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網購興起以來,快遞投遞問題一直備受關注。今年上半年,我國《快遞暫行條例》正式實施,再次強調實名寄件,在快遞投遞上,要求快遞員必須先打招呼,現實中,面對收件人無法及時當面收件的問題,各地想出了不少解決快遞最後一公里的方法。那麼,我市的現狀又如何呢?記者對此進行了採訪。
代收挺普遍 多集中在物業和超市
今年5月1日,國家出臺快遞業首個相關法規《快遞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正式實施。《條例》規定,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將快件投遞到約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並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當面驗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權當面驗收。可以說《條例》實施後,進一步規範和提升快遞投遞這個環節的服務。
採訪中,記者瞭解到,在我市的快遞投遞中,快遞員與收件人聯繫後,會將快件送到約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那裡。當遇到收件人不在家時,雙方可以預約下次送件的時間,但在生活中為了方便,不少市民會選擇將快遞存放在指定的地點。而在這個過程中,大多數市民存取快遞都是順利的,可偶爾也有“意外”發生。
例如,市民李女士不在家時,經常讓快遞員將快遞送到自家小區的超市裡,可前不久,她存放在那裡的一個快遞卻不見了。“是我自己要求放在超市的,而超市也只是免費幫忙存放了快遞,所以快遞丟失只能自認倒黴。”李女士說,有了這樣的經歷,以後接收快遞還是儘量自己簽收。
其實,存放的快遞出了問題,除了收件人外,幫忙存放快遞的場所也是一肚子“苦水”。北安路康佳街附近一家超市的業主告訴記者,超市附近老舊小區多一些,一些物業也不提供代收快遞的服務,所以有時熟客會請自家幫忙存放快遞。“有一次,客人從超市取回快遞後非說裡面的貨物少了,來找我討說法。”這位業主說,自己也只是幫忙存放快遞,她也不清楚貨物缺少的原因,出現了這樣的事雙方鬧得很不愉快,自家也不願意幫忙存放快遞了。
方便接收快件 咱們本地這樣做的
據市郵政管理局市場科的工作人員介紹,他們接到市民關於快遞行業的投訴中,以投訴快遞網點、快遞員服務態度,快遞在物流運輸中延誤,快遞丟失、短少、損壞這三方面居多。另外。市民在沒驗貨就簽收快遞後貨物出現丟失等情況,或者市民讓超市等地幫忙代收、存放快遞貨物出現意外,這兩種情況市民維權就比較困難。對此,市郵政管理局的工作人員會在當事人、快遞企業雙方中協調,解決問題。
那麼,面對快件的丟失,收件人、快遞企業又要面對什麼樣的權利與義務呢?根據《條例》規定,快件延誤、丟失、損毀或者內件短少的,對保價的快件,應當按照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與寄件人約定的保價規則確定賠償責任;對未保價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關規定確定賠償責任。國家鼓勵保險公司開發快件損失賠償責任險種,鼓勵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投保。
除了法律上的規定,在方便市民接收快件的問題上,我市也出現了一些便民舉措。位於西三條路附近的綠洲春城是一個封閉式的小區,但是物業允許快遞員進小區送快遞,面對送快遞時業主不在家的情況,物業提供了一項無責存取快遞的服務,即快遞員將快遞送至物業站,然後將收件人相關信息記在登記本上,當收件人來取件時,核對身份信息後就可以取回快遞。“我們提供這項服務已經四五年了,基本沒有出現過丟失快遞的情況。”綠洲春城物業站的工作人員說,物業平均一天存放約百件快遞,遇到“雙十一”或春節接收的快遞會更多。
市郵政管理局市場科的這名工作人員說,自《條例》實施以來,我市對其執行的情況比較好,而從今年7月份開始至年底,在我市大的小區裡,將建立100家面對市民免費的快遞代收站點,用以方便群眾代收、存放快遞。
晨報融媒體記者 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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