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柳林現多處違建 依法拆除至今未能落實

消費日報網河南訊 ( 張 丹 )近日,本網以《鄭州柳林驚現多處違法建築 相關部門依法執行拆除遇阻》為題,報道了鄭州柳林村驚現違建執法遇阻一事,引起社會強烈反響。各界人士紛紛痛斥違建歪風,發表意見和建議,呼籲相關部門繼續加大鐵腕拆違力度,拔除違建“毒瘤“,支持政府徹底整治這一亂象;相關部門單位也高度重視,表示將加大巡查力度,嚴厲整治私搭亂建等違法違規行為。

“前幾天,我在網上看到鄭州柳林村進行城中村改造私搭亂建、依法拆除遇阻的報道後,我感到很痛心。在這麼好的發展環境下,有些人為了自己的私利私搭亂建,真是太不應該了。咱們政府應該加大打擊力度,特別是要借這次媒體報道的強大輿論聲勢,趁熱打鐵,對這些違法違規現象要堅決打擊、不能手軟,為城中村建設創造好環境,老百姓都會支持的。”市民楊先生說。

鄭州柳林現多處違建 依法拆除至今未能落實

碧水金波溫泉商務會所旁違章建築(圖)

【探訪現場】 媒體關注反響強烈 違章建築仍未拆除

媒體的關注和報道,在市民、群眾中反響很大,尤其是沙門村、柳林村等城中村重點改造項目沿線的群眾深受觸動,他們有的到網上閱覽報道,有的向辦事處工作人員表示將主動配合拆違,以實際行動支持城中村改造項目建設。柳林村部分村民表示,以後這種違法違規的事兒我們絕對不幹,損人不利己,還顯得咱覺悟低。

8月26日,媒體再次來到村民所反映的三處違建地探訪。但令人遺憾的是,現場出現的仍然是這樣一種情景。在位於花園路與三全路向北約800米路西,碧水金波溫泉商務會所旁,三層約18間商鋪的違章建築。以及位於花園路與三全路向北約1000餘米路西柳林村村北路北邊,北環村路旁高壓線下承接的兩處違章建築內,未看到任何的拆違標識及通知,仍原貌未變,矗立其中。高壓線下的商戶們正在興高采烈的經營著自己的生意,此處人員十分密集,他們全然忽略了安全隱患的存在,若發生意外事故後果將不堪設想。

鄭州柳林現多處違建 依法拆除至今未能落實

高壓線下的違章建築(圖)

隨後,媒體又來到位於鄭州市花園路與天倫路交叉口向東約1000米處路北的商鋪,放眼望去,該商鋪門面幾乎租完。向深處走去,在該商鋪的後院,用簡易材質新搭建了名叫天倫路生活廣場的簡易門面房,作為商鋪對外出租,該簡易房對面而建兩排共70餘間 。

鄭州柳林現多處違建 依法拆除至今未能落實

天倫路商鋪院內新建違章建築宣傳彩頁(圖)

鄭州柳林現多處違建 依法拆除至今未能落實

花園路與天倫路交叉口向東約1000米處路北天倫路上違章建築(圖)

據在此處負責招商的人員透露:該商鋪是近期剛建的,和外邊的商鋪是一個老闆,共70間,每間約13平方米,設施一應俱全,正在火熱招商,目前已入駐的商戶已有三分之二,定於本月26日正式試營業,新入駐的商戶優惠多多。商戶無需提供任何的手續,只需交2000元的押金,就可營業,如果沒有營業執照,老闆(該商鋪承建者)會幫助辦理,說這裡不會被拆除,讓其放心租用。

“此房確實是違章建築,但可敬請放心入駐不會拆除,柳林村的違章建築多了,誰關注都沒用”,一位自稱是商鋪老闆如此說到。

村民劉師傅(音)對這些違建深惡痛絕,他憤慨地說,自家的兩間小平房常年漏雨,想改造卻一直審批不下來,“有權有勢的仗著有‘保護傘’蓋六層、七層都行,希望政府好好管管他們。”家住附近的李先生認為:“違法建築的存在與政府相關職能部門監管部門監管不力有關,要打贏拆違這場硬仗,不能雷聲大雨點小,必須先拆掉違法建築的後臺。”

