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環保組“回頭看”交辦案件辦理結果公示

2018年6月22日

一、濮陽市開發區 受理編號:D410000201806140092(*)

反映情況:濮陽市開發區胡村鄉垃圾填埋場旁邊,主要處置醫療廢物企業——新新環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超出經營範圍非法處置醫療廢物,對大氣、土壤造成很大的危害;運輸車輛不規範,用普通車輛運輸危險廢物,運輸過程中有滲漏現象。

調查核實情況:經查,舉報內容不屬實。

新新環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具有醫療廢物收集、儲存、處置資質。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和參考外省、市同行業操作辦法,濮陽市政府及有關部門指定由新新環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對病理類、藥物類、化學類醫療廢物收集後,安全暫存,集中轉送至具備處置資質的單位集中處置。該公司收集及轉運病理類、化學類、藥物類醫療廢物記錄完好,與醫療機構和接收處置單位均簽有委託合同,且收集及轉運數量吻合。

該公司共有醫療廢物運輸車輛5輛,所有車輛均為全密閉車廂,符合防滲漏、防遺撒等要求,車廂前部地板下安裝有廢液收集裝置,運輸過程一旦產生廢液外溢等意外情況,能及時收集,避免外漏。現場檢查過程中,未發現各醫療廢物運輸車輛有洩漏痕跡。所有運輸車輛均裝有GPS定位系統,隨車影像系統可以隨時監控收集運輸全過程;所有周轉箱、車輛在每次轉運結束後都進行清洗消毒,並定期檢查和維護,杜絕出現滲漏現象。經現場抽查車輛運輸過程影像資料,發現資料保存完好,監控平臺可實時監控運輸轉移情況。

綜上,新新環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不存在信訪人所反映問題。

處理及整改情況:無。

問責情況:無。

二、濮陽市濮陽縣 受理編號:D410000201806150001

反映情況:濮陽市濮陽縣文留鎮西邢屯村光明燈具廠,加工燈殼化鋁、用汽車輪胎做碎末等加工過程中產生廢氣。光明燈具廠的老闆是西邢屯村村幹部,投訴人之前向濮陽縣環保局投訴未處理。

調查核實情況:經查,舉報內容不屬實。

文留鎮光明燈具廠生產項目備案、環評報告、項目竣工環保驗收批覆等手續齊全。現場檢查時該公司未生產,經過對該公司每個車間細緻檢查,現場沒有加工燈殼化鋁及用汽車輪胎碎末等加工生產項目,現場設備與環評相符。針對投訴人之前向濮陽縣環保局投訴未處理的問題,經濮陽縣環保局調取12369信訪舉報檔案查證,無該企業舉報記錄。

三、濮陽市範縣 受理編號:D410000201806150029

反映情況:濮陽市範縣白衣閣鄉十八里鋪村王樓開發區路北,有個三河攪拌站無證經營,距離居民區過近,噪聲大、揚塵大。

調查核實情況:經查,舉報內容屬實。信訪人反映的三河攪拌站實為範縣三和建材有限公司。該公司在2017年9月委託第三方環評公司開展了現狀環境影響評估工作,在範縣大河網進行公示並取得了備案文件。

2017年12月,由於經營原因,濮陽源森建材有限公司租賃範縣三和建材有限公司現有的相關設施、設備進行生產。

6月16日,範縣組織範縣住建局、環保局、白衣閣鄉政府有關人員成立聯合調查組,到該公司進行了現場檢查。經查,該公司建廠之初,廠區東側、西側和南側為王樓鎮開發區商鋪(王樓鎮開發區實際佔用白衣閣鄉和楊集鄉土地),北側為荒地,後期由於發展原因增加了部分住戶,其現狀為商居兩用。現場檢查時,該公司因未取得住建部門的預拌混凝土資質證書、實驗室能力確認書、關鍵崗位人員上崗證書和需要對生產設備、環保設施進行維修維護等原因,自6月11日至今未生產,噪聲無法監測,但廠區原料棚存在密閉不嚴、廠界圍擋安裝不全和未安裝噴淋設施的現象。

