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通行費紙質發票將不能抵扣,請取得電子普通發票!

《關於租入國定資產進項稅額抵扣等增值稅政策通知》(財稅【2017】90號)規定,2018年6月30日通行費增值稅發票紙質票據和電子發票雙軌運行的過渡期政策結束後,2018年7月1日起高速通行費紙質發票將不能再抵扣,取得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可以抵扣。

高速通行費紙質發票將不能抵扣,請取得電子普通發票!


一、《關於租入國定資產進項稅額抵扣等增值稅政策通知》(財稅【2017】90號)第七條規定:

自2018年1月1日起,納稅人支付的道路、橋、閘通行費,按照以下規定抵扣進項稅額:

2018年1月1日至6月30日,納稅人支付的高速公路通行費,如暫未能取得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可憑取得的通行費發票(不含財政票據,下同)上註明的收費金額按照下列公式計算可抵扣的進項稅額: 高速公路通行費可抵扣進項稅額=高速公路通行費發票上註明的金額÷(1+3%)×3%。

政策解析:2018年7月1日起,高速公路通行費紙質發票將不能再抵扣,僅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可以抵扣進項稅額。

二、通行費電子發票分類

1、首先要區分還貸性收費公路與經營性收費公路,因為兩者開具的通行費電子發票不同。

還貸性公路指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利用貸款或者向企業、個人有償集資建設的公路;經營性公路指國內外經濟組織投資建設或者按照公路法的規定受讓政府還貸公路收費權的公路。

2、取得左上角標識“通行費”字樣,且稅率欄次顯示適用稅率或徵收率的通行費電子發票(以下稱徵稅發票)

《關於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開具等有關事項的公告》(交通運輸部、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66號)第三條規定,當車輛通過經營性收費公路後,索取的消費發票為徵稅發票,是由收費公路經營管理單位開具的,票面左上角標識“通行費”字樣,且稅率欄顯示適用稅率或徵收率,稅額欄顯示稅額的,屬於抵扣憑證範圍,可以按規定抵扣

發票樣式:

高速通行費紙質發票將不能抵扣,請取得電子普通發票!

徵稅發票樣式

3、取得左上角無“通行費”字樣,且稅率欄次顯示“不徵稅”的通行費電子發票(以下稱不徵稅發票)。

《關於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開具等有關事項的公告》(交通運輸部、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66號)第三條規定,當車輛通過政府還貸性收費公路後,索取的消費發票為不徵稅發票,暫由ETC客戶服務機構開具的,票面左上角無“通行費”字樣,稅率欄為“不徵稅”,不能抵扣

發票樣式:

高速通行費紙質發票將不能抵扣,請取得電子普通發票!

不徵稅發票樣式

綜上所述:2018年7月1日起,高速公路通行費發票需要取得左上角標識“通行費”字樣且稅率欄次顯示適用稅率或徵收率的通行費電子發票,才能抵扣進項稅額。

三、開具通行費電子發票流程

1、首先,開具通行費電子發票需要先辦理ETC卡或用戶卡(社會公開發行的具有收費公路通行費繳納功能的智能卡,稱為ETC卡或用戶卡) ;

2、其次,需要下載票根APP或登錄票根網(票根是全國唯一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電子發票服務平臺,於2018年1月1日正式上線。納稅人需通過“票根”APP或票根網(www.txffp.com)開具通行費增值稅電子發票。 );

3、最後,下載或登錄票根發票平臺,註冊登錄並將ETC卡或用戶卡綁定在票根發票平臺上就可以開具通行費電子發票。

高速通行費紙質發票將不能抵扣,請取得電子普通發票!

通行費電子發票開具流程

四、抵扣方式及抵扣期限

1、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符合規定的通行費電子發票後,應當自開具之日起360日內登錄本省(區、市)增值稅發票選擇確認平臺,查詢、選擇用於申報抵扣的通行費電子發票信息。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政策按照國務院財稅主管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2、按照有關規定不使用網絡辦稅的特定納稅人,可以持稅控設備前往主管國稅機關辦稅服務廳,由稅務機關工作人員通過增值稅發票選擇確認平臺(稅務局端)為其辦理通行費電子發票選擇確認。

五、申報表填列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申報抵扣的通行費電子發票進項稅額,在納稅申報時應當填寫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二)》(本期進項稅額明細)中“認證相符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相關欄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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