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廣播」漢陰縣2018年中小學幼兒園教職工流動公告

漢陰縣2018年

中小學幼兒園教職工流動公告

根據漢陰縣教體局關於印發《漢陰縣中小學幼兒園教職工工作調動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漢教體發〔2016〕37號)精神,經局研究同意,現將2018年中小學、幼兒園教職工公開流動事宜公告如下:

流動原則

依據《漢陰縣中小學幼兒園教職工工作調動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精神,遵循編制、崗位空缺,學科配套;尊重本人自願的原則做好在編在崗教職工流動工作。

選調學科及名額

「微广播」汉阴县2018年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流动公告

注:其他學科包含心理、科學、工勤等。

選調條件

(一)高中、初中、小學段選調條件及優先順序

1、持有與申報調入學段及以上教師資格證。

2、學歷專業和教師資格證專業與選調崗位學科一致。

3、若選調申請人數大於選調崗位數時,選調人員優先順序為:學歷高者(用於高中段)、川道學校、山區學校、調動時工齡時間長者。

4、工勤崗位申請人數大於選調崗位數時,選調人員優先順序為:城區學校、川道學校、山區學校、調動時工齡時間長者。

(二)幼兒園選調條件及優先順序

1、持有幼兒園教師資格證。

2、參加工作年限不受限制。

3、若選調申請人數大於縣幼兒園及第二幼兒園選調崗位數時,將按調動時工齡時間長短,距縣城由近到遠的辦法,佔用川道鎮中心小學選調教師指標進行調劑安排;鎮中心小學如有幼兒教師指標調劑,其小學教師調入指標對應消減,總指標不變。

4、工勤崗位優先順序與中小學相同。

(三)城區、川道教職工申請流動到農村或山區學校工作的條件

1、持有與申請調入學段及以上教師資格證。

2、參加工作年限不受限制。

3、申請調入到山區學校的教職工,可享受相應的津補貼外,在符合條件的前提下,調入時不低聘,同等條件下可優先考慮晉級晉職。

4、凡編制空缺的川道和山區中小學均可申請流動。申請流動程序與上述一致。

流動程序

1、信息公告。縣教體局於6月27日前測算出各區域學校編制、崗位空缺情況,各學科教師需求情況。並將調入的區域學校、學科人數等信息對外公告。

2、本人申請。符合調動條件的教師於6月30日前手工填寫《漢陰縣2018年中小學幼兒園教職工調動申請表》(該表已發至學校)。

(1)已辦理過調動的需明確調入現任學校工作時間;小學以鎮為單位,享受增加調動工齡時間計算的要註明具體工作單位;

(2)申請調入的學校不超過兩個(小學以鎮為單位),還需明確是否服從教體局調劑調入單位和調入後單位的崗位聘用;

(3)符合享受優先調動條件和享受增加工齡時間的教職工需提供單位審核蓋章的相關資料。

3、單位初審。單位(小學以鎮為單位)對調動教職工的申請及相關資料進行初審,將初審結果在校內公示,無異議後由單位法人代表和督學責任區負責人共同簽署具體意見於7月9日前報教體局人事股。

4、綜合審核。由教體局人事股牽頭,相關股室參與,對申請調動教師提交的資料進行審查核實。

5、會議研究。將審核符合調動條件的教職工人員名單提請局黨委會議確定,待縣專題會議通過後下發調動文件。

6、辦理調動手續。按我縣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調動相關政策,於8月31日前辦理工作關係轉移手續。

7、進行崗位聘任。所有調動人員,需在新調入單位進行崗位聘任。崗位聘任的等級原則上不得高於原調出單位崗位等級。當新調入單位相應崗位無空崗時,調動人員應服從新調入單位的聘任意見,新單位可將調入人員低聘到其它崗位等級。

本公告由漢陰縣教育體育局負責解釋。

諮詢電話:5210305

漢陰縣教育體育局

2018年6月26日

「微广播」汉阴县2018年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流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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