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粉八論

幾天前,有個女人在街上遛狗時不拴繩,大狗追逐路人孩子,孩子嚇得尖叫奔跑摔倒,發生糾紛後此人居然利用孩子父親的公職身份而倒打一耙,結果引來了上萬罵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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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隨後發了一帖,各地被咬傷孩子的慘狀引來了巨大反響,轉發評論都3萬多,閱讀量2千多萬,已成網絡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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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極端愛狗人士(俗稱“狗粉”)的言行已經引發公眾的普遍反感,這個群體越來越不被認同,他們作得很,不作不死,怨不得公眾。

我是5年前開始關注狗粉現象的,當時有條新聞,稱2012年12月14日下午一夥人通過微博聯絡,聚集到北京市南五環傢俱城北側的簡易房前,闖入了一家狗肉店。

據一位女性參與者在微博描述“警察在現場,他和他媳婦仍然上竄下跳,結果母的被我們踹了肚子和屁股,他家玻璃被砸得稀里嘩啦,他大兒子後腦勺被狗鏈子掄出一個大包。”

私闖民宅抄家打砸,當著警察面踹女主人的肚子,用鐵鏈子砸孩子腦袋,這簡直比土匪還猖狂。

還有聚眾劫車的,開車在高速路上危險駕駛堵截運狗卡車,警察來了都不好使。他們公然違法的膽子從何而來?他們的理由又是什麼?這些都是值是認真研究的問題。

1、狗是人類的朋友嗎?

狗粉的一個重要理由是“狗是人類的朋友”,但這是真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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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相是狗是全球排名第4的人類殺手,僅次於蛇。據世界衛生組織統計,狂犬病在全世界87個國家和地區的24億人群中流行,每年約有5萬人死於狂犬病,其中亞洲是重災區。

據中國衛生部通報,中國屬狂犬病嚴重流行的國家,發病人數僅次於印度,居世界第二。只2006年上半年發生在北京的狗傷人事件就多達6.9萬起,是交通事故死傷的15倍。

公雞打鳴母雞下蛋,從不攻擊人,肉還被人吃,水牛耕田,奶牛擠奶,皮還被做成箱包鞋子,憑什麼說第4號人類殺手是人類朋友呢?牛馬豬羊雞鴨鵝……太多家畜家禽比狗更有資格做人類的朋友。

2、眾生平等嗎?

眾重平等也是狗粉們常用的理由,藉此為他們的愛犬爭取特權,但眾生真的平等嗎?

從自然社會來看,猛獸天生是吃食草動物的,食草動物天生就是被猛獸吃的,哪裡有一絲平等的樣子?

人類社會的出現把不平等更加劇了,例如雞就很悲慘,公雞生下來連一粒米都沒吃過呢,就被挑出來粉碎了,整個雞生也就結束了,少量留下來的也活不了多久,因為老了肉就不好吃了,還是處男就被抹了脖子。母雞就更慘了,生的孩子都被人吃掉,老了生不動了自己也被吃了。

相比之下寵物狗就幸福得多,鏟屎官回家後不顧自己肚子還空著,滿懷愛意地先給狗餵雞肉腸。把狗養老送終後,鏟屎官還會在犬墓貢上雞大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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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此拿著“眾生平等”說事的狗粉們,雞已經對你們說“FUCK YOU”了,你們咋回應它?

3、狗有權利嗎?

“狗權”也是狗粉們常提到的名詞,其實在人類社會中,就根本就沒有狗權這回事。

人類社會中的權利的主體是人,權利與義務是一體的,並以義務為前提,你不盡人類社會的法律義務,就會被投到監獄而失去了自由權,更嚴重的甚至會被剝奪生命權。

但是,狗對人類社會沒有義務,例如“不得撲咬幼兒”的義務它們理解不了也無法自覺執行,沒有義務,自然也就沒有權利,狗本身在人類社會沒有權利,只是狗主人有這條狗的財產所有權。

孩子調皮招惹到了狗而被咬傷的事件時有發生,很多狗粉稱孩子手賤,被狗咬是活該,這就是人狗不分的混帳話了。

人類社會以人為本,而不是以狗為本,在人類社會中,兒童應當受到最完善的保護,他們可以在小區裡自由地遊戲而不受到傷害,即使他們出於好奇的天性而侵犯到狗,狗主人也應束縛住狗,使孩子不至受到傷害,否則狗主人就應為傷害事件負責,嚴重者就要負刑責。

4、狗是伴侶動物嗎?

狗粉總拿“伴侶動物”來說事,並試圖給狗以特權,這個說法也根本不成立。

主人與寵物狗相伴確會產生感情,它當然可以是你的伴侶,

也當然可以有特殊待遇。但這種待遇只能由你提供,你在家裡對伴侶狗百般寵溺,自己餓著肚子把排骨先給伴侶狗吃,這是你的合法自由。

但是,你的狗只是你的伴侶,並不是我的伴侶,它只是我生命安全的潛在危害。

例如我養蜥蜴,對它很有感情,但我不能把蜥蜴這個物種定義成“伴侶動物”,因為這條蜥蜴只是我個人的伴侶,跟他人無關。

同樣的,你的狗是你的伴侶,這點沒有問題,但狗這個物種不能定義成伴侶動物,否則蜥蜴也得是伴侶動物。

5、收養一堆狗是愛心的表現嗎?

