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天紅綠燈搶速是誰的錯?大貨車老司機的生死時速

小雨濛濛,貨車司機單某看到不遠處的交通信號燈綠燈閃了起來,綠燈倒數即將跳紅之時,老司機的一個習慣性動作,釀成了慘案……

日前,一起交通肇事案件在杭州市江乾區人民法院進行審理,該交通事故認定的偵查人員及車輛鑑定的鑑定人員同時出庭作證,對鑑定結論進行了闡明並接受了控辯雙方的質詢。這是江乾區法院針對疑難案件在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落實庭審實質化的一次有益嘗試。

雨天紅綠燈搶速是誰的錯?大貨車老司機的生死時速

“老司機操作”釀成大錯

雨天,江乾區新風路和新塘路交叉口的交通信號燈照常閃爍著,車輛依舊來去匆匆。

一輛由南向北行駛的箱式貨車緩緩駛來,貨車司機單某(男,49歲,江蘇人,駕齡十餘年)看到不遠處的交通信號燈綠燈閃了起來,綠燈倒數即將跳紅。

綠燈讀秒跳紅期間的幾秒鐘一般司機都會習慣性地加個速從而穿過馬路,貨車司機單某當然也是習慣性地踩下了油門加速駕駛衝向路口。

之後,肇事司機單某被杭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後變更強制措施為取保候審。該案由杭州市公安局偵查終結,檢察院提起公訴。

在當日庭審過程中,鑑定人、證人依法齊齊出庭釋明結論、接受質詢。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是促進司法公正,規範公安、檢察院的辦案機制,防範冤假錯案的有力舉措,證人、鑑定人的出庭,對查明案情、核實證據從而最終由法庭作出正確判決有著重要作用。

雨天紅綠燈搶速是誰的錯?大貨車老司機的生死時速

反轉?電動車是否也有責任?

原本是件普通的交通肇事案,但是在庭審過程中,被告人單某的辯護律師做出了被告人無罪的辯護,案件結果會出現轉折嗎?

律師對事故認定被告人為全責的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提出異議。律師提出貨車司機南北向在綠燈時通行的方式並沒有違反交通規則,但電動車可能涉及超標,行進路線是東南角向西北角,有闖紅燈嫌疑,且電動車過馬路未推行,佔有機動車道等違反交通規則行為。

現在大部分電動自行車為了加快速度進行改裝或出廠時就有可能超標,車子速度重量往往超過非機動車標準而成為機動車。如果電動車超標成為機動車,那麼事故的責任認定可能又會不一樣。事故發生後,電動自行車也已經解體了,已不能進行速度與重量的屬性鑑定,只能通過視頻資料進行檢測判斷,這無疑增加了對於事故責任的認定、事實情況的判斷正確性的難度。

事故責任的認定直接決定被告人單某是否有罪、罪重罪輕,為查明案件事實,法庭依辯護人申請,通知偵查人員項某、邊某及鑑定人張某出庭,並當庭播放了監控錄像光盤,最大程度地還原了案發現場情況。控辯雙方就事故責任認定展開了激烈的辯論。

辯護律師認為,被害人有闖紅燈的行為,被害人電動車可能涉及超標。因而對事故責任有異議,最多是同等責任,請求法庭重新劃分責任。

公訴人認為,事故的發生系被告人在雨天加速行進時,因急剎後引起側滑甩尾撞至被害人而導致,車輛搶秒通過十字路口時應該有一定的預判,未盡注意義務,被告人屬全責。

一邊是電動自行車是否改裝超標,一邊是“老司機”應盡注意義務是否妥當,該案仍需進一步調查。

最後,希望各位司機師傅在通過交通信號燈時,能夠多等1分鐘少搶幾秒鐘,多一點耐心細心,給路人更多的安全感;電動自行車車主也應該多為自己著想,不要為了追求速度購買超標電動車或改裝,過馬路遵守交通規則,多留心路況,在急也不如自身安全來的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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