【電話連線】違建拆除實有苦衷 ?完善手續利益驅動

鄭州柳林村驚現多處違章建築,村民多次向有關部門反映,多家媒體給予關注報道,至今仍違建依舊,且頂風續建,大有愈演愈烈之勢,被當地村民冠以“最牛違建”之稱?位於鄭州市花園路與天倫路交叉口向東約1000米處路北的商鋪,即使多次收到相關部門的處罰拆除通知,其利用各種方法多方阻撓,仍繼續擴建,且公開明目張膽招商。

自媒體關注報道後,本網不斷接到天倫路上商鋪承建方及家屬來電稱:“該建築屬於違章建築沒錯,現在正託人找關係向市規劃局及相關部門交罰款,材料已經遞上去了,交完罰款之後就沒事了,也不會將其拆除,再完善其他的手續就是,河南也曾有多家媒體多次關注過此事,不是也沒有執行嗎?你們還將此事反映給區委書記,唉!我也是有苦衷的,建房我投資了不少資金,此地是1985年通過村委承包的,至2018年合同到期,最初是建的魚塘,後來魚塘因水質遭到汙染,在2006年將其填平,2008年金水區儲備中心將此地圈佔至今未能得到賠償。後於2015年在此地上建了現在的商鋪,經營至今,你們得饒人處且饒人,希望本網不要再關注報道了!”

說起“最牛違建”,大家也會自然想到媒體曾在2013年8月份報道的北京人濟山莊4號樓樓頂覆蓋上千平方米的違建。該違法建築在歷時近一年後才終於拆除完畢。雖然拆違速度堪比“蝸牛速度”,但最終還是拆完了。

另據,南方都市報報道:江西南昌市在青雲譜區,該區公安分局一座臨時的二層辦公樓。2013年10月14日下午,這座“臨時”存在了二十年多年的建築,三下五除二地就被一輛鉤機給拆了,以致一位當地網友感嘆,“老大難老大難,老大重視就不難”。

近日,一位湯(姓)自稱是柳林村委員聯繫本網稱:“媒體報道的柳林村三處違章建築,實屬違建,到時候拆遷時,拆遷賠償款是開發商出的,國家沒有任何損失,所以不屬於套取政府拆遷補償款,天倫路上的商鋪承建者楊保平(音)是租用村裡的集體用地,租期幾十年呢!的確沒有任何手續,相關部門都知道此情況,這其中也有原因,他也實屬不易,希望媒體理解並不再關注報道。”

帶著眾多疑問,本網電話聯繫到楊保平(音)本人,而他介紹說,天倫路商鋪院內新建的簡易房商鋪,是自己將土地又承包給“別人”建的,與自己無關。

對此律師認為,違法建設之所以滋生蔓延,主要原因是受利益驅動。時下房地產價格居高不下,很多人看中了其中的鉅額利潤,不顧政府三令五申搶蓋違建,這些違法建築粗製濫造、建築材料不合格、消防通道缺乏、安全隱患很多,同時這些房屋沒有合法手續辦不了產權證,給社會帶來不穩定因素。政府強力拆違,不僅能夠有效防止有人跟風違建,也可以將許多安全隱患扼殺在搖籃中。

【相關部門】頂風違建依法拆除 民心所向大勢所趨

隨後,本網將此向鄭州市城鄉規劃局監察支隊瞭解情況,該局8月29日向本網做出瞭如下回復:

一、基本情況及所做工作:

(一)位於天倫路北側、中州大道西側,琥珀名城小區西,系楊保平於2015年5月起未經批准擅自在天倫路北側、中州大道西側,建設兩層鋼結構房屋一處,建築面積3131平方米,違反了《鄭州市城鄉規劃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之規定,系違法建設。

我執法人員已於2015年6月11日對該違法建設立案進行查處,並依法對當事人下達《責令停止建設決定書》(鄭城規)責停決字[2015]第402020號,責令其停止施工。

2015年6月16日,向市政府報送《關於拆除楊保平所建違法建設的請示》。

2015年6月19日,我局下達《關於及時拆除新增違法的決定》鄭城規法[2015]287號。

2015年6月24日,由金水區人民政府工作人員簽收,按照《鄭州市人大常委會關於違法建設查處工作的決議》(鄭人常〔2012〕36號)之規定轉交金水區人民政府組織拆除。