媒體經常報道某人收養幾十甚至上百條狗,把孩子的婚房都賣了,並將這種不講人倫的自私行為說成是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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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愛心收養與動物囤積症該如何分?根據國外相關經驗有三條標準:1.非密集空間圈養,2.做絕育且打疫苗,3.每天要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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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媒體曝出的相應事件不要說三條都滿足了,連滿足一條的都沒有。

animal hoarding(動物囤積症)的常識要天天講、月月講、年年講,這跟愛心無關,而是一種病,不是精神病就是神經病。

6、吃狗肉不文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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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自古就是農耕社會,農耕社會培植了中華民族的文明。在我們的傳統中,狗是六畜之一,地位低於馬牛羊,肉價也賤些,所以才有掛羊頭賣狗肉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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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耕文明是普遍可以吃狗肉的,例如同處亞洲的韓國和朝鮮。國內的延吉、沛縣、花江、玉林、諸暨、靈州……有太多狗肉出名的地方。

西方國家是遊牧文明,獵狗是他們不可或缺的助手,長期的生活實踐養成了他們對狗的特殊感情,並形成了不吃狗肉的傳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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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尊重西方的文明,不會嘲笑他們不懂狗肉香,但他們也不能鄙視我們吃狗肉。誰都不能把本國的生活傳統當作文明標準去譴責強制對方。

東西方的生活傳統沒有對錯貴賤之分,有人尊崇西洋傳統而輕賤本國傳統,那是他愚昧,跟文明無關。

縱觀歷史,強迫輸出價值觀是人類社會罪惡的源泉,歐洲黑暗時期教會對異教徒迫害和殘酷的十字軍東征,都是人類的重大劫難。

7、養狗有哪些規矩?

前幾年哈爾濱執行了新的養犬管理條例,城區禁養大型犬和烈性犬,且每戶限養一隻,這是在2011年被狗咬傷市民高達31487人後採取的必要措施。

但這個條例卻遭到了狗粉們的強烈反對,他們將管理條例說成是“禁狗令”,要求允許養大型犬,理由是它們並不咬人。

實際上不咬人的狗就不存在,大型犬相對來說更加危險,酒駕未必一定會撞人,但因酒駕撞人的可能性更大,所以必須一刀切地禁止酒駕,限養犬種也是同理。

為了教育這些狗粉,必須學習學習國外的做法。美國有《惡犬法》、《妨礙公共利益法》和《聯邦動物保護法》,對養狗人的約束非常具體甚至苛刻,狗在居民區內狂吠超三聲,就將被視為擾民,狗主就有很可能收到法院傳票。

德國柏林的養狗人要為每條狗上不低於100萬歐元賠償額的保險,在室內、公交場合牽狗繩不得長於1米,上街不採取安全措施最高可判罰5萬歐元。

國外的養犬法規可總結為“登記辦證、免疫注射、強制訓練、購買保險、植入芯片、限乘電梯、外出清便、短繩牽引、大犬帶籠、禁吠擾民、終身負責,違者高額罰款並承擔法律責任,嚴重傷人後主人坐牢。”

限乘電梯的規則大體是這樣的:你可以帶狗稱電梯,但轎廂是空的時候才可以進,如果裡面已經有人了,那就要等下一趟。當你帶狗乘坐電梯時,如果有人進來,你得將狗抱起控制或牽至角落用身體擋住。

8、流浪狗該咋處理?

因為禽流感和瘋牛病,可以把整個地區的養雞場和養牛場全關掉,雞牛都毀滅埋掉。城裡有幾十只狂犬病狗,當然應處決全部流浪犬,這才是常識。

外面沒人牽的狗,一旦把孩子咬傷甚至咬死,有人會承擔責任嗎?既然沒有,就應該當場擊斃。

如果有組織或個人反對這種做法,那先請保證孩子和行人的安全,若他們宣稱沒人牽的狗不會咬人,那請他們立下承諾,無論哪裡的流浪狗咬人了,都由他們承擔刑事責任和民事賠償。

捕殺流浪狗是對人民負責任的國家政府的重要義務,美國給我們做出了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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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注意最後一圖的告示,那上面說的是“禁止收養”,即不允許被領走,必須處死。

美國用的是毒針,而日本用的是毒氣,都是很先進很文明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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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

有些人稱我恨狗,我咋會恨畜生?我恨的是那些不講公德極端自私置他人孩子安全於不顧的垃圾狗粉。

登記辦證、免疫注射、強制訓練、購買保險、植入芯片、限乘電梯、外出清便、短繩牽引、大犬帶籠、禁吠擾民、終身負責,這11條規則國內的狗粉能做到多少?

養狗是狗粉的權利,但權利的前提是義務,你不盡社會安全的義務,就應該受到懲罰。在國內法規不完善的情況下,垃圾狗粉很難被懲處,但我們不會吝嗇我們的鄙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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