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y6964
西門觀點:事件發展到現在,已經完全背離了事情的原委,已經上升為那些所謂的‘’愛狗人士‘’的網絡暴力,所以,應該嚴懲那些蓄意製造和進行網絡暴力者,他們的行為已經涉嫌違法犯罪!
摔狗行為當然非常欠妥,但即便是栓著的狗咬傷孩子,狗主也有責任,但在民警調解下,雙方已經各自認識錯誤並達成和解,按說事情已經解決。
但一些所謂的‘’愛狗人士‘’卻不依不饒,將摔狗過程拍了視頻,併發到網上,招來更多的‘’愛狗人士‘’,於是,一群‘’愛狗人士‘’便發起一場嚴重的網絡暴力。
有人開始人肉搜索,將受害者的個人信息家庭住址及電話號碼搜索出來發到網上,而且將其大兒子的學校班級信息也搜索出來發到網上,導致童偉的妻子忍受不了網絡辱罵而割腕自殺,幸虧發現及時,才避免生命危險,導致受害者全家的人身和財產安全受到嚴重侵害。
這已經不是一般的‘’愛狗‘’之爭,而是嚴重的網絡侵害,已經嚴重侵犯了受害者的隱私權和人身和財產安全,構成犯罪。
所以,建議受害者將拍攝和發佈視頻者,特別是人肉搜索者的起訴到法院,要求對涉嫌犯罪者給予刑事處罰和經濟賠償及精神賠償。
謝謝您的關注,期待您的看法!
西門白甫
1、咬孩子的狗,摔死沒毛病……凡是咬人的狗,都沒資格活著,咬主人的狗除外,大義滅親,自相殘殺,咱們不管,一個願打一個願挨,周瑜打黃蓋。
2、愛狗人士發出死亡威脅也在找死嗎?其實這些狗人才是害死狗的兇手。他們發出死亡威脅是違法行為,已經發生嚴重後果,涉嫌犯罪,有證據,警察要作為。
3、如果覺得摔死狗是虐殺,那麼請愛狗人士出一個主意,應該怎麼殺?其實,燉了最好,不知道是不是虐殺。
這是我對這件事的三個觀點。
這個事件,狗咬孩子,作為孩子父親,為孩子所做的一切,都是可以理解的,那些把狗當兒子的狗人,是永遠也想不明白人類的正常的正確的思維的,因為他們的腦子裡都是狗。
有些愛狗人士,一點人性都沒有,有的連親爹親媽都不管,只愛狗,他們血管裡流淌的可能是狗血,真應該讓他們去驗驗DNA,是不是跟狗時間長了,異化了,隨狗了。
孩子跟狗相比,我會永遠站在孩子一邊,因為我是人,我不是狗,作為人不能連畜生都不如,現在這樣的畜生很多。
韓東言
1、狗拴繩子沒有?沒有!啥都不說了,先摔狗,再摔人
2、拴了
2.1孩子無過錯,狗主人縱狗行兇。同上
2.2孩子無過錯,狗主人沒控制住。可摔狗,放過狗主人
2.3孩子有過錯,摔狗,賠錢
服了起個名字都要10分鐘
對咬傷孩子孩子父親摔狗這件事我已經做過評論。原文如下:
所謂的愛狗人士,你們拍拍自己的良心,你們是真的愛狗嗎?捫心自問,你們這樣做,如果真出了人命,你們就是罪人,就是殺人兇手。狗咬了孩子,這是事實,那麼狗就不是無辜的,狗的主人沒有看好自己的寵物,也應該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孩子父親童偉因愛子心切,加上酒精作用怒火之下摔死了狗,為什麼不能原諒,你們不斷打電話發信息威脅這一家人是何居心?狗主人跟孩子父親本來就很熟悉,事後孩子父親也道歉了,因為當時衝動,雙方都達成了諒解互不追究,你們憑什麼不放過人家,你們這就是變相的犯罪!道歉無用,上電視媒體面前跟你們道歉還沒用,你們僅僅是為自己那一點僅有的所謂的愛狗心裡去道德綁架無辜的一家三口,害得人家飯店關門,你們於心何忍!如果狗咬的是你家的孩子呢?為什麼不能站在當事人的角度去想問題,真為你們感到悲哀!也為這個社會現象悲哀!
