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調劑?有何影響?關於養老金中央調劑,您關心的問題都在這了

為何調劑?有何影響?關於養老金中央調劑,您關心的問題都在這了

從7月1日起,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將正式實施。養老金可是事關幾億人未來養老待遇的大事,建立了這個中央調劑制度之後,廣東、北京等養老保險基金比較“富裕”的省份就要拿出一些錢來支援遼寧、黑龍江等養老保險基金比較緊張的地區,中央調機制是否有“劫富濟貧”之嫌,退休人員的養老金又能否得到保障是參保人員最關心的問題。

為何調劑?省際之間基金不平衡問題突出

人社部副部長遊鈞介紹,2017年,全國養老保險基金總收入3.3萬億元,總支出2.9萬億元,年末累計結餘4.1萬億元。從基金收支情況來看,總體收支平衡、收大於支,能夠確保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髮放。但由於人口撫養比差異等原因,省際之間基金不平衡的問題越來越突出,基金結餘主要集中在廣東、北京等東部地區,累計結餘最多的7個省份佔全部結餘的三分之二,而遼寧、黑龍江等部分省份已經出現基金當期收不抵支的情況,基金運行面臨較大壓力。省際之間基金不平衡問題靠省級統籌難以解決,需要進一步提高統籌層次,在全國範圍對基金進行適度調劑。

有何目標?確保各地養老金按時足額髮放

遊鈞說,去年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的參保人數3.53億人,其中在職參保人數2.59億人,領取待遇的退休人員9460萬人,總撫養比是2.73比1,也就是2.73個在職人員撫養一個退休人員。不同省份之間差異較大,有的省撫養比是4比1,最高的是廣東超過了8比1;有的省撫養比不到2比1,最低的黑龍江不到1.3比1,這主要由於各地區的人口結構、經濟結構不同所造成的。特別是東北等老工業基地,歷史包袱比較重,勞動力流出比較多,所以養老基金的壓力較大。而東部沿海省份,過去歷史負擔比較輕,勞動力流入又較多,所以養老基金結餘也較多。雖然全國養老保險累計結餘資金有4.14萬億,但是近三分之二集中在東部地區少數幾個省份。全國累計結餘可以支付17.4個月,有些省可以支付到40個月、50個月,並且每年當期都有上百億的結餘,廣東去年的結餘超過一千億。遼寧、黑龍江等一些省份的基金運行面臨很大壓力,已經出現了當期的收不抵支,個別省的累計結餘也用完了。“大家知道,社會保險遵循大數法則,也就是說統籌層次越高、參保人數越多,基金的抗風險能力就越強。”建立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的總體思路是,在不增加社會整體負擔和不提高養老保險繳費比例的基礎上,通過建立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合理均衡地區間基金負擔,實現基金安全可持續,實現財政負擔可控,確保各地養老金按時足額髮放。

調劑多少?各省上交比例從3%起步

6月13日公佈的《關於建立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的通知》明確,建立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的主要內容是,在現行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基礎上,建立養老保險中央調劑基金,對各省份養老保險基金進行適度調劑,確保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髮放。中央調劑基金由各省份養老保險基金上解(上解可理解為上交)的資金構成,按照各省份職工平均工資的90%和在職應參保人數作為計算上解額的基數,上解比例從3%起步,逐步提高。

如何算賬?工資水平高的省份上交資金多

“調劑”是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的核心。遊鈞說,《通知》明確了上解和下撥資金額的計算公式,明確了上解工資基數、上解人數、上解比例、下撥人數及人均撥付額等相關參數的核定辦法,算賬方法簡單明瞭。職工平均工資水平高、參保職工和就業人數多的省份上解的資金也多,離退休人數多的省份得到的撥付資金也多,通過制度的內在機制,實現養老保險基金在養老負擔相對較輕省份和養老負擔相對較重省份之間的調劑,能夠達到東部沿海省份支持中西部和老工業基地省份的效果,增強了養老保險制度整體抗風險能力。

有何影響?繳費不增加 待遇不降低

中央調劑基金的主要來源是什麼,會不會增加企業和個人的負擔,影響退休人員的待遇?

遊鈞表示,首先,中央調劑基金是由各省的養老保險基金上解的資金構成的。作為企業和職工個人的繳費仍然按照現行政策執行,不需要額外多繳費。建立基金中央調劑制度,主要是在省際之間進行資金餘缺的調劑。全國養老保險基金當期收支總量並沒有發生任何變化,不會增加社會整體負擔、不會提高養老保險繳費比例。這叫做“前臺不動、後臺調整”。

“從實際情況來看,這幾年為了降低企業成本,從2016年5月1日開始實施了階段性降低養老保險費率政策,當時確定政策執行兩年,到今年4月底到期。但是4月底到期前,國務院又明確政策繼續延續一年。其次,建立基金中央調劑制度以後不改變現行的養老保險待遇的計發辦法和調整辦法,所以它不會影響退休人員的個人待遇。”遊鈞說,有的省上解的資金額大於得到的撥付額,叫做貢獻省。這些省份普遍的養老負擔比較輕,基金結餘比較多,支撐能力比較強,所以調劑後不會影響這些地方當期養老金的按時足額髮放。有的省得到的撥付額大於上解額,叫受益省,這些省通過調劑能夠緩解基金的支付壓力。所以通過建立基金中央調劑制度能夠增加養老保險制度的整體抗風險能力,各地的養老金按時足額髮放就更有保障了。

有無風險?專款專用 全部撥付地方

至於基金的安全問題,參保人員也可以放心,中央調劑基金是養老保險基金的組成部分,納入中央級社會保障基金的財政專戶,實施收支兩條線管理,專款專用,不得用於平衡財政預算。各地從本省的養老保險基金中上解的中央調劑基金中央一分不留,按照統一的核算辦法全部撥付給各地,納入到各地養老保險基金中,用於確保基本養老金髮放。也就是說,中央調劑基金是從各省的養老保險基金中來,再全部撥付到各省的養老保險基金中去,所以基金性質不變、用途不變。

如何平衡?中央財政補助還會繼續加大

建立基金中央調劑制度之後,難免會出現一些地方依賴中央,希望“少繳多得”的想法。因此建立健全激勵和約束機制是非常重要,所以國務院的《通知》明確了各級政府的責任和具體的激勵約束機制。遊鈞表示,一方面在基金中央調劑制度的內在機制設計上體現了激勵約束,上解的資金根據核定的上解工資基數和上解人數計算,與各地實際徵收的基金的多少並不掛鉤。所以各地經過努力擴面徵繳,多徵繳的資金可以留在本省使用,體現了對地方擴面徵繳工作的鼓勵,同時撥付時要對各省的離退休人數進行核定,對各地基金支出管理不到位的地方要體現約束。另外一方面,明確了中央和省級政府的責任。中央政府的主要責任是給各地中央財政補助和撥付中央調劑資金。自1998年以來,中央財政對地方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持續給予補助,並且每年補助力度都在加大,去年補助額達到4400多億,今年還要增加,對各地確保養老保險按時足額髮放給予了有力支持。建立基金中央調劑制度以後,中央財政對各地的補助政策和方式不變,不但不會減少,還會繼續加大對地方養老保險基金的補助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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