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董事會揹著雷軍獎勵98億元股票,再看看公司法會怎麼說

小米董事會揹著雷軍獎勵98億元股票,再看看公司法會怎麼說

【野火財經】6月24日快評,小米總裁林斌6月23日在與媒體交流中就公司授予董事長雷軍98億元股票獎勵做出回覆。按照目前此前披露出現的信息,小米香港IPO將募資60億美元左右,98億元人民幣,約佔募資總額四分之一。

林斌表示:一,董事會對董事長、CEO上市前股權激勵,在過去很多全球化公司、新經濟公司上市時是慣例,小米不是第一家應該也不會是最後一家。

二,這次股權激勵,是在雷軍完全不知情前提下,其他幾個董事開會,在會議中大家一致贊成通過做出的決定。林斌表示,這也是大家對於雷總過去8年帶著團隊,把小米從零開始做到今天這個規模,同時還改變中國製造業付出的努力的肯定和感謝,實至名歸。

小米董事會揹著雷軍獎勵98億元股票,再看看公司法會怎麼說

第一點沒有疑問,確實如林斌所說,中外很多先例,包括京東上市前,也授予創始人劉強東一次性獎勵5.91億美元。

主要是第二點。98億元獎勵,董事長不參加,董事會不知情前提下做出的決定。

野火君對此還是有點疑問,為此查閱了我國公司法相關規定。

第一百零九條 董事會設董事長一人,可以設副董事長。董事長和副董事長由董事會以全體董事的過半數選舉產生。董事長召集和主持董事會會議,檢查董事會決議的實施情況。副董事長協助董事長工作,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副董事長履行職務;副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履行職務。

野火君解讀:董事長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職務,由副董事長履行職務。4月2日董事會,是否是雷軍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範疇?一般來講不會,公司IPO已經到最後關頭,董事長也是大股東不參加董事會,不合情理。

雷軍上市前直接持有公司股票約28%,小米集團股票分為A類股份及B類股份。A類股份持有人每股可投10票,而B類股份持有人則每股可投1票,雷軍持有A類股票,進而對公司形成牢牢控制。

小米並不設副董事長,常識來說,如果雷軍不參加,應該是由總裁林斌組織該次董事會。與雷軍一樣,林斌也持有A類股票。

野火君解讀:如果雷軍沒參加,是否知道議程?如果知道議程,是否委託他人出席?還是4月2日董事會除了這項議程外,還有其他議程,但是此項議程是臨時增加,趁著雷總一個人出去抽菸或者上廁所的功夫,全體投票通過?

野火君任意打開一家A股上市公司董事會公告,比如近期大熱的寧德時代6月22日發佈的第一屆董事會第二十五次會議決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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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董事會相關模板

很容易就看清楚,上市公司在A股董事會都有召開背景,最終決議結果,以及投票情況。

證監會曾經要求小米公司補充說明並披露2018年4月2日公司向雷軍實施股權激勵的決策過程、履行程序。顯然也是對該決議有疑問。證監會84問還有其他很火爆的提法,有興趣的同學可以查閱。

所以,4月2日董事會決議,小米出席董事簽名,會議決定記錄,是否可以公開呢?

這是基於國內公司法兩條規定做出的分析,小米實行VIE架構,註冊地是開曼群島,對此是否有其他約定?如果小米實施CDR,相信證監會就會繼續追問。

該決議是針對雷軍持有的公司Smart Mobile Holdings limited做出相關決議,作為利益相關方,雷軍需要回避,這是合理的。但是林斌所謂“揹著”,就是雷軍事前毫不知曉,就有很多疑問。

另外,野火君沒搞清楚,98億元股票激勵一次性授予,如果是分攤到各個年度實施,股權支出對未來公司盈利有重大影響,是否需要股東大會召開討論呢?有對公司法和證券法研究的朋友補充一下。

只要雷軍還是董事長,那麼在沒有雷軍在場情況下,小米董事會召集董事會進行決議,這意味雷軍就可以呆在家裡否決所有事情。這就是同股不同權,實際上是雙刃劍。

最後,根據小米提供的A股招股書,看看小米董事會組成人員,由七人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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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董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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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董事,除了雷軍和林斌,但是還有許達來和劉芹。許達來是順為資本聯合創始人和CEO,雷軍也是順為資本聯合創始人和董事長。劉芹來自晨興資本,也是小米重要投資人。

獨立董事包括陳東昇、李家傑和王舜德。王舜德曾擔任過金山軟件公司CFO,並自 2014 年 7月起擔任金山軟件獨立非執行董事、提名委員會主席薪酬及審核成員。陳東昇是泰康保險集團董事長,也是雷軍校友;李家傑來自中國香港,2013年其擔任東亞銀行非執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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