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北京大學一學院違規持理財 1.4 億

6 月 20 日,審計署通過官方網站公佈了中央預算單位 2017 年度預算執行等情況審計結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2017 年 12 月至 2018 年 3 月,審計署對教育部 2017 年度預算執行等情況進行了審計,重點審計了部本級和所屬北京中醫藥大學、北京交通大學、國家教育行政學院等 8 個單位,對有關事項進行了延伸審計。

審計結果公佈了發現的主要問題(點擊鏈接看審計結果)。其中有一項:至 2017 年底,北京大學軟件與微電子學院違規持有理財產品 14580 萬元。

北大一學院違規持有 1.4 億理財產品

被披露存在問題的高校涉及北京中醫藥大學、中國礦業大學 ( 徐州 ) 、北京林業大學等。其中北京大學軟件與微電子學院的問題比較惹眼:至 2017 年底,違規持有理財產品 14580 萬元。

官網介紹顯示,2003 年 12 月,在教育部組織的對全國35 所示範性軟件學院中期評估中,北京大學軟件學院綜合評比排名第一,被譽為 " 示範中的示範 ";2004 年 11 月 9 日,學院榮獲 " 北京大學教學成果一等獎 ";2004 年 12 月 9 日,榮獲 "北京市高等教育教學成果一等獎 ";2005 年 9 月 , 榮獲高等教育 " 國家級教學成果一等獎 ";2006 年,北京大學軟件與微電子學院順利通過了教育部組織的示範性軟件學院的驗收評估,評估結果為 " 綜合排名第一 "。

多所高校存在預算執行問題

此次教育部 2017 年度預算執行等情況審計,多所高校發現存在問題。

此外,北京郵電大學、中國農業大學、北京交通大學等也有問題被查出。

對發現的問題,審計署已依法出具了審計報告、下達了審計決定書。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審計署建議:教育部應進一步強化預算和財務管理,加大對所屬單位的監督管理力度,加強信息系統統籌整合。

此外,整改情況方面顯示:目前,所屬北京大學軟件與微電子學院已停止購買理財產品 ; 其他問題正在整改。具體整改結果由教育部向社會公告。

國家審計署網站 6 月 20 日發佈教育部 2017 年度預算執行等情況審計結果,全文如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2017 年 12 月至 2018 年 3 月,審計署對教育部 2017 年度預算執行等情況進行了審計,重點審計了部本級和所屬北京中醫藥大學、北京交通大學、國家教育行政學院等 8 個單位,對有關事項進行了延伸審計。

一、基本情況

教育部為中央財政一級預算單位,部門預算由部本級和 111 個二級預算單位的預算組成。財政部批覆教育部 2017 年度部門財政撥款預算 1476.96 億元,本次審計 157.89 億元、佔 10.69%。審計結果表明,教育部本級及本次審計的所屬單位 2017 年度預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預算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基本符合會計法及有關財會制度規定。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預算執行中存在的問題。

1.2017 年,教育部本級年度會議計劃不完整,未將年度會議費預算細化到具體會議項目,涉及預算金額 2633.92 萬元;報銷的 2 個三類會議超過規定參會人數 299 人、超過綜合定額標準 54.87 萬元。

2.至 2017 年底,教育部本級及所屬留學服務中心未按規定清理財政專項結餘資金 1594.66 萬元(2018 年 3 月底結餘 1527.93 萬元)。

3.2016 年至 2017 年,所屬大連理工大學附屬高級中學事業收支各 1351.49 萬元未納入學校預決算管理,其中 2017 年 554.18 萬元。

4.2017 年,所屬北京中醫藥大學組織 34 人赴法國參加相關活動,其中 4 人持因私護照出國,並從民營公司專項資助款中支付出國相關費用199.71 萬元。

5.2016 年,所屬北京中醫藥大學超過教育部批覆的國外代表人數 22 人召開國際會議,承擔外方會議代表費用 20.64 萬元。

6.2016 年,所屬北京中醫藥大學未經批准舉辦校慶活動,共支出 135.30 萬元,其中由下屬企業承擔費用 19.85 萬元。

7.2015 年至 2017 年,所屬北京中醫藥大學下屬企業將學校部分房產對外出租,出租收入1531.76 萬元未在學校賬內核算,其中 2017 年 527.10 萬元。

8.2016 年和 2017 年,所屬留學服務中心分別超預算列支因公出國(境)經費 15.61 萬元、23.99 萬元。

9.2017 年,所屬國家教育行政學院公務用車處置收入 10 萬元未按規定上繳國庫。

10.2017 年,所屬國家教育行政學院年度決算中少列公務招待費 4 萬元。

11.2016 年至 2017 年,所屬教育管理信息中心組織舉辦 2 個論壇,向參加論壇的人員違規收取費用 197.66 萬元,其中 2017 年 114.44 萬元。