2015年12月4日,該案調查終結。

2016年1月25日,我局下達《行政處罰告知書》(鄭城規)罰告字〔2016〕1009號,並於2016年1月28日留置送達當事人。

2016年3月2日,我局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鄭城規)罰字〔2016〕1008號,並於2016年3月11日留置送達當事人。

2016年3月16日,我局下達《行政處罰催告書》(鄭城規)催告字〔2016〕1003號,並於2016年3月24日留置送達當事人。

2016年4月21日,我局下達《強制執行決定書》(鄭城規)強決字〔2016〕1020號,並於2016年5月5日送達當事人。

(二)位於金水區花園路與三全路交叉口向北約1000米路西,碧水金波溫泉會所旁柳林村民委員會於2016年6月未經批准擅自建設三層磚混結構一處,建築面積約360平方米。截止檢查時,主體已完工,已封頂,未封閉,處於停工狀態。用途:不詳。土地性質屬柳林村村民委員集體土地。我執法人員和辦事處工作人員於2016年8月23日下午到達現場檢查、勘驗、拍攝影像資料。

(三)位於金水區花園路與三全路交叉口向北約1200米路西,柳林村村北邊,村北環路北側高壓線下,由12家柳林村民於2008年合夥建設二層磚混結構房屋兩處,建築面積約 7140平方米,用途出租、商住。2016年6月樓頂加建一層彩板房,建築面積約:3570 平方米。用途:倉房。該地塊屬柳林村集體土地,2004年村委會租給該村12家村民使用。我執法人員和辦事處工作人員於2016年8月23日下午到達現場檢查、勘驗、拍攝影像資料。

二、處理意見:

問題(一)目前該案已調查處理完畢,按照《鄭州市城鄉規劃管理條例》第六十四條之規定,由金水區人民政府組織對該違法建設進行拆除。

問題(二)、(三)因柳林村已經列入城中村改造計劃,且該村拆遷工作已經啟動,建議隨柳林村城中村改造時一併拆除。

“依法強拆行動不僅讓群眾看到了政府的決心,更重要的是對頂風違建、暫停觀望的人具有強有力的震懾作用,許多人還在等著看政策的剛性和力度是不是能夠撼動違建,等著看政府敢不敢啃、啃不啃得動違建這塊硬骨頭,希望市、區政府及其相關部門繼續加大鐵腕拆違力度,用實實在在的成果讓老百姓看到政府的執政能力。”一位教師告訴本網。

對此,市城管局一名工作人員表示,“搞城中村改造是好事,但要嚴厲打擊打著環境改造、招商引資的牌子搞違法建設的鑽空子行為。”“城中村改造私搭亂建現象屢禁不止,已經形成一股‘歪風’,不僅嚴重影響了城市形象,而且損害了政府在群眾中的公信力。市委、市政府決定對城中村違法違規建築進行拆除、嚴肅處理,是民心所向、大勢所趨。”市政府法制辦的工作人員表示。

【透射現象】違章建築禁而不止 相關法規亟須完善

目前,違建現象在每個城市都客觀存在,也成為了社會“老大難”問題。看到如此多的“違建”,我們應該反思一下:為何許多“最牛違建”是媒體曝出來的,而不是職能部門主動發現的?而且媒體報道,也常常遭到違建既得利益者的威脅恐嚇和金錢誘惑。對於有權有勢,或權錢交易者,職能部門是一視同仁,執法如山,還是法外開恩?既得利益者“順勢拆違”,才能去除權勢意識與霸權思維對執法的對抗和干擾,而“最牛違建”也才不會再次出現。對於違建者不能因自身有困難和苦衷而置國家法規於不顧,如果所有的人都這樣做,那我們的社會將出現什麼樣的狀況?

“任何人不能因其違法而得利”,這句話當然適用於開發商、違建者和執法者,同時也適用於瀆職者。法律必須讓違法建設者無利可圖,也必須讓瀆職者承擔應有的法律責任,讓執法者感受法律追責上的威嚴,“最牛違建”瀆職者都要受到法律制約。

違章建築禁而不止,令人難以理解,同時也會對政府有關部門的公信力產生懷疑。違法建築就像羅馬古城牆一樣不是一日建起來的,這中間一定存在一定的聯繫,也存在一定的風險,留給人們深刻的反思,相關法規亟須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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