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做到“七個不” 開展八項行動 我市開展深化移風易俗工作

為助力全國文明城市創建,進一步教育引導廣大幹部群眾破舊立新、崇德向善,爭做文明新風的積極倡導者、主動傳播者和自覺踐行者,我市將開展深化移風易俗工作。6月22日上午,我市召開會議對此項工作作出部署。

據悉,移風易俗深化工作要突出婚事要新辦、喪事要簡辦、節慶要儉辦這三個重點環節,具體做到七個“不”,即辦酒不鋪張:婚喪嫁娶辦酒一切從簡,不大操大辦、鋪張浪費、藉機斂財;辦酒的桌數、菜品、菸酒價格、每桌費用以及車隊規模根據黨員幹部相關要求或本地紅白理事會要求執行,不採取分別宴請、化整為零等方式變相大操大辦。彩禮不收受:倡導結婚不收受彩禮及上車禮、下車錢、改口錢等各類無關禮金。禮金不攀比:以賀為重,以禮為輕,倡導辦紅白喜事不收禮金,朋友、同事之間不送禮金。宴請不跟風:不操辦生日、喬遷、升學等宴請,不參加開業、升學、參軍、謝師、升職等宴請,倡導不辦或簡辦直系親屬滿月、週歲、祝壽等紀念性宴請。喪葬不迷信:不參與風水選墓、私建大墳,不搞道士道場活動,不使用封建迷信喪葬用品,取消擇日出殯、職業哭靈等現象,做到不佔道治喪、不用高音喇叭播放哀樂,喪事時間控制在3天以內。煙花不燃放:杜絕面子排場,不燃放煙花、爆竹、禮炮等,確保安全有序。低俗不參與:倡導科學文明,反對各類傳銷組織和邪教組織,不搞有損社會公德的庸俗、低俗、媚俗活動和封建迷信活動。

為推進我市移風易俗工作的開展,會議部署了八項行動,分別為文明新風融入行動、最美家風弘揚行動、村規民約完善行動、自治組織健全行動、鄉風文明評議行動、黨員幹部帶頭行動、殯葬陋習整治行動和志願服務倡導行動,要求各鄉鎮(街道)和有關部門切實把移風易俗作為當前加強農村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任務來抓,確保各項工作任務落實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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