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國務院發文:生態環保出問題 先問責省、市、縣委書記

實行好了,解決好了,就能充分發揮我們體制制度的優勢,有利於打好汙染攻堅戰。”他講道。《意見》明確對年度目標任務未完成、考核不合格的市、縣,黨政主要負責人和相關領導班子成員不得評優評先。對在生態環境方面造成嚴重破壞負有責任的幹部,不得提拔使用或者轉任重要職務。對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沒有落實、推諉扯皮、沒有完成工作任務的,依紀依法嚴格問責、終身追責。“要嚴懲一些反面典型,宣傳千遍,不如問責一次。”吳舜澤向經濟觀察網介紹,“祁連山事件”等一批“老大難”問題、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環境問題得到有效解決,就是問責考核敢於動真碰硬的典型案例。“現在看來,這種典型的傳導效應還是比較明顯的,極大地促進地方各級幹部的環境責任意識。”他也同時認為應加大考核的正向激勵作用。“讓改善環境者得利,讓大力度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的幹部得到提拔重要。

監 制:華成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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