

個稅比例那麼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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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的個稅非常獨特。”

倪勇軍介紹,中國的經濟體量之大毋庸多言,但在過去的5到10年間,我國個稅稅收佔整體稅收的比例一直在6%-8%左右,而發達國家這個比例一般都在30%-50%左右,很多發展中國家也都要高於這個數字。“當然,從另一個方面來看,這也意味著我國個稅的徵收潛力還很大。”

“中高收入群體,主要是投資收入很高的這部分群體,納稅不合規的現象還較為普遍。”倪勇軍認為,此輪調整的確將產生比較大的影響,但主要涵蓋的群體是以工資薪金為主要納稅部分的個人和企業。“短期內,個稅佔整體稅收的比例可能不會有明顯變化,這取決於很多因素。”

“美國除了聯邦所得稅,絕大部分的州還有自己的個稅徵收體系,監管非常嚴格。”倪勇軍表示,即便此次調整幅度很大,個稅徵收的監管力度也不太可能會驟然加強。個稅在整體稅收中還屬於“小稅種”是一個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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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民眾呼聲:

1萬元起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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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高起徵點是“眾望所歸”,但在不少網絡評論和留言中,“1萬元起徵”的呼聲始終很高。甚至有人提出,能否根據地區收入水平劃分,分區域設置起徵點,比如北上廣等地區實行1萬元起徵。

“的確,全國經濟發展東西部不平衡是客觀事實,但從立法的角度還是應當遵從稅收法定原則,統一徵稅標準。”王家本說。

中國的幅員遼闊一直考驗著立法者的智慧,即便綜合了諸多因素考慮,也很難完全絕對公平合理地進行設置。王家本認為,按區域劃分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在稅收徵管當中就很難把握。

“在徵管手段和納稅人的稅法遵從度沒有達到相當高的程度的情況下,按區域徵收有很大困難,也可能會產生一些意想不到的複雜結果。”王家本說。

盧國陽還認為,除了可能導致徵收的混亂,區域稅收標準的不同還可能帶來人才的不合理流動。“假設上海1萬元起徵,高收入群體肯定更願意到上海工作和納稅,這樣可能會加劇中西部的人才流失,對國家整體發展的戰略是不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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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律師群體納稅受何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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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萬律師,納稅不是小事。

律師群體在此輪調整中將受何影響,盧國陽表示,需要將律師群體分為在司法行政部門登記的“合夥人”和其他律師分別探討。對於一般的“非合夥人”律師,此輪調整的影響不大。

“合夥人稅收方面,僅就在律師事務所執業的收入部分來考慮,這輪調整肯定是利好消息。”盧國陽解釋,原來收入10萬元以上的部分就是按35%的稅率計算,而調整後提高到了50萬元,提升幅度非常大。

“比如一家5個合夥人的律所,250萬元以內的收入都將只計算20% 的稅率,這對於大量的規模較小、創收不高,尤其是事先查賬的律所來說是一個好消息。而對於大型律所的影響就比較小了。”他說道。

“另外,特別需要注意的一點是,”盧國陽指出,“有很多收入比較高的律師,個人收入不僅僅來自律所,還有在外授課、寫書等其他方面,高的可以達到一年幾十萬元。這部分收入將要併入工資薪金進行綜合徵收,最高稅率可達到45%一檔,面臨‘加稅’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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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幫助企業應對調整,

稅務律師能做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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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律師能發揮的空間非常大。”盧國陽表示。

目前,專項附加扣除等新制度都還沒有進入實施階段,具體的標準和尺度還有待確定。“比如子女教育支出,是夫妻每個人都可以扣除,還是整體扣除?還有房租、貸款利息等,是以個人為單位,還是以家庭為單位?包括這個標準是一個絕對的數字,還是一個相對的數字,都需要等待修法後的條例和文件進一步落實。”

盧國陽認為,這些新的變化也給稅務律師帶來了新的業務空間。“以前的工資扣除很簡單,現在扣除項目增加,企業一定會在這方面更細緻。稅務律師可以對企業的所有員工做一個大調研,包括員工的收入來源和收入構成,理清哪些部分可以扣除,整體降低個人稅負,以及幫助企業更規範地處理工資納稅問題。”

此外,個體收入的多元化對企業也是新的挑戰,代扣代繳如何操作,也需要稅務律師協助處理,律師也可以從團隊的角度去為企業提供稅務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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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稅務律師大有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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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籌劃和諮詢、稅務法律合規,以及爭議解決是稅務律師提供服務的三個主要方面。而合規和爭議解決就把稅務律師和會計師、稅務師區分開來。”倪勇軍表示。

稅務律師有著十分明顯的優勢。倪勇軍認為,三個方向的服務內容提出了這樣三個要求:

一是稅務籌劃要合理合法,要求服務者對稅收法律要有比較完整、深刻的理解,除了熟悉條文外,還要看到立法的背景和目的,律師在這方面具有先天優勢;

二是高端的稅務籌劃需要服務者具備綜合性的知識,比如除了稅法之外,還需要了解投資、併購、金融、海關、外匯等多方面的知識和法律,律師的教育背景也讓他們具備的這方面的優勢;

三是服務過程中的創造性,律師執業過程中創造性也是一個基本要求。

長期從事財富規劃的他認為,“稅務在財富規劃中肯定佔有一個非常大的比例”。國內的私人稅務籌劃主要是針對個人所得稅,“當大家的合規意識更強,監管力度更大,監管環境更嚴格,這方面專業服務的需求就會全面顯露出來,現在已經可以看到明顯的趨勢。”

倪勇軍表示,針對個人的稅務籌劃,國外因為遺產稅和贈與稅所佔比例相當大,業務需求也一直比較旺盛,國內現在還處於潛力階段,但長遠來看稅務律師一定大有可為。

“我國的涉稅法律服務和歐美還有很大差距。”王家本介紹,“在美國,大約30%的律師都提供涉稅法律服務,而我們的律師做這方面的還很少。這幾年有一些改變,不少律師意識到稅務法律服務是一個很大的領域,全國律協也已經發通知要重點推廣這個業務方向。”

美國僅有3億人口,每年的稅務行政複議案件就接近十萬件,而我國只有幾千件。“稅法服務領域很寬,比如‘營改增’之後虛開增值稅發票的問題,什麼是虛開發票,怎麼定性,如何處理,在法理上和法律設定上都有很大爭議,這都是律師可以提供服務的空間。”對於稅務律師的前景,王家本非常看好。

盧國陽也表示,目前來看,大量稅務服務都在掌握在“四大”會計事務所和稅務師事務所手中,專業從事稅務服務的律師數量還較少,但這輪修法也帶來了新的契機。

“應對此輪首次增加的反避稅條款,律師在個人反避稅服務方面很有優勢,可以彎道超車。”他認為,“第一,個人反避稅業務屬於新的方向,是新的起跑線;第二,律師因為工作屬性,天然和企業家、投資人、高管等群體熟悉,涉及到個人業務時就有更高的契合度和優勢。”

盧國陽建議,有志於從事稅法業務的律師可以從個人反避稅方面去下功夫,在這個切入點找到拓展業務的新契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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