這是我的原文評價,也代表了我的態度,事件發展到孩子母親被逼到割腕自殺為狗抵命,這就是所謂的愛狗人士的態度,孩子媽媽最後說“他們不是說人不如狗嗎?那我來抵一命,我來給狗償命,不要再威脅我孩子了。”
請大家都想想吧,人不如狗,自殺給狗抵命,我想知道他們究竟是什麼樣的心裡!至於最後怎樣處理已經交給警方,只能看最後的處理結果了。
淺陌風塵
這則事件,其實歸根究底,雙方都有錯,目前摔死狗的那名父親,已經知道了自己的錯,也對摔死小狗感到後悔不已。我沒有偏向任何一方,整個事件的報道我看了很多,所以現在想為這個父親寫點什麼,讓他能夠守護住自己身邊的家人。
事件的經過:6月18日,端午節,孩子一家人在自己開的飯店裡過節。期間,孩子的姨媽將兩歲的寶寶帶到店門口散步。旁邊是一家鴨脖店,鴨脖店的老闆平時都會把一條泰迪狗拴在店門口,兩家店的關係原本也挺不錯。可就在姨媽接電話的空當,突然傳來了孩子的哭聲。原來,孩子不知怎麼的被泰迪狗咬破了手。
聞訊趕來的孩子父親和店主立即進行了交涉,誰該對此事負責?雙方發生了爭執,談的很不愉快,孩子父親的火一下子就上來了,藉著酒勁,他拎起咬人的泰迪,狠狠的摔在了地上。導致了泰迪的死亡。
民警將雙方帶到派出所調解。在民警的調解下,雙方都很快意識到自己錯誤,達成和解。但是事情並沒有因此結束,有學生將這件事情發到了網上。來自全國各地的愛狗人士,24小時的打電話、發短信威脅、侮辱孩子的父親。聲稱要報復孩子,發出死亡威脅。
如今,孩子一家生活在網絡暴力的恐懼之中,孩子的母親也受不起這種巨大的輿論壓力,想到了割腕自殺。
其實整個事件說到這裡,還是沒有終結的,泰迪被摔死,固然是很錯誤的,是一種虐殺動物的做法,但是該父親也已經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希望上演在這兩家店的悲劇就此結束,不要再有自殺事件發生了。
山藥蛋視頻
第一,狗是拴著的,本身對孩子沒有威脅
第二,孩子逗狗在先,狗沒有無故咬人
第三,孩子父親行為過激
個人覺得,這個事情的解決方法應該是,狗主人道歉,畢竟是她的狗咬了孩子,人的生命是第一位,但是狗主人不應賠償孩子的醫療費用,不為別的,讓孩子長個記性,換言之,如果媒體報道不偏向被咬孩子,而是從實事求是熊孩子的角度入手,試問,會有多少人支持孩子?
孩子確實不懂事,但是他對自己行為後果的瞭解,應該比一隻狗強吧?如果說沒有,那隻能說,這個孩子連狗都不如。客觀角度看,狗是冤枉的,你先侵犯我,我咬你一口,合情合理。
現在很多人都在說,被咬傷孩子的家長已經道歉,試問,如果不是大學的學生將此事曝光,家長會道歉嗎?你是人就都是你的理,你摔死狗狗活該,這個道理本身就是講不通的,凡事一個巴掌拍不響,做事情就要承擔後果,狗付出了生命的代價,你肯定也會付出一定的代價,這叫蒼天有眼。
最後,我想說,這些大學生們做的,是沒有錯的,他們只是告訴了人們事情的真相,而不是像一些媒體一樣,省略了一部分的事實情況,給人們的思考造成了誤導。但是凡事要有個度,我相信,這家人已經得到了很大的教訓,也付出了應有的代價,得饒人處且饒人。知錯就改還是好同志,畢竟人才是這個社會的主宰,不要把人往絕路上逼,小狗的悲劇已經無可挽回,希望不要再有下一出悲劇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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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狗人士餵狗,這本身沒有錯。但是做為狗主,要管好自己的狗,對人類不造成傷害,我想人和狗是可以和睦相處,互不妨礙的。
但是,如果你沒有盡到看護責任,使狗傷害到了人類,那這隻狗就只能成為人類的公敵,人人可以得而誅之。
像上述這種情況,狗咬了人,狗主還振振有詞,不賠禮道歉,簡直比狗還惡毒,做為受害者,當街摔死他的泰迪,真是大快人心,如果狗主再不說軟話,就應該也給幾個耳光才對。
愛狗人士該醒醒了,狗和人一樣,也有好賴之分,對於賴狗,就應該痛而打之,讓它不要傷害人類。
民諺民俗民間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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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許多人都在討論狗命與人命,我想問你們都是吃飽了嗎?一條狗死就死了唄!能有什麼,每天世上死的動物還少嗎?每天死在戰爭中的人還少嗎?討論一條狗命該不該死,真不知道你們是怎麼想,甚至還有侮辱殺狗的人,還有威脅殺狗的人,我想問那條狗是你的親人嗎?有那個精力去撿條流浪狗養吧!
