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HO擬列“遊戲障礙”為成癮病 尚無藥可醫

WHO擬列“遊戲障礙”為成癮病引熱議

日前,世衛組織(WHO)最新發布的《國際疾病分類》第11版(ICD-11)預覽版,將“遊戲障礙(Gaming disorder)”列入成癮性疾患章節引發巨大爭議。

有質疑聲認為,目前缺乏足夠臨床實證研究確定診斷標準,應進一步研究;也有人擔心,此舉可能會進一步激發家長對孩子沉迷遊戲的焦慮,從而誘發不科學懲戒機構的盛行。

新版疾病分類制定耗時十餘年

作為確定全球衛生趨勢和統計數據的基礎,WHO發佈的《國際疾病分類》(簡稱ICD),含有約55000個與損傷、疾病和死因有關的獨特代碼。它使全球衛生專業人員可使用一種通用語言交換全球各地衛生信息。

《國際疾病分類》 現行版本為1992年發佈的第10版。今年6月18日,WHO發佈《國際疾病分類》第11版(ICD-11)預覽版,作出將“遊戲障礙”歸入成癮性疾患等多項調整。

WHO透露,最新版《國際疾病分類》的制定已歷時十多年,共收到1萬多份修訂建議。

遊戲障礙是否應病理化引爭議

ICD-11擬將遊戲障礙列為成癮性疾病的調整引來不少反對聲音。

還有人認為,將“遊戲障礙”列入疾病範疇可能造成科研及公共衛生領域的資源浪費。更有人擔心,“遊戲障礙”劃為疾病會進一步引發家長對孩子沉迷遊戲的焦慮,從而誘發不科學懲戒機構的盛行。

事實上,學界對於遊戲障礙是否屬於疾病的爭議由來已久。

據華中師範大學心理學院博士魏華介紹,早在1994年,英國學者Fisher在學術論文《兒童青少年網絡遊戲成癮的識別》中,就提出了“遊戲障礙”概念,編制了測量項目,並提出了界定標準。

美國精神疾病協會2013年發佈的《精神障礙與統計手冊》(DSM-5)雖然首次單獨設立“行為成癮”分類,但並沒有把遊戲障礙列為正式診斷,而將它列在附錄的“尚需要進一步研究和觀察的精神障礙”中。

DSM-5認為,目前缺乏足夠的臨床實證研究來確定統一的遊戲障礙診斷標準,玩遊戲到何種程度應列為成癮也缺乏共識,因此建議應進一步研究。

■ 追訪

“遊戲障礙”是否會納入國內醫療體系?

世衛組織表示,《國際疾病分類》的使用者包括國家衛生計劃管理者、醫療保險公司等在內相關各方。

ICD-11並不會馬上實施。根據WHO官方解釋,ICD-11將被提交到2019年5月舉行的世界衛生大會上由會員國批准,並將於2022年1月1日生效。此次發佈的是預覽版,可讓各國計劃如何使用新版本,安排翻譯和培訓的衛生專業人員。

■ 現狀

“遊戲障礙”尚無藥可醫

此前有媒體曝光,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區豫章書院打著百年書院的名號,開辦戒網癮學校,暴力體罰學生,校內學生遭受過被戒尺打、黑屋囚禁、吃難以下嚥的食物等各種虐待。

■ 觀點

玩家中“患者”僅極少數

牛雅娟認為,隨著遊戲產業的發展與受眾群體的擴大,遊戲帶來的影響的確應該受到重視。過度沉迷遊戲,確實會帶來社會功能的損傷,長期“生活”在虛擬空間中,玩家在現實世界的社交能力會受到影響,“有了這樣的疾病標準,能讓外界更加重視遊戲可能帶來的問題。”

此外,WHO雖然將遊戲診斷列入精神疾病的範疇,但真正診斷符合的只會是一少部分人。

“這個標準剛剛出臺,所以中國到底有多少符合其關於‘遊戲障礙’的診斷標準不好統計。但即便在一個龐大的群體裡,符合標準的也只會是少部分。”牛雅娟介紹,在她多年來的從業經歷中,因為沉迷遊戲導致抑鬱、焦慮等前來問診的病人並不多。

另一方面,WHO對遊戲障礙的標準也比較“嚴格”。牛雅娟表示,精神疾病的診斷往往從三個維度進行,症狀、嚴重程度、病程標準。按照定義,首先要符合因遊戲行為失去控制力、其他日常行動要讓位於遊戲這一症狀,還要滿足對患者家庭、社交、職業等造成重大損害的影響程度,並且要持續至少12個月的病程。這意味著,並不是所有遊戲玩家都要擔心自己被定義為精神病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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