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寧縣2018年高中階段招生實施方案 附普通高中和中職學校招生計劃、省級示範高中定向招生名額分配表

怀宁县2018年高中阶段招生实施方案 附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招生计划、省级示范高中定向招生名额分配表

為全面貫徹《安徽省教育廳關於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皖教基[2018]21號)、《安徽省教育廳關於印發安徽省2018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皖教基[2018]9號)、安慶市教體局《關於印發安慶市2018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宜教體發〔2018〕7號)和《關於下達各縣(市)2018年普通高中招生計劃的通知》(教體基[2018]359號)精神,切實做好我縣2018年高中階段招生(以下簡稱“中招”)工作,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總體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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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堅持“普職協調、公平公正、規範有序”的原則,推進我縣初中學業水平考試、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和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改革,引導學校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質量,適應新高考改革和新課程改革的要求;著力源頭治理、過程公開、從嚴監管和嚴肅執紀,促進教育公平;推進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發展和普及有質量的高中階段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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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我縣初三畢業生數為5405人(比2017年增加81人),高中階段招生人數為5850人,比2017年增加670人。其中普通高中招生計劃3100人(各普通高中招生計劃見附件2),比2017年增加85人;中職招生計劃2750人,比2017年增加58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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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高中階段招生錄取工作

(一)進一步加強中等職業教育招生工作

1.加強領導,統籌協調招生

做好中職招生工作,是大力發展職業教育的基礎性環節。我縣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工作在縣教育局統一領導下組織實施,由各初級中學和中職學校共同落實。根據《安徽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18年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和培訓工作的通知》(皖教秘職成〔2018〕39號)要求,積極推進中等職業學校和普通高中統一錄取平臺建設,努力實現初中應屆畢業生報考中職學校全部實行網上報名、網上錄取。報名工作由畢業生所在初中學校統一組織,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

2.抓好宣傳,切實提高認識

針對當前社會、家長和學生對職業教育認識不足的實際,各職業學校要加大宣傳力度,創新宣傳形式,提高宣傳效果。各初中要加強職業啟蒙教育和政策宣傳,擴大職業教育影響力,增強職業教育吸引力。初中學校要做好畢業生志願填報的輔導工作,引導適合上職業學校的學生都能接受職業教育。市教育體育局改編出版的《初中生學業規劃指導(技術技能型人才方向)》,作為初中畢業生必學必讀的職業教育啟蒙地方教材,各初中學校必須安排3-5課時專門講授。

3.精心組織,確保錄取順利

各初中學校要建立起未參加中考的初中生生源追蹤制度,6月30日前,由各初中學校統一填寫未參加中考的學生名單和聯繫方式上報到縣教育局職成辦(郵箱:[email protected]),並動員他們回到職業學校就讀。縣教育局將中職招生任務同步分解落實到各初中學校,明確初中學校的責任和任務。

4.嚴肅紀律,規範招生行為

各校要嚴格按照省教育廳公佈的2018年中等職業學歷教育辦學資質清查結果實施招生。對不具備中等職業學歷教育辦學資質的學校和不具備中等職業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專業,一律不準招生。嚴禁不具備辦學資質的辦學機構在中等職業學校掛靠招生並註冊學生學籍;嚴禁中等職業學校“一校兩制”、為學生註冊“雙重”學籍;嚴禁中等職業學校虛報學籍或保留流失學生學籍;嚴禁利用虛假註冊學籍信息等手段冒領、套取國家助學金和免學費等資金;嚴禁弄虛作假,為非中職學歷教育的在校學生辦理中職學校學歷教育學籍;嚴禁初中學校或教師封鎖中職學校招生信息、干預學生填報、買賣生源。實行更加嚴格的招生紀律和辦學規矩,杜絕有償招生、中介參與招生等現象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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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普通高中招生

1.招生對象。2018年普通高中招生對象為參加省、市和學校統一組織的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考查和綜合素質評價,其結果達到普通高中招生錄取要求的應屆初中畢業生。

2.定向指標。按照省、市教育主管部門文件精神,今年我縣省示範性普通高中繼續按招生計劃的80%指標定向分解到初中學校,定向到校指標根據各初中實際就讀滿三年的畢業年級報考學生數按比例切塊分配(定向指標見附件3)。

享受省示範高中定向指標的考生須具備以下條件:2018年初中應屆畢業生、在學籍所在學校就讀滿三年、填報省示範高中定向招生志願、考生的學業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符合省示範高中錄取要求。資格審核按照懷教基函[2018]25號文件執行。