處理及整改情況:為防止影響周圍商戶和居民的正常生活,經範縣縣委、縣政府研究:一是責令該公司在未取得相關資質證書前不得擅自投入生產,並對其主要生產設備進行了查封;二是範縣住建局聯合範縣供電公司對其生產用電採取了斷電措施並將變壓器拆除吊離;三是責令該公司將主要生產設施、設備遷移至廠區東北方向,遠離商戶和居民;四是範縣環保局責令該公司限期對原料棚進行密閉,完善廠區圍擋,安裝噴淋設施,並針對其存在的環境違法問題製作了調查詢問筆錄、現場勘察筆錄,對其進行立案調查,擬定處罰3萬元,目前正在按照程序處理中。

四、濮陽工業園區 受理編號:X410000201806140053(*)

反映情況:群眾來信反映:濮陽工業園區昌湖辦事處4村(牛村、吳拐村、棗科村、榮村)交界處有一大型無證經營的紅磚加工廠(燃煤),產生大量煙塵汙染、噪聲汙染、黑煙汙染,排熱蒸汽破壞耕地,超大震動毀壞村民房屋,同時還存在拉磚碾壓破壞道路及佔用土地情況。該廠日夜連軸生產且緊鄰4個村莊及公辦小學,嚴重危害生態環境和周邊居民身體健康。

調查核實情況:經查,舉報內容不屬實。工業園區管委會召集該區工商分局、環保分局、國土分局及建設局等部門召開專題會議進行研究,並對濮陽市宏達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現場進行檢查,委託第三方監測公司對該企業廠區四周噪聲進行晝夜監測。

濮陽市宏達新型建材有限公司2017年辦理項目備案、工商營業執照及環保備案等手續。

6月16日上午,經工業園區工商分局現場檢查,該企業生產所用燃料為天然氣,未發現燃煤和存煤現象。經工業園區國土分局現場檢查,該企業煙囪排放蒸汽無破壞耕地現象發生,佔地為集體建設用地。經工業園區建設局現場檢查,濮陽市宏達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出行道路為棗科村村內東西道路,X008為縣道,已多年未整修,目前已制訂整修方案,計劃近期實施X008整修工程招標。

6月16日晝夜,對距離濮陽市宏達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廠界最近的2個敏感點(廠界南榮村和廠界西南吳拐村)進行噪聲監測,均不超過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

6月17日,經省環境督察組現場檢查,企業正在生產,脫硫塔冒出的是白色煙氣,未見黑色煙塵產生;舉報件所說的“緊鄰的4個村莊及公辦小學”,其中的牛村、棗科村及公辦小學均在該廠1000米之外,吳拐和榮村不在50米防護距離之內。

6月18日,經濮陽市宏達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所在地吳拐村村委會調查走訪,未發現超大震動毀壞村民房屋的情況。

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回頭看”交辦案件辦理結果公示(第十六批)

2018年6月23日

一、濮陽市開發區 受理編號:D410000201806150106

反映情況: 1.濮陽市經濟技術開發區中原西路與興濮路交叉口,建業壹號城邦小區周邊有多家化工廠,晚上經常有難聞的氣味,汙染環境。建議濮陽市規劃修編不要保留三類工業用地。2.國有企業龍宇化工、濮陽石化一廠和上市企業穎泰公司河南農化、惠成電子等公司晚上廢氣直排,汙染嚴重。

調查核實情況:(一)建業壹號城邦小區附近化工廠異味問題的調查

建業壹號城邦小區位於中原路西段,建設於2015年,逐漸入住居民,其周邊最近的化工廠直線距離在500米以上,且均分佈在中原路以南工業區內,不存在該小區周邊多家化工廠的情況。

群眾反映的氣味難聞問題,應該是指化工廠排放出的揮發性有機物及部分涉及二氧化硫、氨和氯氣等造成異味的問題,在個別地方、個別時間存在,主要有兩個原因:一是化工企業排放揮發性有機物因子複雜,在達標排放的情況下,排放因子在不利擴散條件的靜穩天氣下,揮發性有機物在大氣中積累疊加反應,形成異味。二是個別化工企業管理不嚴、設備老舊、物料跑冒滴漏、超標排放等問題。建業壹號城邦小區位於中原路西段,距離工業區較近,處於工業區主導風向上,在風向為南風時,工業區內企業所排放的廢氣在風力作用下,對該小區附近區域會產生影響,能聞到異味。

