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中县扶贫惠民政策(七)

榆中县扶贫惠民政策(七)

十六、教育文化卫生

53.助学贷款

对本县户籍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额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贷款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贷款不超过12000元。

54.大学生路费补助

对新考入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交通费补助,省外高校就读的每人每年1000元、省内高校就读的每人每年500元。

55.高职学生免 (补助)学杂 费和书本费

对就读省内高职(专科)院校中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按照每学年4500元的标准免除(补助)学费和500元的标准免除(补助)书本费。

56.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

具有普通高中正式学籍且正常在校就读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和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免除学杂费。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800元。实际收费低于400元/学期的,按实际收费免除。高于400元/学期的,按400元/学期的标准免除。

57.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58.两免一补

小学寄宿生生活补助每生每年1000元

小学提供免费教科书每生每年90元

初中提供免费教科书每生每年180元

初中寄宿生生活补助每生每年1250元

农村小学公用经费每生每年600元

农村初中公用经费每生每年800元

59.营养改善计划项目

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补助资金每生每年800元

60.中职学生免费项目

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按照每生每年2000元的标准免除学费。

61.中职学生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

62.学前免保教费

全省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中具有甘肃户籍的在园幼儿。免除(补助)保教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对58个集中连片贫困县建档立卡户在园幼儿每年再增加1000元。按照政府及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年收费低于补助标准的,按实际收费标准免除,结余待次年核实清算;年收费超过补助标准的,按照补助标准执行,超出部分幼儿园可向幼儿家庭另行收取。

63.学前一年经济困难幼儿资助

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学前一年级在园儿童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平均资助面为10%,基本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3元,每年在园有效时间按200天计算。

64.参加各类就业技能培训合格并考取国家职业资格证

五类人员参加就业技能培训的,给予每人300—1200元职业培训补贴。每人每年可享受一次,当年内不得重复申请。补贴标准按照省上制定的A、B、C、D四类执行(未列入四类的职业工种,本年度按D类执行,待第二年根据该职业培训成本进行调整),A类1200元/人,B类1000元/人,C类600元/人,D类300元/人(所列补贴标准为最高指导线),参加创业培训的,给予每人不超过1300元的创业培训补贴。

65.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 2万元/村

66.文化体育广场 1.5万元/村

67.文化活动公益性秦腔演出 3000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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