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检说法|网络并非法外地 检企多元共治创造电商新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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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要报销了,没有发票怎么报啊。

你去‘闲鱼’搜发票吧,上面有卖的,多买点、给我也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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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非法买卖发票的违法事实就这样发生于电商平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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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鱼网”作为近些年来风靡互联网的二手物品交易平台,使一人之“敝履”成为他人之“珍宝”,但是该平台在为他人创造便利的同时,也频频出现法律常识淡薄或图谋不轨的人借用该平台私相销售发票等违禁品的现象。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

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逐利是市场经济的本性,古往今来,诸多商业者靠着对利益的向往,凝结出公司的力量,创造出一个又一个经济发展史上的传奇故事;但是如果不加约束,商业者中就会出现“失德”乃至“违律”现象。随着互联网经济的发展,我国电子商务保持高速发展态势,根据商务部统计,2017年我国网络零售额达到7.18万亿元人民币,电子商务已经成为经济的重要增长点。但是,网络空间不是一个没有规矩的乌托邦,这个空间就是现实空间的映射,依靠网络自治已是乌托邦,行政与法律共治已成共识。

案情

回顾

王某

2018.1在闲鱼网发布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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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卡通发票,求购,保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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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静静等待买家出现

因发现有许多人经常为了发票报销而求购,王某遂在某地铁口寻得卖发票的人,在闲鱼网上成功交易了数次。此次王某花了1800元买了总面值6万元的北京市国家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600张,回到家就将贩卖帖发了出去。果然,过了一会就有人在网上问他怎么卖,“600张4800元”,对方同意后便约定在某地铁口见面交易。第二天双方见面后,王某拿着对方递过来的钞票便开始一人点发票,一人点钞票。其实公安机关已经关注王某有一段时间了,这次在地铁口把他逮个正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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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在看守所提讯嫌疑人时,嫌疑人留下了悔恨的泪水,他以为自己抱着侥幸心理买卖发票不会被发现,但是他没有料到法律绝不容许此类为了一己私利就实施危害税收征管行为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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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以该犯罪嫌疑人涉嫌非法出售发票罪向海淀法院提起公诉,后被海淀法院以其犯非法出售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多元共治创造电商新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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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的案例不是个案,事实上存在着大量利用电商平台监管漏洞实施非法出售发票行为的存在。经统计,自2017年1月至2018年5月,海淀检察院受理非法出售发票案与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案共119起,其中嫌疑人销售发票的手段涉及网络的共116起,涉网率97%。涉网案件中嫌疑人利用“闲鱼网”的共53起,占比约45.69%;利用“转转”网45起,占比约38.79%;利用“腾讯QQ”17起,占比约14.65%。由此可见网络空间特别是电商领域已成为出售发票类犯罪的重灾区。为了整治与管控违法犯罪行为的蔓延,海淀检察院分别向上述公司发出整改检察建议。近日,“闲鱼网”的管控主体公司——阿里巴巴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对海淀院的检察建议作出回应,其表示在收到海淀院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并转由“闲鱼网”运营主体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负责落实整改并回函:

1

加强闲鱼内部制度建设,确保对非法信息的监管,其采取“关键词库+图片库+人工审核”三层综合识别措施,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人工巡查、后台审核等措施,建立标准化的互联网违法信息管理措施

2

对发票类违规信息对字词异化方式进行跟踪研判、梳理,提升优化关键词库的有效识别率;同时丰富图片库素材,提升图片比对库的覆盖率

3

加强、完善对用户身份信息实名登记制度,排查信息缺漏情况,并对发布违法信息的用户根据其违规情节限制其发布权限、纳入黑名单、冻结账号等措施,对恶性行为实施分层管理

4 3

加强同公安机关的指导、通报、协同机制,并接受税务部门的监管指导,并进一步加强此类协同机制的运作,加强对违规商品信息的管控。经过整改,闲鱼网上非法出售发票的行为已经得到有效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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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说法

1

发票是税务机关控制税源,征收税款的重要依据,是国家监督经济活动,维护经济秩序,保护国家财产安全的重要手段,非法出售发票100份即触犯刑法,无论自己消费后合法取得的发票还是非法获取的发票;任何人都不能为谋私利铤而走险,法律的底线不可逾越,莫试探,试探必被擒。

2

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地,任何意图以销售违禁品为手段的牟利方式皆为短视之举,严重者还会受到刑罚处罚,到头皆为黄粱一梦。广大电商平台在创造经济发展的同时,应当放弃“躺着就能赚钱”的流量模式,摒弃技术中立忽视法律法规的心态,积极肩负起法律义务与社会责任,技术与内容监管双管齐下;同时应当同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构建起有效的协同处理机制,多方共治、良性互动,共同打击利用监管疏漏及铤而走险者,治理、优化网络环境,实现双赢。

3

广大群众也应加强法律意识,在日常消费时应当索要发票,对于现实及网络空间发现非法出售发票的行为应当积极向相关部门举报,共同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自身与国家的利益,这个治理过程离不开每一位个体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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