因此,舉報內容中的“建業壹號城邦小區周邊有多家化工廠,晚上經常有難聞的氣味,汙染環境”等問題部分屬實。

(二)龍宇化工等企業廢氣直排、汙染嚴重等問題的調查

1.濮陽龍宇化工有限責任公司位於黃河路西段,主要外排大氣汙染物為工藝硫化氫廢氣及鍋爐煙塵廢氣等,已完成LDAR(洩漏檢測與修復)工作。鍋爐煙氣排放口安裝有在線監測設備,國家、省、市環保管理部門對其實時監控,出現超標情況立即預警,並予以處罰。 2017年10月27日,經第三方監測單位對該企業廠界廢氣無組織排放情況現場監測結果顯示,不超標。

2.濮陽石化一廠停產多年,經改制後,經營範圍已改為廠房設備租賃和化工產品購銷等,不再進行化工生產。

3.穎泰公司河南農化現名中農發河南農化有限公司,位於勝利路西段,主要外排大氣汙染物為苯胺類等物質,已完成LDAR(洩漏檢測與修復)工作。2018年3月15日,經第三方監測單位對該企業有組織排放廢氣進行現場監測的結果顯示,不超標。

4.濮陽惠成電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位於勝利路西段,主要外排大氣汙染物為碳五、1,3-丁二烯等,已完成LDAR(洩漏檢測與修復)工作。2018年3月15日,經第三方監測單位對該企業有組織排放廢氣進行現場監測的結果顯示,不超標。

5. 2017年12月25日及27日,市環境監測站在建業壹號城邦小區物業部門人員見證下,於小區上下風向、小區門口等處,進行了為期2天的晝夜大氣汙染物取樣監測。取樣監測結果顯示,該區域空氣質量符合國家相關居民區大氣汙染控制標準。

因此,舉報件中反映的“龍宇化工等企業廢氣直排、汙染嚴重”問題不屬實。

處理及整改情況:今年以來,我市強力推進新型化工基地建設,打造化工產業轉型升級的平臺;出臺了《全市化工企業推行“紅黃藍綠”標識制度的實施意見》,著力推動我市化工產業集聚發展、轉型發展、綠色發展,為高質量項目騰出更多環境容量。開發區將嚴格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一是大力推動各化工企業綠色發展。堅持環保節能優先原則,推動化工行業健康發展。對開發區的工業企業按照“關停一批、搬遷一批、提升一批、發展一批”的原則,進行“紅黃藍綠”分類標識管理。二是進一步加大能力建設力度。加強揮發性有機物監控能力建設。2019年3月底前,實現涉揮發性有機物排放企業在線監控全覆蓋,初步構建起監控體系,確保各企業排放情況得到有效監控。三是加大檢查執法力度。加大對揮發性有機物及廢氣排放企業的監管力度,對超標排放的企業進行嚴厲處罰、嚴格追責,為人民群眾創造更好的人居環境。

二、濮陽工業園區 受理編號:D410000201806150001

反映情況:濮陽市群眾來信反映:濮陽工業園區轄區內、濮陽市華龍區嶽村鎮大河寨村南邊的濮陽市聚龍聚氨酯材料有限公司,特別是這個公司的西廠區。1 .這個公司西邊的車間產生的廢氣非常刺鼻,尤其是晚上,刺激氣味更大。2.以前有環保督察的時候就停工,但是晚上和週末或法定節假日的全天都是肆無忌憚地生產。

調查核實情況:經查,該舉報材料所述問題屬實。

案件所述的大河寨村距離廠區項目1127米。西廠區為該企業2000噸/年鄰甲酸甲酯苯磺酰胺項目,2015年4月在濮陽工業園區經濟發展局備案,2015年12月取得濮陽市環保局環評批覆,2017年9月取得環境竣工驗收批覆。

