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永華:不能讓「綠色出行」製造新的資源浪費

2016年9月,共享單車第一次進入廣州,短短兩年內“野蠻生長”,無論是交通要道還是內街內巷,時常可見隨意堆放的共享單車。無序競投車輛引發了市場混亂,因過量投放、企業倒閉等問題,使街頭出現大量廢棄閒置的共享單車,據最新統計,廣州已有廢棄共享單車有30多萬輛,其清理回收是行業目前最為突出問題。(6月24日《廣州日報》)

共享單車的橫空出世,給很多城市居民出行帶來了很大便利,更有效緩解了“最後一公里”帶給人們的煩惱,人們在充分享受互聯網時代這一中國人“新發明”的同時,由共享單車“野蠻生長”帶來的困擾也隨之而來,故意損壞、亂停亂放、擠佔公共道路資源的問題尚未完全解決,一個更為現實的廢舊共享單車回收處置問題,又很快擺在了城市管理者的面前。實際上不只是在廣州,幾乎全國所有大中小城市,共享單車的數量都已處在“超額”狀態,無論走在那條街上,都能看到不少共享單車“橫七豎八”的躺在路邊,原本倡導綠色出行的共享單車,在不經意間就已經成了新的“街頭垃圾”。

按說,既然是企業投入運營的共享單車,在享受與效益回報的同時,也應當加強管理,除了規範停放減少道路資源佔用之外,對於損毀報廢的單車更應當及時維護和回收處理,然現實的情況卻是,共享單車企業目前還處在“燒錢”階段,非但不能產生相應的利益回報,不少實力較弱的企業也因競爭被淘汰出局,從而導致不少共享單車實際上處在“無主”狀態,這不僅帶來了新的資源浪費,單車“墳場”也有進一步擴大之勢。據統計,僅停在廣州街面上的廢棄共享單車就有30多萬輛,這也意味著廢棄共享單車擠佔了公共道路資源,成為新的“街頭垃圾”,更由於企業經營狀況等多種原因,如何將這些本身還具有財產價值的廢棄單車清理處置,也面臨著法律上的尷尬。

應當說,出於爭奪客戶和發揮市場競爭優勢,企業過量投放共享單車也是一項經營策略,但說到底,共享單車“野蠻生長”也與地方政府預判不足和法規相對滯後存在關聯。按照評估,從能夠通行的道路容量角度考慮,39萬~45萬輛的共享單車容量較為適宜,但實際上2017年廣州累計就已超過80萬輛共享單車,超出實際容納量的接近一倍,廣州如此,全國其他城市基本也是大同小異。隨處可見的共享單車,在遠遠超出客戶需求的同時,人們對共享單車的愛護和珍視心理也發生了很大變化,不僅舊的不用髒的不騎,甚至成了某些人發洩的“出氣筒”。

共享單車原本倡導的就是綠色健康出行,如今“車滿為患”,甚至出現了數百成千的“共享單車墳場”,這恐怕是包括政府和企業乃至所有人都不曾預料到的尷尬。想當年,曾作為結婚“三大件”之一的自行車,如今居然淪為“丟在街頭無人問”,甚至還要為清理這些流浪單車而納入政府的“議事日程”,這顯然也是一種發展的“煩惱”。我們在驚歎經濟快速發展和社會進步的同時,卻也應當從共享單車在短短兩年多的市場“過剩”教訓中引發思考。在筆者看來,作為行使社會公共管理的政府職能部門,首先應當用活大數據為企業做好服務與指導,尤其是要對本地市場需求做好充分的評估,健全和完善相應的預案機制,防止“物極必反”。

企業更應當從共享單車的“產能過剩”中吸取教訓,在互聯網高速發展乃至“物聯網”即將到來之時,觸網企業實行“開放式經營管理”勢在必行,依託甚至佔用公共道路、場地等資源無法避免,也迫使企業必須承擔更多的社會職責,其管理的觸角也必須向社會延伸,既不能以毀壞公共秩序的代價去服務公眾,更不能以理念正確而用非理性的經營方式給城市添亂。另外,物質文明提高不意味著素質文明就同步提升,城市居民應當對所有公共服務產品心存“憐憫”和珍惜。實際上共享單車在城市的過度投放,也與城市不少客戶的“野蠻使用”有直接關係,非文明的“綠色出行”換不來健康,只有行為文明伴隨著“綠色出行”,沒有共享單車“墳場”的城市才更加宜居、健康和美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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