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遠縣人民政府
關於嚴禁非法處理處置固體廢物的公告
為進一步嚴格固體廢物管理,嚴厲打擊違法處理處置行為,遏制跨地非法轉入並實施傾倒案件高發態勢,保障我縣生態環境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汙染環境防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環境汙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法律法規規定,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固體廢物,是指在生產、生活和其他活動中產生的喪失原有利用價值或者雖未喪失利用價值但被拋棄或者放棄的固態、半固態和置於容器中的氣態的物品、物質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納入固體廢物管理的物品、物質。
二、一切單位和個人不得為非法實施固體廢物轉移、運輸、裝卸、傾倒、接收、堆放及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處理處置行為提供便利條件。
三、對違法實施固體廢物轉移、運輸、裝卸、傾倒、接收、堆放及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處理處置行為或為上述違法行為提供便利條件的,將依法從嚴懲處,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設立定遠縣非法處理處置固體廢物舉報熱線,接受社會各界監督,舉報電話為 0550-4289865 。
特此通告
2018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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