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批野生動植物行政許可事項下放

國家林業和草原局日前發佈2018年第10號公告,公告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委託各省(區、市)林業廳(局)和黑龍江省森林工業總局實施審批的野生動植物行政許可事項,委託時間為2018年10月1日-2019年9月30日。

在“出口國家重點保護的或進出口國際公約限制進出口的陸生野生動物或其產品審批”事項中,委託範圍包括:進口列入《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Ⅰ、附錄Ⅱ所列馬鹿、鴕鳥、美洲鴕、大東方龜、尼羅鱷、灣鱷、暹羅鱷活體。進口列入《公約》附錄的野生動物製品,但大熊貓、朱䴉、虎、豹類、象類、金絲猴類、長臂猿類、犀牛類、猩猩類、鴇類、麝類、賽加羚羊、穿山甲、犀鳥類、熊類、獅類製品除外。出口或再出口列入《公約》附錄的馬鹿(僅指我國無自然分佈的亞種)、鴕鳥、美洲鴕、大東方龜、尼羅鱷、灣鱷、暹羅鱷活體。出口或再出口我國無自然分佈的列入《公約》附錄的野生動物製品,但無論是否在我國有自然分佈的大熊貓、朱䴉、虎、豹類、象類、金絲猴類、長臂猿類、犀牛類、猩猩類、鴇類、麝類、賽加羚羊、穿山甲、犀鳥類、熊類、獅類製品除外。

在“出口國家重點保護野生植物或進出口中國參加的國際公約限制進出口野生植物或其產品審批”事項中,委託範圍包括:進口、再出口《公約》附錄所列野生植物及其製品,出口人工培植所獲的蝴蝶蘭、大花蕙蘭、卡特蘭、文心蘭、鐵皮石斛、仙客來、豬籠草、瓶子草、捕蠅草、蘇鐵、鱗秕澤米鐵、酒瓶蘭、雲木香、天麻、西洋參、沉香屬、擬沉香屬、大戟科大戟屬肉質植物、夾竹桃科棒槌樹屬、百合科蘆薈屬、夾竹桃科火地亞屬、仙人掌科植物的活體及其製品,出口《國家重點保護野生植物名錄》(第一批)所列松茸及紅松活體及其製品。在“採集林業部門管理的國家一級保護野生植物審批”事項中,委託範圍為採集(採伐、移植)紅豆杉屬植物。

自2018年10月1日起,國家林業和草原局不再受理公告委託的行政許可事項。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對委託的行政許可事項可提前進行變更、中止或終止,將及時向社會公告。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