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網訊 5月31日下午,北京市第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北京市查處非法客運若干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規定自7月1日起施行。
《規定》內容包含從事非法客運經營被執法部門處罰兩次以上的,由公安交管部門暫扣駕駛證。具體規定為:從事非法客運經營被執法部門處罰兩次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暫扣三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從事非法客運經營被執法部門處罰三次以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
此前據滴滴網約車從業人員透露,如果被執法部門處罰,滴滴平臺會根據處罰金額,在一定期限內給予報銷。此次《規定》針對非法客運車輛駕駛人員,增加了暫扣機動車駕駛證的行政處罰,這也表明立法機關希望通過增加非法運營的違法成本,來控制北京網約車的無序發展。
因果財經就將於7.1實施北京網約車新規相關詢問了滴滴相關工作人員,截至發稿時沒有收到回應。
閱讀更多 財經網精選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