6月17日,濮陽工業園區環保分局前往濮陽市聚龍聚氨酯材料有限公司進行檢查,發現現場停產,廠界周圍沒有異味,但西車間內異味明顯。

“環保督察的時候就停工,但是晚上和週末或法定節假日的全天都是肆無忌憚地生產”的問題不屬實。

處理及整改情況:對於異味現象,濮陽工業園區環保分局2018年6月2日對其下達了責令停產通知書,責令該廠停止生產,迅速查找原因,待其整改到位、驗收合格後方可開工生產。針對生產過程中的異味現象,該廠已委託環評單位河南冠宇環保科技有限公司進行項目評價後,組織相關專家再論證,針對性施策,以解決現存異味問題。

同時,該企業加大整改力度,在環評要求的基礎上又增加了3臺噴淋吸收塔、2套真空抽氣泵,加大廢氣處理力度,最大限度地減少異味逸散,並針對廢水UASB厭氧處理池惡臭氣味進行加蓋全密封處理。

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回頭看”交辦案件辦理結果公示(第十七批)

一、濮陽市開發區 受理編號:D410000201806150079

調查核實情況:

(二)關於“濮陽市新新環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超範圍經營”的調查情況

濮陽市新新環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醫療廢棄物集中處理中心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於2015年6月3日通過濮陽市環保局審批;2017年4月18日通過項目竣工環保驗收。該公司《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許可的處置範圍為感染類、損傷類醫療廢物。

根據《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二款規定,“在尚未建成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期間,有關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制訂符合環境保護和衛生要求的醫療廢物過渡性處置方案,確定醫療廢物收集、運送、處置方式和處置單位”。因此,在濮陽市沒有建立具備處置病理類、藥物類、化學類醫療廢物資質的處置單位的情況下,根據《醫療廢物管理條例》規定,市政府及有關部門指定由濮陽市新新環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對病理類、藥物類、化學類醫療廢物收集後,安全暫存,集中轉送至具備處置資質的單位進行集中處置。

經現場檢查,未發現該公司直接處置病理類、藥物類、化學類醫療廢物。該公司成立至今,曾收集、轉運過兩批包括病理類、藥物類、化學類醫療廢物,分別是與河南省富強醫療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和河南天辰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簽訂委託處置合同,轉運至2家公司處理。被委託處置的單位具備相關處置資質,危險廢物轉移聯單顯示數據與記錄臺賬相符。

二、濮陽市南樂縣 受理編號:X410000201806150047(*)

反映情況:群眾來信反映:濮陽市南樂縣宏業化工廠是縣政府保護企業,位於106國道東側、縣城北3公里,前陳村西頭、馬頰河後陳橋南岸。該廠生產化工原料二氧化硫等,產生的廢毒水全部壓入到廠內的機井中,嚴重汙染了地下水源。廠內有條向南排放毒水的管道,直通縣城東的永順溝,另有一條管道位於煙囪東向北處,排放口直通馬頰河。但這兩條管道並不排放,而是將毒水全部壓入廠內機井內。

(一)公司廢水處理工藝

濮陽宏業環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生產過程中廢水經集中收集後進入廠區內汙水處理站處理,廢水經預處理後通過縣城汙水管網排入南樂縣汙水處理廠。2017年9月份汙水站進行升級改造,能夠滿足廠內廢水產生量,廢水排放執行《汙水綜合排放標準》一級標準。該公司安裝有廢水在線自動監控系統,2016年9月29日由濮陽市環境監察支隊驗收,同省、市、縣環保部門聯網。

(二)廠內原有水井及現有水井調查情況

濮陽宏業環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配套建設了6眼水井,其中1眼是馬頰河取水用井(冷卻系統用水),其餘5眼是地下水取水用井。

2010年環評報告中建議冷卻水系統用水部分取水全部改為地下井取水,根據環評報告建議該公司將用於取馬頰河河水的1眼水井進行了封堵,其餘5眼水井經過長期使用先後出現返沙現象,在2010年底至2011年初先後對剩餘5眼水井進行了封堵。

