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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我們國家實行了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很多退休中人不理解為什麼中人的老辦法待遇計算要使用2014年9月的工資標準,而不使用工資套改後的工資標準?
其實抱有這種想法的人,是對我們機關事業單位的退休制度改革,不是很瞭解,才產生這種誤解。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後,不會降低我們的退休待遇。
我們養老保險制度的改革的目的是保證大家退休金的平穩過渡。
不是降低大家的退休待遇。
大家退休待遇發現比老人低,主要是由於我們的一些制度還沒有完善。等完善之後,絕對退休待遇會趕上去並超過。
我們國家實行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後,所有人的基本工資都大幅增加,一些高級職稱和薪級工資比較高的人,可以增加上千元的基本工資,但是通過降低績效工資等方式,來保證待遇的基本平穩。
不過我們老辦法退休計算是使用,基本工資的一定比例來計算的。這樣,如果我們按照35年以上工齡90%的比例計算退休待遇的話,套改後工資一下增加上千元,養老金就會增加900元。
這樣,就會造成2014年9月和10月兩個月退休的人,退休金差距是900元。所以,這樣定肯定是不合理。而使用老辦法這樣前後兩個月退休待遇就不會有變化。
但是大家要記住,老人退休後養老金會連年增長,為了保證平衡。我們國家規定事業單位退休中人的老辦法計算的養老待遇,也要根據相關規定進行增長,比如2015年退休的人員,老辦法退休金也是要按照國家規定的2015年調整方案,按級別定額增長。
而2016年之後退休的中人,要根據國家次年6月份發佈的工資增長率,來進行增長老辦法待遇。因此,一般2016年初退休的中人退休待遇理順,一般會延遲到次年年底或者2018年初。
實際上2018年退休的人員,如果職稱沒有任何變動,他們的養老金在老辦法計算退休待遇的基礎上,按照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進行四次養老金調整。不過2017和2018年的工資增長率還沒有公佈,因此需要等待之後落實。
另外,2018年退休的人員,2019年養老金也會伴隨調整。
所以,2018年退休的人員養老金,未來至少還有三次增加,分別是:2017年工資增長率增加(2018年底落實)、2019年養老金增加(2009年7月份落實)、2018年工資增長率增加(2019年底落實)。2018年上半年退休的人員,如果當地已經落實新辦法退休待遇的話,還要進行新辦法退休待遇,使用的社會平均工資的調整。這算第四次。
至於期間職稱變動的人,大家也很關注。實際上也很簡單,如果2015年職稱變動,我們會增發職稱變動的生活補助差額,再加上2015年職稱增加的退休金調整差額,再乘以之後每年的工資增長率,所以退休待遇還是完全一致的。
當然,我們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除了基本養老金之外,還有一部分補助補貼,這也是比較豐厚的。一般來說,大家最終老辦法養老金都會保持一致。
總的來看,我們退休人員還會額外增加每一年10%的新辦法比老辦法待遇高出差額。這就是我們理論上應該比退休老人高出的部分,這個比例會隨著時間增長不停的增加。
所以,我們退休的越晚是越合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