12.2012 年至 2016 年,所屬中國礦業大學(徐州)用非捐贈資金申報並獲得捐贈配比財政專項資金,涉及金額 2988.47 萬元。

13.2016 年至 2017 年,所屬北京大學從財政專項向附屬中小學等單位支付 2245.88 萬元,用於其發放人員崗位津貼、年終績效獎等,其中 2017 年 1300.83 萬元。

14.至 2017 年底,所屬北京大學軟件與微電子學院違規持有理財產品 14580 萬元。

15.2016 年至 2017 年,所屬北京林業大學等 18 所高校違規向食堂承包單位收取食堂管理費、租賃費 12208.30 萬元,其中 2017 年 6405.28 萬元。

16.2016 年至 2017 年,所屬北京郵電大學等 2 所高校附屬公辦幼兒園共收取保教費 1359.92 萬元,未實行 " 收支兩條線 " 管理,其中 2017 年 689.74 萬元。

17.2017 年,所屬孔子學院總部等 4 個單位違反零餘額賬戶有關規定使用財政資金 2902.44 萬元。

18.2016 年至 2017 年,教育部全國網絡考試辦公室未履行招投標等政府採購程序購買技術支持等服務,涉及金額 8333.3 萬元,其中 2017 年 5269.79 萬元。

19.2016 年至 2017 年,所屬中國農業大學等 4 所高校的保安、保潔服務未履行招投標等政府採購程序,涉及合同金額合計 2525.7 萬元,其中 2017 年 1355.08 萬元。

20.至 2017 年底,所屬北京交通大學橫向科研課題經費、留學服務中心 2012 年以前收取的學歷認證費等共計 1606.87 萬元在往來款掛賬,未及時確認收入。

(二)其他方面問題。

1.至 2017 年底,教育部本級 7 個信息系統未按規定登記資產賬和會計賬。

2.2015 年至 2017 年,教育部將應由本級核算的財政專項下達給所屬單位核算,涉及金額 16500 萬元,其中 2017 年 5500 萬元。

3.2015 年至 2017 年,教育部本級未按規定對合同實施歸口管理,涉及合同金額 13354.25 萬元,其中 2017 年 8470.97 萬元。

4.至 2017 年底,所屬北京中醫藥大學未經教育部審批將房產提供給下屬企業等單位使用,涉及房屋面積 2831.2 平方米、賬面價值 649.59 萬元。

5.至 2017 年底,所屬武漢理工大學等 33 所高校的 153 個基建項目未及時辦理竣工決算,涉及建築面積317.65 萬平方米、基建投資資金 941389 萬元。

三、審計處理情況和建議

對上述問題,審計署已依法出具了審計報告、下達了審計決定書。對會議管理和經費使用不規範問題,要求嚴格執行有關規定;

對結餘資金未及時清理問題,要求將結餘資金清理上報財政部,根據財政部審核意見辦理;

對預決算編報不完整問題,要求責成相關單位嚴格預算管理,調整決算草案;

對因公出國(境)團組管理和經費使用問題,要求責成相關單位嚴格執行因公出國(境)團組及預算管理相關規定;

對違規出租出借房產和資產處置收入未上繳問題,要求責成相關單位收回房租收入,按規定上繳收入並調整會計賬目和決算草案;

對慶典、論壇活動管理不規範問題,要求責成相關單位加強對節慶活動的管理並責成北京中醫藥大學退回由下屬單位承擔的費用;

對超範圍列支、違規申報捐贈配比資金問題,要求責成相關單位追回資金,調整有關會計賬目和決算草案;

違規收費問題,要求責成相關單位停止收費;

對資金、賬戶管理不規範、未實行 " 收支兩條線 " 問題,要求責成相關單位嚴格執行相關規定;

對未按規定執行政府採購程序問題,要求責成相關單位今後嚴格執行相關規定;

對收支核算不規範問題,要求責成相關單位予以糾正,調整會計賬目和決算草案;

對無形資產未入賬問題,要求按規定將信息系統入賬,調整有關會計賬目和決算草案;

對合同管理和財務管理不規範問題,要求嚴格按照相關規定進行合同歸口管理和會計核算;

對未及時辦理工程項目竣工決算問題,要求責成所屬高校儘快辦理。

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審計署建議:教育部應進一步強化預算和財務管理,加大對所屬單位的監督管理力度,加強信息系統統籌整合。

四、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目前,所屬北京大學軟件與微電子學院已停止購買理財產品;其他問題正在整改。具體整改結果由教育部向社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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