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幅1.3個百分點!結構性存款快速增長,中小銀行資金來源仍偏弱

增幅1.3個百分點!結構性存款快速增長,中小銀行資金來源仍偏弱

6月22日,穆迪投資者服務公司發表了結構性存款的研究報告,指出了中小型銀行在同業和理財監管壓力加強的情況下轉向結構性存款作為攬儲工具,從而對其盈利和風控能力構成壓力。

中國中小型銀行結構性存款的快速增長反映了其資金來源狀況承壓。與同業存單和理財產品類似,結構性存款為較不穩定的資金來源。結構性存款的成本與理財產品接近,略低於同業存單。然而,結構性存款的增長一定程度上以儲蓄和活期存款為代價,因而可能令銀行盈利能力受損。銀行的聲譽風險由於結構性存款的複雜性而升高,金融機構的相互關聯性風險也由此增加,原因是一些中小型銀行將衍生品投資委託給大型銀行。

資金來源結構轉向結構性存款

自2017 年,中國中小型銀行更多地利用結構性存款進行融資。2018 年5 月底,結構性存款在總資金來源的佔比從2017 年1 月底的3.7%增至5.6%,遠高於大型銀行同期增幅 (2.3%增至3.1%)。

2018 年結構性存款增長快速,1 至5 月結構性存款在總資金來源中的佔比增長了1.3 個百分點,而2017 年全年增幅為0.6 個百分點。

與此同時,中小型銀行其他多個資金來源渠道的規模有所縮減。

中小銀行已放緩同業存單發行。根據穆迪的測算,2018 年5 月底同業存單在總資金來源中的佔比從2017 年7 月底8.2%的峰值降至7.7%。

近幾年中國金融機構資產管理產品規模大幅增加,這提高了系統相互關聯性及其面臨的流動性及信用風險 (參閱2017 年7 月3 日發表的《抑制影子銀行活動的舉措利好銀行業但也帶來調整風險》和2018 年5 月16 日發表的《中國影子銀行季度監測報告》)。

由於監管規定趨嚴,中小銀行已控制表外理財產品發行規模。2017 年底銀行表外理財產品存量餘額下降了4%。另一方面,去年表內理財產品增長了24%。上述增幅部分受益於2017 年結構性存款的增長,原因是部分表內理財產品歸類為結構性存款。

中小銀行結構性存款增長反映其資金來源狀況承壓

穆迪認為結構性存款的增長部分反映了同業負債及理財產品的監管趨嚴。結構性存款增長還反映了因為 短期流動性及長期結構性因素的作用,中小型銀行的資金來源狀況面臨壓力。

2017 年中國監管機構(作為抑制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多措並舉全面監管的一部分) 加強了對銀行流動性管理、理財產品和同業負債使用的監管。在此背景下,結構性存款的推廣,以其更為定製化的收益結構3,為銀行吸引並留住客戶資金 (包括從到期表外理財產品釋放出來的資金以及可能從表內理財產品轉向結構性存款的資金) 提供了渠道。

結構性存款增長還反映了中小型銀行資金來源狀況持續承壓。短期內流動性仍偏緊,市場資金成本儘管年內有所趨穩但仍較高,因此銀行攬儲競爭更加激烈。

長期而言,銀行面臨非銀金融機構的競爭更為激烈(如貨幣市場基金等)。去年第二和第三季度,貨幣市場基金環比強勁增長超過20%。由於股市波動及貨幣市場基金收益提高,2018 年迄今貨幣市場基金增長加快,第一季度增幅為9%,較2017 年第四季度 7%的增幅有所增長。

結構性存款增加,中小銀行資金來源仍然偏弱

與同業存單和理財產品類似,結構性存款為較不穩定的資金來源。因此,銀行資金來源結構從同業存單和理財產品轉向結構性存款對資金來源和流動性風險並未產生實質性變化。

結構性存款的平均期限通常為3 至6個月,與同業存單相近,但比活期存款、同業負債和理財產品期限更長。

結構性存款的展期風險亦與同業存單等批發融資相近,原因是多數結構性存款針對企業客戶 (截至2018 年5 月中小型銀行向企業客戶銷售的結構性存款在總量中佔比為67%)。產品到期後,只有產品發行人繼續推出比較有吸引力的結構性存款活動,客戶才會將到期資金在該銀行進行再投資。反之,上述到期資金將流向提供更有競爭力的結構性存款的銀行。

儘管結構性存款受存款保險條例保護,但大部分餘額將高於存款保險限額人民幣50 萬元的償付上限,原因是結構性存款主要針對企業客戶。

結構性存款的成本與理財成本類似但略低於同業存單。另一方面,結構性產品的強勁增長以儲蓄和活期存款等成本較低的存款增長放緩為代價。2018 年1 至5 月,銀行結構性存款同比增長逾50%,而2018 年5 月活期存款同比增長放緩,從2017 年的兩位數增長降至7%。上述資金來源趨勢若持續,則銀行盈利將受損,原因是結構性存款在融資結構中佔比持續增長,其所需的成本將高於平均存款成本。

第三,結構性存款的累積也將令銀行合規和風控承壓。國內主流結構性存款大多將本金投資於定期存款,將所有或部分利息收益投向幾乎難以行權的深度價外期權。結構性存款更像市場風險有限的高收益存款產品。然而,考慮到中小型銀行的資金壓力,隨著結構性存款設計時更多地嵌入真正的衍生品結構 (具有較高收益目標),這將給儲戶、銀行或雙方帶來重大市場風險。

若銀行由於對手方未能履約或風險管理不足等原因未能履行結構性存款條款,也將給銀行帶來聲譽風險。

與傳統存款相比,設計及保留結構性存款頭寸需要更強的風險管理能力。部分無衍生品交易牌照的中小型銀行委託風險管理相對較強的大型銀行進行衍生品投資。這有助於減輕相關風險,但同時令金融機構相互關聯性風險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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