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禁毒日前夕 省高院發佈典型案例

6月26日是國際禁毒日。昨日,湖北省高級法院召開新聞發佈會,介紹湖北法院毒品犯罪案件審判工作情況,並公佈一批典型案例。

2017年,全省法院判決發生法律效力的毒品犯罪分子共計4138人,其中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至死刑的907人,重刑率超出全省刑事罪犯平均重刑率近14個百分點。

昨日公佈的5件案例,其中兩名案犯被執行死刑。

張順海曾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刑7年,2013年12月23日刑滿釋放。2014年12月5日,張順海到廣州找張志堅(已判刑)購買“冰毒”4294.40克,“麻果”166.20克。張順海租車攜帶購買的毒品準備離開時被查獲,公安人員還在張順海位於荊州市沙市區的租住處查獲毒品250.1克。

省高院二審對累犯張順海判處死刑。此後,經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死刑,張順海伏法。

2015年5月18日、19日,被告人簡進多次吸食毒品後,懷疑朋友李某欲謀害自己,萌生殺人之念。同月21日,簡進電話將李某騙至其位於宜昌的家中二樓臥室,隨即持匕首捅刺李某胸腹部。

簡進繼母譚某聞聲前來勸阻,亦被簡進持刀將頸部劃至輕微傷。李某乘機逃跑,簡進追至一樓捅刺李某數十刀,致李某失血性休克死亡。公安人員接警後,在現場將簡進抓獲。

省高院二審以故意殺人罪對簡進判處死刑。簡進經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死刑並已執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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