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快遞還要交保管費,亂來

快遞代收原本是為方便用戶設置的,然而有的代收點因為收費問題,反而給用戶增加了額外負擔。近日,莆田的林先生遇到了一件鬧心事。

因為小區沒有自助快遞櫃,遇上在家裡沒人時,快遞員會把快遞寄放在小區門口的超市裡,取一次快遞需要交給超市1元錢的託管費。前幾日,林先生的一份快遞被快遞員寄放在超市裡,由於有事耽誤幾天,他被要求必須支付3元逾期保管費方可領走快遞。氣急的林先生當場要求拒籤快遞並要求板退還自己已經支付的1元代收費,但卻遭到超市拒絕。無奈之下,林先生撥打了12315投訴電話。

工商工作人員接訴後,立即聯繫雙方對投訴情況進行調查。經查,超市方擅自收取費用的行為已經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相關條例,要求超市退還林先生1元費用。經調解,超市方退還了林先生1元代收費並讓林先生順利領走快遞。

工商部門提醒廣大市民,根據《快遞市場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規定:“企業應當將快件(郵件)投遞到約定的收件地址和收件人或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快遞員沒有事先徵求收件人意見,收取超時保管費條款屬於單方面約定,侵犯物主作為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收件人有權拒絕支付保管費。根據今年新發布的《快遞暫行條例》,未與收件人進行溝通協調並得到許可後,直接將快遞包裹放入快遞櫃、快遞代收點等行為,是不合規的。收件人如對此行為有異議,可以直接與快遞網點、企業進行協調,如仍未得到解決可以進一步向管理部門投訴。

(吳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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