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认为,面对区块链等技术手段进行存证的固定电子数据,应“就案论案”,秉持中立、开放的态度针对每一个案件进行分析认定。虽然区块链技术具有难以篡改的特点,但并不能因此降低认定标准,会根据相关法律以及区块链数据综合判断存证效力。
就本案来说,杭州互联网法院认为,原告提供的源码、网页截图以及电子数据存证,符合区块链技术的相关标准,来源真实可靠,可以作为起诉证据。
关于为何采信区块链存证,杭州互联网法院表示:区块链具有分布式、开放性、不可逆等特点,是一种成本低、效率高、稳固性高的电子数据存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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