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成廣東綠色發展指數最高城市

惠州成廣東綠色發展指數最高城市

惠州位居全省綠色發展水平第一梯隊

《報告》從資源節約和環境友好兩大維度,遴選了12個指標構建評價指標體系,並通過層次分析法(AHP)確定了權重體系。報告課題組利用相同的基於區域發展階段特徵的綠色發展評價方法和評價指標體系,分別對廣東21個地市和全國31省市進行了綠色發展指數化評價。

根據評測得分分佈,《報告》將全省21個地市綠色發展水平劃分為四個梯隊,其中東莞、惠州、深圳位居第一梯隊。從分區域來看,珠三角9市綠色發展指數評價平均得分位居各區域之首。

去年,惠州榮獲第一批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範市稱號。

用法律紅線守住生態底線

在生態文明建設進程中,惠州以國家法律法規為綱,結合惠州實際,全面推進生態文明體制改革,構建全市上下共建共享生態文明的體制機制。

在嚴格貫徹落實 《環境保護法》的同時,惠州以獲批地方立法權為契機,積極開展地方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方面的立法工作。自獲得地方立法權以來,惠州先後為一條江 (西枝江)、一座城(歷史文化名城)、一座山(羅浮山)、一個湖(惠州西湖)的保護進行立法,用法律紅線守住生態底線,用制度紅利保障綠色發展行穩致遠。

惠州還積極探索實施“河長制”“湖長制”。編制實施了《惠州市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方案》,全市290條河流、463個湖庫全部設立了河長。

為進一步增強生態文明建設考核的科學性,惠州開展了自然資源負債表編制工作,全面摸清全市生態環境底數,建立全市的“綠色賬本”,並在此基礎上建立了GEP考核體系,實行“雙體系”“雙考核”,進一步優化黨政領導生態環保考核責任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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