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2018年蘭溪將定向培養小學全科及複合型高中教師

「公告」2018年兰溪将定向培养小学全科及复合型高中教师

「公告」2018年兰溪将定向培养小学全科及复合型高中教师

根據《浙江省教育廳等四部門關於開展“雙學科”複合型高中教師培養試點工作的通知》(浙教師〔2018〕23號)、《浙江省教育廳辦公室關於做好2018年小學全科及中學緊缺學科教師定向培養招生工作的通知》(浙教辦函〔2018〕107號), 2018年蘭溪市將定向培養小學全科及複合型高中教師12名。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招生對象

2018年報考普通高校,願意為蘭溪教育事業服務,並與定向培養單位簽訂就業協議的金華市考生。

二、培養學科、數量及院校

「公告」2018年兰溪将定向培养小学全科及复合型高中教师

以上各學科招生計劃全部安排在高校招生的提前批錄取,學制均為四年。

三、錄取程序

1.填報志願。符合條件考生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關規定,於6月26日8:30-6月27日17:30登錄浙江教育考試網(www.zjzs.net)填報志願,考生只能在相應批次提前批第一院校志願的第一專業志願填報,否則志願無效。

2.面試。省教育考試院根據志願優先、高考成績從高到低原則,按招生計劃1:1.2比例(四捨五入),將考生名單提供給相關招生院校。招生院校將相應名單抄告我市教育局,市教育局根據相關高校提供的名單組織考生進行師範生適應性面試和體檢。

3.公示。對面試和體檢合格考生,按志願優先、高考成績從高到低原則,根據招生計劃數1:1比例確定定向培養考生,並在市教育局和人力社保局官網上公示3天。

4.簽訂協議。

公示無異議的,由市教育局商人力社保局同意後與合格考生簽訂定向培養就業協議,簽訂協議時考生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准考證原件和複印件。市教育局將已簽訂協議考生名單報招生院校。

5.學校錄取。浙江師範大學、杭州師範大學、衢州學院在相應批次招生工作開始之前,將報送的已簽訂協議考生名單報省教育考試院。省教育考試院按名單投檔,由招生院校按有關規定錄取。被錄取者由招生院校發送錄取通知書。未錄取者不影響同批次其他院校的正常錄取。

6.備案。錄取結束後,由招生院校將定向培養學生名單抄送市教育局、人力社保局備案。

「公告」2018年兰溪将定向培养小学全科及复合型高中教师

四、培養經費

大學就讀期間由錄取考生自己先行繳納各項費用,畢業到崗後所需學費由市財政給予全額補助,支付方式採用畢業到崗後由工作單位給予報銷 (學費全額報銷,住宿費等其他費用自理)。

五、就業政策

定向培養生按期畢業後,由蘭溪市教育局按照定向培養就業協議統一調配到具有事業編制的學校任教,由用人單位與定向培養畢業生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納入事業編制管理。服務期限不少於8年。

六、其他

本公告未盡事宜解釋權歸蘭溪市教育局。

諮詢電話:

蘭溪市教育局人事科

0579-88821127

蘭溪市教育局招生辦

0579-88833326

通訊員:王飛祥

「公告」2018年兰溪将定向培养小学全科及复合型高中教师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