為進一步查清被封堵取水井中是否存在偷排灌注行為,南樂縣環境保護局於2018年6月21日將廠內已封堵廢棄的6眼原取水井全部挖開,井內無水,處於乾枯狀態,無法進行水樣檢測,未發現暗管偷排灌注的環境違法行為。

目前,廠內現有4眼水井作為生產取水使用,根據在線監控部門調取數據顯示,濮陽宏業環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季度取用水量與廢水排放總量基本一致。

(三)取排水管道調查情況

濮陽宏業環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原8000噸/年二氧化硫脲項目冷卻水系統從馬頰河取水,廠北側通向馬頰河管道實際為原取水管道,在2010年擴建時按照環評報告建議全部改用井水做為冷卻水系統用水,並將此取水管道進行了封堵。

廠南側管道為廢水排汙管道,2013年7月份前該公司廢水經汙水處理站處理後排放至永順溝。該公司於2015年6月18日排水線路變更報告經濮陽市環境保護局批覆後,項目廢水經廠內汙水處理站前期處理後排入南樂縣汙水處理廠,並與南樂縣汙水處理廠簽訂有收水協議。

(四)汙染地下水及土壤調查情況

2018年6月18日委託第三方河南光遠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對該公司取水井、廠界土壤及生產廢水取樣檢測,地下水和土壤檢測結果正常。

經南樂縣環境保護局對濮陽宏業環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面調查,未發現舉報問題中產生的廢毒水全部壓入到廠內的機井中,嚴重汙染了地下水源情況,故舉報情況不屬實。

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回頭看”交辦案件辦理結果公示(第十八批)

2018年6月24日

一、濮陽市清豐縣 受理編號:D410000201806160058

反饋情況:濮陽市清豐縣柳格鎮袁家村,有家蒜片加工廠,氣味難聞,向當地鎮政府反映,回覆稱該廠環保手續已批覆,管不了。

該公司於2017年10月13日依據《濮陽市清理整改環保違法違規建設項目的實施方案》的要求,通過現狀環境影響評估報告並在政府網站進行公示。6月8日現場檢查時,該企業正在生產,企業的廢水、廢氣治理設施未嚴格按照現狀環境影響評估報告的要求整改到位,擅自投入生產,生產過程中氣味難聞。

處理及整改情況:清豐縣環保局報請縣政府同意向柳格鎮政府下達了《清豐縣人民政府關於對清豐縣源豐實業有限公司停止生產電力供應的決定》,責令對該公司予以停止生產電力供應。當日,該公司電力已切斷。該企業正在進行整改,待整改完成驗收合格後方可生產。

二、濮陽工業園區 受理編號:D410000201806160067

反映情況:濮陽市高新區泘沱村,投訴人的莊稼地旁邊有一條小河,因河水受到汙染河道被濮陽縣柳屯鎮鎮政府堵住,目前莊稼地被水淹了,望有關部門核實處理。

調查核實情況:經查,舉報內容屬實。

經濮陽工業園區農辦和昌湖辦事處有關人員實地調查,在被堵河道南側,確有河水流入泘沱村的2戶村民約5畝玉米田地,一天後已無積水,玉米生長沒有受到影響。

此案與第十二批轉辦件,編號:D410000201806110047有關聯,第十二批舉報的是濮陽縣柳屯鎮第二濮清南乾渠河段水質發黑、發臭。經濮陽縣聯合調查組調查,第二濮清南乾渠河段被汙染的主要原因是5月15至16日濮陽連降暴雨,積存在支流十八里溝和幸福渠的生活汙水被雨水沖刷下洩第二濮清南乾渠造成水質發黑、發臭。針對此問題,聯合調查組進行了現場處置。此批舉報件中所述被堵河道即幸福渠河段,位於泘沱村東約1公里處,在處置第二濮清南乾渠河段被汙染水質時,為防止汙染河水影響下游,故築壩攔截,造成幸福渠河水外溢流入田地。

