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普法」女子離婚後竟背上300多萬前夫外債!她靠一招成功翻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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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普法」女子离婚后竟背上300多万前夫外债!她靠一招成功翻盘

結婚21年,徐麗還是和丈夫協議離婚了。婚姻失敗已是可悲,但她想不到還有還不完的債。

2015年開始,徐麗陸續接到法院的傳票——婚姻存續期間,丈夫在她不知情的情況下,借款14萬,加上另外四起借貸案,總共300多萬!

過去的1000多個日子裡,徐麗被五筆“夫妻共同債務”壓得無法喘息,獨自撫養兩個孩子,還連累著身邊親友為她間接還債。

離婚後成被告 丈夫還欠人14萬

1994年,徐麗(化名)和周董(化名)登記結婚,婚後育有兩個兒子。

2015年2月27日,兩人協議離婚。

“對女人來說,婚姻失敗已經是很悲哀的事了,可我沒想到離了婚還有還不完的債。”就在離婚後的第三個月,徐麗收到了一張法院傳票,因前夫周董與海峰(化名)民間借貸合同糾紛,徐麗被債權人作為共同被告告上了法庭,涉及借款14萬元。

按照《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二十四條規定,因該筆借款發生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應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徐麗需承擔共同還款責任。

而對這筆欠款,徐麗事先毫不知情。

原來,早在2009年,徐麗和周董因感情不和已經分居,因為考慮到孩子,一直維繫著名義上的夫妻關係。

雖然借款合同上只有周董一個人的簽名,法庭上,周董也稱對外舉債均用於自己炒股及彌補炒股的虧損,並未用於家庭生活,屬於個人債務;徐麗也遞交了社區及周董母親的證人證言,但法院認為現有證據不足以證明分居的事實,遂判決周董、徐麗共同歸還該筆借款。

三個月後再次接到法院傳票,還有300多萬共同債!

一審判決猶如晴天霹靂,讓徐麗欲哭無淚,但更令她意想不到的是,三個月後,徐麗再次收到法院傳票,被通知參與另外四起與周董有關的民間借貸糾紛案。

“本金加上利息,一共有300多萬,也不知道哪天又會收到法院的傳票,這麼多的債我這輩子也還不清!”作為一名銀行中層幹部,離婚後雖要獨自撫養兩個兒子,經濟還算能承受,但一想到以後都要揹負著這一筆筆糊塗債,徐麗無法接受。

一審判決後,徐麗開始走上維權之路。一年間,她跑了無數次的法院,身上的五個案子經歷了一審、二審、再審,結果均仍被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2016年8月,走投無路的徐麗向杭州市人民檢察院申請法律監督,請求檢察機關依法抗訴。

“根據當時的法律規定,要證明夫妻一方對外舉債為個人債務難度很大。因為很少有人會約定夫妻財產歸各自所有,更難以證明第三人知道這個約定。”承辦檢察官王籽佳如是說,“五個案子一共有三個債權人。其實債權人也認可徐麗對債務不知情,但為了保護自己的利益,通常會要求夫妻雙方共同承擔還款責任。”

自從惹上了官司,徐麗整個人都垮了,一直病退在家,工資基本上都被法院執行了,平時撫養兒子、看病吃藥都是靠母親和姐姐資助。

借款發生在離婚前,明顯超日常生活所需

“雖然之前也辦過很多夫妻共同債務的案子,但徐麗的經歷對我的觸動還是很大的,因法院判決而負債,不僅她和兒子要受影響,她身邊的親人都在間接為她還債。”

為了釐清事實,王籽佳對全案進行了細緻審查。她發現,從借款合意上看,徐麗作為銀行工作人員,如果家庭確實需要借款,完全可以通過銀行借到利息更低的錢款,無需向第三人高息借債,因此徐麗並無舉債之合意。

從用於日常生活的角度看,借款時間發生在離婚前一年半至離婚前一個月,短短一年半時間,在家庭無任何大額支出的情況下,周董對外舉債200多萬,明顯超出日常生活所需。

因此,案涉債務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明顯不合理。

2017年2月6日,杭州市檢察院對周董與海峰民間借貸合同糾紛案等5個案件提請浙江省檢察院抗訴。

2017年4月12日,浙江省檢察院對周董與海峰民間借貸合同糾紛一案向浙江省高院提出抗訴。

2018年1月3日,浙江省高院撤銷原判,改判由周董個人承擔案涉債務。在收到法院改判判決書的那一刻,徐麗頓感輕鬆,“我終於解脫了!”

15天后,也就是2018年1月18日,最高法關於夫妻共同債務的新解釋正式實施,其中第3條明確規定: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抗訴成功後,杭州市檢察機關對另外四個未抗訴的案件仍未放棄,一直努力促成雙方和解。在杭州中院的主持下,歷時三個多月,最終徐麗與債權人達成執行和解。

“王檢察官,真的太感謝了!我徹底和他兩清了!”前不久,王籽佳接到徐麗的電話,說她剛剛收到法院的執行終結裁定。也就是說,從今往後,她再也不需要承擔還款責任了。

至此,這場長達三年的“被負債”馬拉松,終於畫上了圓滿的句號。

「微普法」女子离婚后竟背上300多万前夫外债!她靠一招成功翻盘

王籽佳補充說——

現在最新司法解釋對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有了很大的變化,需要債權人舉證證明借款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其實也是提醒債權人以後在對外借債的時候如希望債務人夫妻償還,最好讓夫妻雙方簽字,這樣大家的權益都能得到有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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