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職人員何時可以解除處分

公職人員受到開除以外的政務處分,在受處分期間有悔改表現,並且沒有再發生違法行為的,處分期滿後自動解除。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受處分期間有重大立功表現,按照有關規定給予個人記功以上獎勵的,經作出處分決定的監察機關批准後,可以提前解除處分。


處分解除後,受處分的公職人員不再受原處分影響。受到降級或者撤職處分的,處分解除不視為恢復原級別、原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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