處理及整改情況:6月17日,通過濮陽工業園區相關部門與濮陽縣柳屯鎮鎮政府溝通協商,被堵河道經打撈漂浮物,疏浚清淤,河水下洩,水位快速回落,恢復正常狀態。

三、濮陽市南樂縣 受理編號:D410000201806160060(*)

反映情況:濮陽市南樂縣谷金樓鄉東邵郭村規定500米以內不允許搞養殖業,村西南角有1家養雞場距離訴求人住宅區只有十幾米,臭氣難聞,汙染環境,向鄉政府王旭陽副書記反映,副書記直接告知投訴人讓其買老鼠藥放在雞場內。

調查核實情況:經查,舉報內容不屬實。南樂縣組織谷金樓鄉政府、農牧局和環保局成立聯合調查組,協同省環保督導組對該養雞場進行實地查看。經查,該養雞場距離最近的村民住宅將近100米,場房內衛生乾淨整潔,不存在明顯異味;雞糞晾曬場位於場房南側緊鄰自家果園,面積約150平方米,產生異味,地面未硬化,未建設防雨設施。因晾曬場距離最近村民住宅400米遠,故此處的異味對周邊村民不產生影響。

此前,舉報人曾打電話向當時谷金樓鄉包區科級幹部王旭陽反映養殖場汙染一事。5月28日,鄉黨委副書記王旭陽和相關工作人員到王佔群養雞場進行調查並現場作出處理意見:養殖場要進一步加強場區衛生,糞便及時清理,晾曬場按要求建設並加蓋紗網減少蒼蠅滋生。王旭陽將處理意見及時告知舉報人,不存在直接告知投訴人買鼠藥放在養殖場內之事。

處理及整改情況:一是按照網格化監管要求,谷金樓鄉政府加強日常監管巡查,確保養殖場內乾淨整潔;二是谷金樓鄉政府責令養殖場立即展開糞便清運,做到日產日清,6月30日之前按要求和標準完成儲糞場建設,不亂堆亂放,搞好養殖場環境衛生,杜絕汙染事件發生。截至6月21日,糞便已清運完畢,目前儲糞場正在建設中。

四、濮陽市南樂縣 受理編號:D410000201806160087

反映情況:濮陽市南樂縣谷金樓鄉三坡村南街,有家鑄造廠(廠牌上寫著南樂縣精準扶貧基地)老闆叫田軍尚,距離居民區只有3——4米遠,生產過程中噪音大,氣味難聞。投訴人多次向南樂縣環保局反映至今沒有處理結果。

調查核實情況:第十八批受理編號D410000201806160087與第十九批受理編號D410000201806180005,兩個舉報件舉報內容一致。南樂縣谷金樓鄉三坡村南街鑄造廠名稱為濮陽市恆耐特鋼有限公司。2018年6月8日,第三方監測機構河南光遠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對該公司有組織廢氣、無組織廢氣進行檢測,檢測結果均符合環評批覆要求。2018年6月11至12日晝間和夜間,河南光遠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對該廠周邊噪音進行現場監測,監測結果達標。現場調查,項目制蠟模車間衛生防護距離達到50米以上,符合要求。南樂縣環保局分別於2018年4月11日、5月2日、5月4日、5月9日先後接到群眾反映濮陽市恆耐特鋼有限公司噪音、廢氣環境問題的舉報,南樂縣環保局第一時間對群眾反映的問題進行查處,並將調查情況反饋於舉報人。綜上,舉報內容不屬實。

處理及整改情況:南樂縣環保局、谷金樓鄉人民政府加強對該公司的日常監管,確保該公司汙染防治設施正常運行,汙染物達標排放。

五、濮陽市南樂縣 受理編號:D410000201806160101(*)

