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業的“天才少年”,31歲被判入獄,出獄4年後又被判刑

金融业的“天才少年”,31岁被判入狱,出狱4年后又被判刑

1982年出生,碩士研究生,曾在國內最頂級的券商擔任部門經理……

可曾想到,正是這樣一位年少有成、前途無量的金融人才,早年因“老鼠倉”案件,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那時他才31歲。5年前的這起案件轟動一時,因為,這是券商資管業務的第一起“老鼠倉”案件。

沒想到,出獄四年後,他又倒在了同一個地方——再次因“老鼠倉”案件,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

通過內幕交易,催生私募冠軍

老鼠倉(Rat Trading)是指莊家在用公有資金拉昇股價之前,先用自己個人(機構負責人,操盤手及其親屬,關係戶)的資金在低位建倉,待用公有資金拉昇到高位後個人倉位率先賣出獲利。

6月20日,中國裁判文書網發佈了《楊丙卿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一審刑事判決書》(以下簡稱“判決書”)。

金融业的“天才少年”,31岁被判入狱,出狱4年后又被判刑

《判決書》顯示:

2010年9月至2011年6月,楊丙卿作為中金公司資產管理部投資經理,利用負責管理“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企業年金計劃-中國建設銀行”等5個企業年金理財賬戶股票投資事項的職務便利,與張某1(已判刑)達成默契,以“互相推薦股票”的方式,非法將中金公司年金賬戶組擬投資深天馬A、廣州浪奇、水晶光電等78只股票的信息,通過明示、暗示的方式透露給張某1,使張某1利用信息優勢,先於中金公司年金賬戶組大量買入年金賬戶組擬投資的股票,進行趨同交易,從中獲利人民幣1900餘萬元。

證監會認定,上述年金賬戶組擬投資股票的信息屬於未公開信息。

公開資料顯示,判決書所稱的“張某1”,實為私募機構紫石投資創始人張超。

“紫石一期”在2011年上半年以43.48%的收益率排名結構化產品第一,也是當時基金全行業的收益冠軍。當然,這些出色的投資收益都是來自非公開信息,因而,張超也在2016年10月21日向公安機關自首。

金融业的“天才少年”,31岁被判入狱,出狱4年后又被判刑

楊丙卿與張超的《判決書》均列舉了兩人“互相推薦”股票的具體過程。兩人主要主要在MSN群裡推薦股票,楊比較隱晦,說股票的業績較好,一些技術指標不錯,有利好,也說過“這些股票比較好,我會買”之類的話。

1.楊丙卿將中金公司納入股票池擬交易的股票推薦給張超:

楊丙卿在股票交易前一兩天的晚上或交易後的當天晚上將股票信息告訴張超。張超瞭解楊丙卿管理的年金賬戶組的持倉及操作動向後,在年金賬戶組加倉前和建倉前買入該股票或者做波段,在年金賬戶組減倉前賣出股票,賺取差價;

2.楊丙卿將張超推薦給的股票納入中金公司擬交易股票池,並在交易前將相關信息明示或暗示給張超:

張超向楊丙卿力薦股票,而後楊丙卿在中金公司投研會上力主將有關股票納入中金公司擬交易股票池,然後將有關情況告訴張超。藉此希望中金公司買入抬升股價,張超便事先建倉或加倉,待中金公司交易拉昇股價後伺機再賣出獲利。

2017年9月,張超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對違法所得1978萬予以沒收,並處罰金人民幣3900萬元。

2017年12月25日,楊丙卿主動投案自首,到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並退繳100萬元。

2018年6月,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判決楊丙卿犯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並處罰金300萬元。

年少有成,卻誤入歧途

關於楊丙卿的公開資料不多,看從零零散散的報道中可見,在券商領域,楊丙卿年少有成。

《判決書》顯示,楊丙卿1982年10月11日出生於江蘇省南京市,研究生文化,曾任中國國際金融有限公司資產管理部投資經理,住北京市朝陽區。

其從中國科技技術大學取得碩士學位之後,楊丙卿進入了廣發基金擔任高級研究員一職。2008年3月,進入國內三大券商之一的中金公司,擔任資產管理部高級研究員。2009年8月,楊丙卿在中金公司開始負責第一隻自己負責的集合理財產品,當時他才27歲。

金融业的“天才少年”,31岁被判入狱,出狱4年后又被判刑

據《第一財經日報》此前報道,在工作期間,楊丙卿展示出超越普通人的聰明勁兒,一向被同事視作“天才少年”。但在同事眼中,楊丙卿也有點恃才傲物,不服管束,難以忍受公司合規部門的約束。

2011年1月,楊丙卿從中金公司離職,前往上海投奔一傢俬募。不到一年後,即傳出他“出事”的消息,而且出的是大事!

2012年5月4日,楊丙卿被公安部證券犯罪偵查局第一分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9日被批准逮捕。2013年4月,楊丙卿被市二中院一審以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判處其有期徒刑2年,罰金222萬餘元。此案是證券公司資產管理業務條線的第一起“老鼠倉”案件。

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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