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吳維舉、韓軍、王澤亞提起公訴

大方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吴维举、韩军、王泽亚提起公诉

大方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吴维举、韩军、王泽亚提起公诉

6月22日,大方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大方縣房屋徵收與補償局原局長吳維舉涉嫌受賄案,大方縣城鄉規劃局原副局長韓軍涉嫌受賄案,大方縣龍雲商貿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澤亞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大方縣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

被告人吳維舉在擔任大方縣房屋徵收與補償局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與韓軍、王澤亞共謀,在招商引資過程中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利用職務便利,與韓軍共謀,在工程款支付過程中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利用職務便利,在徵地拆遷、人事關係變動、工程款支付等過程中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

被告人吳維舉在擔任黃泥塘鎮副鎮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在工程發包、工程款支付過程中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

被告人吳維舉涉嫌受賄一案,數額特別巨大

,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被告人韓軍與吳維舉、王澤亞共謀,在吳維舉擔任大方縣房屋徵收與補償局局長期間,利用吳維舉職務便利,在招商引資過程中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與吳維舉共謀,利用吳維舉職務便利,在工程款支付過程中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

被告人韓軍在擔任大方縣金龍新區管委會規劃建設股股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在工程款撥付過程中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

被告人韓軍涉嫌受賄一案,數額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被告人王澤亞與韓軍、吳維舉共謀,利用吳維舉的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

追究其刑事責任。

對以上案件,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已分別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享有的訴訟權利,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依法保障了被告人各項訴訟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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