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開售樓中心的遮羞布

揭開售樓中心的遮羞布

自嘉興被浙江劃定為——浙江全面接軌上海示範區之後,當地的房產市場逐漸熱了起來,佔著地緣便利,吸引了不少上海工作的人去買房子。這股購房潮之下,可謂是暗潮湧動,一些黑心的地產商也忽明忽暗的耍起了欺騙消費者的套路,有些串通中介、銷售代理,也有的可能脫去馬甲,玩起了賊喊捉賊的把戲——讓自己員工扮演中介或者代理,給消費者虛假承諾,如可用公積金、幫助辦首付貸等條件,騙取消費者的定金,然後一旦貸款辦不了,又如餓狗遇到骨頭一樣,怎麼就是不捨得鬆口,不退還消費者定金,還理直氣壯地炫耀:這個定金法律規定是不能退的。

事實如此,不能不說開發商開的收據就是搶錢憑據!難道被搶了錢就要不回了嗎?!

其實很多人買房子,並不知道開發商開給你的定金收據,寫了個“定”字,就是不想退你的了,不管是什麼原因。畢竟,現在房價如此之高,一般百姓不是誰都能經常買房,對於開發商玩的這種文字有些,不是有法律專業知識的都沒有戒備之心,都不會想到表面對你客客氣氣,開始對你恭敬如上帝的美女帥哥,會時刻準備著背後宰你一刀。

當然,這不是個例,你到每個售樓部看到的應該都差不多,這也說明,這種套路不是他們的個人行為,是有組織、有預謀的。就是說,如果你一旦走進了售樓部,等於走進了,開發商早已給你布好的陷阱。

我們走飯店、浴場,以至於有些按摩店,都時常看到“友情提示:貴重物品,請妥善保管,丟失概不負責。”反推現在開發商售樓部,就應該有醒目提示“友情提示:收據(協議或合同)上寫哪個ding (定或訂),請慎重選擇,否則交錢概不負責。

可悲的是,現在的開發商連浴場、按摩店的素質高都沒有。當然,既然你連這個背書都沒有寫,按法理、道德,無論哪一條,你們都應該負責。但是一部分開發商,仗著自己財大氣粗,置法制、道德於不顧,狗咬骨頭不鬆口,能拖則拖、能賴則賴。

作為勢單力薄的個體,這時候維權是很頭疼的問題。你說他們欺詐,去派出所報案,他們說是經濟糾紛,讓你去法院。你去了法院,他們說你當初寫的是“定金”,就是不能退的意思,具體原因還要調查。你去消協投訴,他們會幫你調解,可是還要看人家開發商願不願意退,如果不願意,還是建議你去法院!

TMD這是誰寫的“定金”,你給我解釋過嗎?你提醒過嗎?你徵詢過我的意見了嗎?真是無恥之極!既要當BZ,又要立P坊。

我以為,嘉興也絕不是個例,一大部分開發商幾乎都沾染這種弊病。

揭開售樓中心的遮羞布

我們接到過許多類似的投訴,鑑於去執法部門維權都這麼艱難,我們也只能竭盡所能,盡力而為。難道這就是法制社會?就是建設和諧社會的基礎嗎?個人以為:和諧社會任重而道遠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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