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11·18”重大事故調查報告公佈:涉事企業罰款960萬元

央視網消息:今天(6月25日),北京市就2017年11月18日發生在大興區西紅門鎮的重大事故發佈調查報告,認定這是一起重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北京“11·18”重大事故調查報告公佈:涉事企業罰款960萬元

事故現場(網絡配圖)

近日,北京市政府正式批覆了大興區“11·18”重大事故調查報告。經事故調查組認定,大興區“11·18”火災是一起重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經查,事發建築系集生產、經營、儲存、住宿於一體的“多合一”建築。該起事故直接原因為:地下冷庫製冷設備在調試過程中,被覆蓋在聚氨酯保溫材料內為冷庫壓縮冷凝機組供電的鋁芯電纜電氣故障造成短路,引燃周圍可燃物;可燃物燃燒產生的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煙氣蔓延導致人員傷亡。

事故調查組同時認定,事發建築屬於違法建設、違規施工、違規出租,安全隱患長期存在;鎮政府落實屬地安全監管責任不力;屬地派出所、區公安消防支隊和區公安分局針對事發建築的消防安全監督檢查不到位;工商部門對轄區內非法經營行為查處不力等均是導致事故發生的間接原因。

依據事故調查的結論,北京市公安局以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對樊兆田等15名有關責任人員立案偵查,並由檢察機關批准逮捕;北京市紀委、監察委給予大興區杜志勇、李強等21名人員黨紀、政務處分,對大興區委、區政府黨組進行通報問責,並責令其作出書面檢查;北京市安全監管局給予北京康特木業有限公司(聚福緣公寓出租單位)等3家涉事企業960萬元的行政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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