反映情況:濮陽市南樂縣羅莊村紅業化工廠,煙囪冒白煙,氣味發酸發臭,氣體非常難聞,廢水直排地下,汙染嚴重,縣政府稱該廠是達標企業,望督察組核查。

調查核實情況:交辦案件中反映的濮陽市南樂縣羅莊村紅業化工廠全名為宏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屬省批市控重點監控企業。該公司2009年開工建設,2011年因“未批先建”被省環保廳掛牌督辦,於2011年12月29日取得河南省環保廳環評批覆,並於2012年4月26日經省、市環保部門核查取得河南省環保廳試生產通知後開始試生產,同年7月31日、11月23日先後兩次向省廳申請延期試生產,並得到批覆。2012年10月省廳環境監測中心對其進行了驗收監測,並編制了《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檢測報告》,但由於此廠對面韓張中學衛生防護距離為265米,未進行竣工驗收,2013年底中學搬遷完畢。2014年3月5日省廳組成宏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產2萬噸糠醛項目竣工環保驗收組對其進行了驗收檢查,4月10日取得省廳驗收批覆。

宏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按環評批覆廢水零排放要求,對生產中的廢水廢氣進行處理。煙氣出煙囪後,由於溫度降低,水蒸氣會冷凝為霧滴,形成白煙。2018年6月19日,委託第三方檢測機構對廠界四周進行4個批次檢測,滿足標準要求。依據該公司建廠前環評報告書中地下水現狀監測點位要求,該公司委託第三方監測公司提取廠址地下水和夏莊村地下水,監測結果達標。經全面調查,未發現廢水直排地下及其他環境違法行為,舉報內容不屬實。

處理及整改情況:加大對宏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監管力度,發現其環境違法行為將依法處理到位。

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回頭看”交辦案件辦理結果公示(第十九批)

一、濮陽市清豐縣 受理編號:D410000201806180028(*)

反映情況:濮陽市清豐縣柳格鎮夏固村,清豐縣南環路不到1公里的天一建材,距離柳格鎮夏固村800米,生產中粉塵汙染,影響夏固村居民生活。2017年清豐縣政府下文取締,現在依然在生產。

調查核實情況:經查,舉報內容屬實。2018年6月17日柳格鎮政府聯合清豐縣環保局對清豐縣源豐實業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查處。調查核實情況:濮陽市天一新型建築材料有限公司位於清豐縣柳格鎮老106國道東後士子元村西,法定代表人袁振普,該項目為年產40萬噸混凝土項目。2018年6月19日,清豐縣柳格鎮政府和清豐縣環保局工作人員對該廠進行現場調查。經查,2016年11月該公司通過現狀環境影響評估報告,在政府網站上備案公示,並制訂了抑塵方案,不存在2017年清豐縣政府下文取締情況。該公司於2018年6月20日委託河南光遠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對其顆粒物和噪聲進行採樣檢測,6月21日出具檢測報告結果顯示無組織廢氣檢測分析結果與噪聲檢測結果均符合《水泥工業大氣汙染物排放標準》(GB4915--2013)、《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的正常範圍,不存在超標排放現象。

處理及整改情況:根據檢查情況,清豐縣柳格鎮政府和清豐縣環保局工作人員要求該公司嚴格執行抑塵方案並落實到位,確保達標排放,最大程度減小對外環境的影響。

二、濮陽市清豐縣 受理編號:D410000201806180008

反映情況:濮陽市清豐縣柳格鎮西王家村,村西500米,有1家廢塑料加工廠,排放刺鼻氣味,院內有滲坑,汙染環境。

調查核實情況:該舉報件反映的是清豐縣柳格鎮蔻家範雙現塑料粉碎廠。2018年6月19日,清豐縣柳格鎮政府聯合清豐縣環保局、清豐縣人民檢察院、清豐縣公安局對該廠進行檢查。現場檢查時,該塑料粉碎廠院內存有大量的硬質塑料,生產廠房內堆積大量的成品和原料,工人正在對粉碎設備進行拆除,對清洗池內的產品進行清理裝袋。位於生產廠房南側有一排汙口和一個長約18米、寬約8米、深約1米未採取任何防滲措施的滲坑,生產廢水未經任何處理通過塑料排汙管道直接排入滲坑內。

處理及整改情況:

按照《清豐縣“小散亂汙”企業專項整治行動方案》清辦〔2017〕1號文件精神,清豐縣政府責令柳格鎮政府嚴格按照“兩斷三清”的要求對清豐縣柳格鎮蔻家範雙現塑料粉碎廠進行拆除,目前已拆除到位。清豐縣環保局對該廠生產廢水利用滲坑排放進行立案調查。