事情經過:
6月18日,端午節,童偉一家人在自己開的飯店裡過節。期間,孩子的姨媽將兩歲的寶寶帶到店門口散步。對面是一家鴨脖店,鴨脖店的老闆平時都會把一條泰迪狗拴在店門口,兩家店的關係原本也挺不錯。可就在姨媽接電話的空當,突然傳來了孩子的哭聲。
原來,孩子不知怎麼的被泰迪狗咬破了手。當街摔死小狗的正是鴨脖店對面飯店老闆童先生。隨後他就上前交涉。店主陳女士說要聯繫女兒。童先生就聯繫了其女兒,對方也承諾支付醫藥費。就在童先生準備離開時,陳女士又突然說她沒錯,讓童先生報警。童先生表示,兒子被咬哇哇大哭,陳女士又一副事不關己的態度激怒了他。加上當時喝了酒,一時衝動,就摔死了小狗。事後,他也非常後悔。
男主人為什麼後悔?因為她也不知道殺死狗以後有這麼多人攻擊他,他如果要知道的話,肯定不會輕易下手。
兩歲的小孩能懂什麼?一條狗栓在大街上,這不是找事嗎?大家都知道泰迪是什麼樣的犬,那種狗除了喜歡爬,還喜歡叫,因為小型,所以給小孩的感覺就是好玩。不管是因為小孩逗狗,還是因為其他原因?你沒有看好自己家的狗,那麼你也是有過錯的,既然是你家狗咬的人,你難道沒有責任嗎?最後激怒他人,因此狗主人也有一定的責任。
兩家最後達成了協議互不追究,但世上總有一些假正義的人,他們假用正義之名來害他人,這樣的行為很可恥。狗主人家因為有人聲援他,既然搞了一個打折賣自己家東西的辦法,真是服了。
光明觀天下
愛狗人士太過份了,咬人的狗就應當處理掉,防止它再咬人。狗拴著與否,被逗與否,咬人就不是好狗。但董先生的作法有點過激了,咬人狗應當找警察處理或由狗主人處理。
這件事已經發生了,怎麼辦呢?狗主人先賠償董先生,並致欠意。董先生摔死了狗,也應當作適當賠償,但不能賠償太多,因為這狗畢竟咬了人。
愛狗人士更不能因此而發飆,難道狗咬了人,狗還對了嗎?逗逗狗不是很正常的嗎?逗逗就咬人,這是好狗嗎?兩歲的孩子被狗咬,誰不心疼?得了狂犬病怎麼辦?狗是人的朋友不假,但如果它咬人,就變成了人的敵人,是敵人就應當消滅。
下面的故事聽過嗎?據《晏子春秋•外篇》記截,齊“景公好弋(用帶著繩子的箭謝鳥),使燭鄒主鳥而亡之(逃走了)。公怒,召吏殺之。晏子曰:'燭鄒有罪三,請數之以罪而殺之'。公曰:'可'。於是召而數之公前,(晏子)曰:'燭鄒為吾君主鳥而亡之,是罪一也;使吾君以鳥之故殺人,是罪二也;使諸侯聞之,以吾君重鳥以輕士,是罪三也。數燭鄒罪已畢,請殺之'。公曰:'勿殺,寡人聞命矣'”。齊景公重鳥輕士,經晏子勸說而改正了錯誤,愛狗人士重狗輕人,難道還不如2000多年前的齊景公和晏子嗎?
我也是愛狗之人,養了二十多年狗。現在年紀大了,侍候不動了,所以不養了。不管咋說,狗的地位永遠不能高於人的地位,本末倒置就大錯特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