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黑龍江省定價目錄》,公立醫療機構價格管理權限實行省、市(地)分級管理。各地要嚴格按照《黑龍江省定價目錄》明確的定價內容、定價部門等依法制定或調整價格,及時清理廢止相關定價文件,確保目錄之外無定價權。
我省要繼續嚴格執行現行全國醫療服務價格項目規範以及我省價格主管部門制定的相關政策規定,各市(地)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新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或收費事項。確實需要新增項目的,按有關規定進行申報。
理順價格要符合分級診療要求,充分考慮不同級別醫療機構間的比價關係,以及醫療服務項目價格之間的比價關係;要具體到 9 級分類碼項目,禁止以分類碼項目為單位整體制定調整幅度。動態調整價格時要對調整前後醫療機構年度總收入進行認真分析測算。不得針對個別醫療機構單獨制定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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