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錄:我和地下情人,住同一小區

竹子薔薇老師,我關注你三個多月了,喜歡看你寫的各類故事。

近期的“實錄”我也有看,每次讀著發生在別人身上的事,看你寫的案例剖析,我就不禁想到自己。

今天,我想把這一年多來的迷茫,跟你說說,希望能夠得到你的解答。

事情挺神奇的,所以我也挺珍惜的。

實錄:我和地下情人,住同一小區

01

我今年39歲,工作清閒,機關坐班,老公也差不多,女兒剛上高中。

平時自己的交際圈也很單純,有一個閨蜜,經常黏在一起,不怎麼和單位以外的人來往。

去年5月,閨蜜組織了一個吃飯的場合,讓我一塊去消遣一下。我去了,就認識了他。

感覺他有點矜持,是一個挺穩重有點墨水的人,懂很多我不懂的東西,工作挺體面,還,比我小兩歲。

02

7月的一個晚上,我遛彎回來,經過小區大門口時,遇見他從小區裡出來。

我倆當時都很吃驚,熱情地打招呼,我問:你怎麼來這裡?他答:我本來就住這裡呀。

天啊,原來我們住一個小區,他平時總是走另一個門,經常開車,遇不到很正常。

那一刻,在我們打招呼中,有一種神奇的感覺產生了,我也能深切的體會到他表情的變化。

這份“距離”的變化,讓我們的關係迅速發生了變化。

“不約而同”的“偶遇”,成了接下來一段時間我倆之間的主題。

我承認,我“戀愛”了。

03

我老公已經是一個標準的油膩中年男,我們分床睡有兩年了,夫妻生活已經記不清多久沒發生了,老公也暗示明示過,但我提不起興趣。

可我自己也沒想到,我和這個新認識的男人,會發展得那麼快。

我們進入了熱戀狀態。一個小區,人們並不熟識,他會隔三差五來我家,當然是我告訴了他我家的作息規律。

看得出,他很享受這份密會。這個距離,很方便,是不是?

但我的心裡,還是不可避免地充滿了不安感和負罪感,畢竟另一半並沒有錯,家庭外在的形象也很正常。

我也想過,要結束這段愛戀,但一年下來,我已深陷其中,有些捨不得。

他很棒,各方面,比我老公強多了。

可是,我們能有多久?您能罵醒我嗎?

實錄:我和地下情人,住同一小區

竹子薔薇情感分析

(1) 遇見,本身是一種美好

於千萬人之中,遇見你所遇見的人;於千萬年之中,時間的無涯的荒野裡,沒有早一步,也沒有晚一步,剛巧趕上了,那也就沒有別的話可說,唯有輕輕地問一句:哦,你也在這裡嗎?

這段文字,是不是特別契合你和他“不約而同的偶遇”?

當年張愛玲和胡蘭成,也是這樣的一種情愫。

遇見,本身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情,奈何,胡蘭成早已有妻。

美好的“原來你也在這裡”,還是晚了一步,不是嗎?

對一個人動心,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遇見一個讓自己動心的人,更是一件美好的事情。

可是,人世間很多事情,往往不是“早了一步”,就是“晚了一步”,而你們,並不是“剛剛好”。

(2) “睡覺”這事,不僅分“跟誰”,還分“婚內外”

當你說,“老公已經是一個標準的油膩中年男”,而“他很棒,各方面”,其中,性生活的和諧,大概是最重要的一個方面。

身體知道答案,當你發現自己對老公毫無興趣,但和他這一年,卻“深陷其中”而“捨不得”時,說明一個問題:你和他,還沒有睡膩!

心理學上有個實驗:同樣一對男女,放在兩個不同的情景下相遇,一個場景是在高空吊索上,另一個場景是在平常馬路上。

在高空吊索上的男女,一見鍾情的概率,是在平常馬路上的十倍。

為什麼?

因為,這種緊張恐懼的環境下,大腦會分泌多巴胺和腎上腺素,讓人心跳加快,精神為之一振。人們會以為,這些感受,來自於對方。

同樣的道理,同等時間維度下,婚外情的床上體驗,會比正常夫妻之間,要合拍很多。

且做且珍惜,畢竟,做一次,少一次,不是麼?

(3) 良知和道德的選擇

平臺上的讀者都知道,竹子薔薇的一貫主張,就是:我們要學會自我選擇,自我負責。

怦然心動是一種愛,相濡以沫也是一種愛。前者是激情之愛,後者,是與真實的對方發生深刻持久連接之後的愛。

不是不可以結束婚姻,選擇新的感情,而是在你做這個決定之前,先想清楚兩個問題:

第一:十幾年婚姻的沉沒成本,你能夠接受嗎?

“另一半沒有錯,家庭外在形象很正常”,這並不是評價一段婚姻是否要延續下去的理由。

真正的理由,是對收益和成本進行評估。

這段婚姻十多年,對方依然保持著忠誠,家庭形象依然正常,這其中,是有你們雙方花時間、精力、財力,去經營的。

就像燕子砌窩,是一點一點砌好的。

你的收益,是情感上的,生活上的,以及,輿論道德上的安全感。

你的成本,就是忠誠,接納油膩的丈夫,改變彼此的性生活,努力增加生活的樂趣。

如果你選擇放棄,其中的沉沒成本(感情、財力、親情、社會認可),你是否能夠接受?如果不能,別貪心,斬斷外在的誘惑,做你能負責的事情,乖乖收心回家。

第二:你和他想要的東西,是一致的嗎?是持久的嗎?

在《實錄:出軌男同事一年,我得了抑鬱症》,我分析過,男人的婚外情,猶如在媽媽注視下玩耍的孩子,一旦媽媽不在,孩子是無心玩耍的。

在不觸及他婚姻利益的時候,都可以滿足你,但一旦觸及,人都會評估自己的成本和收益。對方是否值得,自己拋棄這麼多年的積累,奮力一搏?

在你心裡,他值得你這麼做嗎?在他心裡,你值得他這麼做嗎?

也許你會說,多美好的一段感情,怎麼被你分析得這麼勢利?

但是你知道嗎?人的性格真相,只有在壓力之下做出選擇時,才會得以揭示。

壓力越大,揭示越深,其選擇,便越真實地體現了人的本性。

他選故他在。壓力是根本。

毫無壓力之下的你儂我儂,深情厚誼,是看不出人性的。

光在床上打滾,是看不出對方的真實樣子的。

現在的“瞭解”,更多的是基於你的自我幻想,以及他讓你看到的他的樣子。

(4) 你能罵醒我嗎?

親愛的,我不能。

因為,你本來就是醒的,你只是在裝睡。

你清晰地感覺到,自己的不安感和內疚感,這兩種情緒,都是負面的。

但因為“捨不得”,所以你“珍惜”,甚至,在你的內心裡,你都懷疑,這種地下情,能持續多久。

好比“上癮”,明明知道要戒,要斷,但你一直拖著。

除了你自己願意醒來,誰也罵不醒你。

想想沉沒成本吧,如果你覺得自己可以負責,能夠承受這件事情的一切後果,包括良心上的,社會認可的,家庭方面的,甚至,經濟上的。

但如果,不能負責,那就別玩了。

祝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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