問責情況:

清豐縣環保局對清豐縣柳格鎮蔻家範雙現塑料粉碎廠負責人範雙現依法移送公安機關,柳格鎮紀委對寇家村黨支部書記寇俊省給予警告處分。

三、濮陽市濮陽縣 受理編號:D410000201806170090

反映情況:

濮陽縣解放路與紅旗路交叉口向南120米路西,普客隆超市倉庫門口有個垃圾池,氣味難聞,蒼蠅亂飛。超市的海鮮、水果壞掉之後扔到垃圾池,氣味難聞,影響正常生活。每天下班後打掃完衛生把水都傾倒在路上,影響通行。

調查核實情況:接到交辦通知後,濮陽縣市政園林管理局、濮陽縣城關鎮人民政府就舉報問題進行了調查。經查,舉報內容屬實。濮陽縣普客隆超市倉庫門口垃圾池為普客隆超市修建,由普客隆超市安排人員每天進行清理。超市倉庫西側為濮陽縣棉花廠家屬院,多數家屬院居民也將垃圾傾倒在該垃圾池內。部分垃圾中汙水溢流至路面,通過路面汙水口進入市政管網。

處理及整改情況:

濮陽縣市政園林管理局第一時間組織保潔人員、垃圾清運車輛將垃圾池內堆積垃圾進行了清理,並安排高壓沖洗車對垃圾池周邊道路進行沖洗,對垃圾池進行消毒處理。濮陽縣市政園林管理局對普客隆超市下達了限期整改,責令該公司將該處垃圾池進行密閉改造,垃圾不準露天堆放;普客隆超市每天負責將垃圾池進行清理,達到“日產日清”;垃圾中汙水通過下水道排入市政管網,杜絕汙水溢流。上述整改於6月20日前完成,如逾期未完成,濮陽縣市政園林管理局將依據濮陽縣環境衛生相關條例對普客隆超市進行行政處罰。目前,各項整改已全部完成。

四、濮陽市濮陽縣 受理編號:X410000201806170067

反映情況:

濮陽市濮陽縣梁莊鄉保安村(S307省道邊)一家塑料顆粒廠,生產有5年了,清洗塑料排出的汙水有兩種處理方法,一種是在廠裡挖滲坑下滲,另外一種是偷埋地下暗管排至離廠有一公里遠的河裡,偷排時間不固定,同時對空氣也造成一定的危害。

調查核實情況:該件舉報的是濮陽市尚宇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接到交辦通知後,濮陽縣環保局、梁莊鎮政府立即進行了現場調查。該公司項目符合濮陽縣梁莊鄉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符合鄉鎮規劃,通過了河南省企業投資項目備案(項目編號:豫濮濮陽製造〔2017〕26971),2017年9月環評通過濮陽縣環保局審批(濮縣環審〔2017〕150號),2018年3月24日通過竣工驗收。原材料為聚乙烯、聚丙烯顆粒(片粒),產品為電纜護套料。

現場檢查時該公司正在停產整改,發現該公司生產車間未做到全部密閉,廢氣處理設施無法完全收集生產時產生的廢氣,存在廢氣漏排現象。對照環評批覆內容,通過現場勘查該公司生產工藝不產生生產廢水,廠區地面已全部硬化,未發現廠區內有滲坑和偷埋地下暗管排放生產廢水的情況,廠區周邊無汙水排放口。根據梁莊鎮政府的報告,該公司所用場地是一廢棄養殖場,曾經建有廢塑料顆粒廠,已於2017年拆除取締。

處理及整改情況:濮陽縣環保局於2018年6月7日對濮陽市尚宇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廢氣漏排行為下達了責令(限期)改正決定書(濮縣環罰責改〔2018〕04號),並對該公司進行立案處罰,下達了行政處罰決定書(濮縣環罰〔2018〕12號),處罰款3萬元。目前已將破損的廠房進行全部拆除,正在對車間進行密閉。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