在外地完成義務教育,當年回戶籍所在地參加中考、在集中報名點報名的應屆考生,享受省示範性普通高中定向指標。其指標分配原則和辦法與省示範性普通高中指標到校生分配相同,即根據集中報名點報考人數、按照省示範性普通高中指標到校生的比例切塊分配。

根據《安徽省教育廳安徽省軍區政治部轉發教育部辦公廳總政治部幹部部關於進一步貫徹實施〈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辦法〉的通知》(皖教秘基〔2013〕57號)精神,現役軍人子女享受轉入初中省示範高中分配指標。

3. 嚴格執行招生計劃。公、民辦普通高中不得超計劃、超班額招生,不得招收普通高中最低錄取分數線以下的學生。公辦普通高中一律不得跨縣域招生。各普通高中嚴格按照縣教育局統一招生錄取結果為新生建籍。根據省教育廳要求,對擅自擴大招生計劃或自行錄取普通高中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下的考生,一律不予建立學籍,不發放普通高中畢業證書,對違規招生的學校將予以通報批評,取消其當年評先評優資格,是示範高中的,取消其示範高中稱號。

我縣在今年省級示範高中招生計劃中設立用於招收建檔立卡貧困戶子女的專項計劃。招生計劃共10名:懷寧中學4名,新安中學3名,高河中學3名。錄取辦法:根據中考考生志願,按照定向錄取和統招錄取的方法,省示範高中如果建檔立卡貧困戶子女錄取人數達到分配的專項計劃,不再降分錄取其他貧困戶子女。如果建檔立卡貧困戶子女被錄取人數不足,則在該校分數線基礎上下降20分補充錄取此類考生。如仍未錄滿,則不再補錄,招生計劃用於錄取其他考生。

我縣所有普通高中錄取通知書將加蓋“懷寧縣教育局基礎教育科”印章,沒有加蓋此印章的錄取通知書,一律無效。

縣域內的普通高中學生嚴禁借讀,各普通高中必須嚴格執行。已經正式錄取的學生,無故不到錄取學校報到,逾期視為主動放棄普通高中就學資格,招生學校不得為其申請建立學籍。

各學校要嚴格控制班額,不得實行大班額編班。

4.進一步規範民辦普通高中招生。根據省教育廳規定,民辦普通高中招生納入所在縣統一管理,其招生計劃和辦法由所在縣教育局批准。民辦普通高中統一招生計劃實行與當地公辦學校同等管理。民辦學校要劃定最低錄取分數線,原則上可在當地普通高中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下浮20分。

各民辦高中不得擅自擴大招生計劃或自行錄取當地教育主管部門劃定的普通高中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下的考生,出現此類情況,一律不予建立學籍,不予發放普通高中畢業證書。各校不得私自招收未經教育主管部門批准錄取或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新生。嚴禁買賣學籍,不得委託其他學校代為招生或為其他學校學生掛靠學籍,嚴禁以其他學校名義進行招生,嚴禁虛假、不實的招生宣傳,嚴禁欺騙、誤導學生的行為。市、縣教育主管部門將嚴格把關,規範招生行為,及時清除掛靠的學籍。

嚴禁民辦普通高中違規設立大班額班級,違規接收借讀學生和亂收費,對違反相關規定的學校,縣教育局將予以通報。民辦普通高中違規招生等受到省、市教育主管部門通報的,年檢一律作為不合格處理,限期整改,並按照省教育廳規定削減10%招生計劃,直至取消其下一年招生計劃。按照省教育廳要求,沒有取得辦學許可證的民辦普通高中(含籌設期間)不得參與招生。

各初中學校嚴禁向沒有在縣教育主管部門進行招生備案的外地民辦普通高中學校提供學生的基本信息,學校和教師不得組織學生赴外市報名;嚴禁初中學校教師干預或代替學生填報志願;嚴禁初中學校或教師在招生過程中向招生學校索要任何名義的經費或實物。不得為學生赴外市報名提供綜合素質評價、學業成績、學籍信息等證明材料。由於初中學校工作不力,導致流失學生出現入籍問題,由初中學校承擔責任。引起家長上訪的,由初中學校負責接訪和處理。

5.綜合素質評價。進一步推進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並將評價結果作為高中招生錄取的重要依據。各校應按《安徽省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指導意見》(教基〔2006〕10號)要求在初中學校面向全體學生全面開展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對全體初中畢業生進行綜合素質評定。在外地就讀的我縣戶口應屆考生由就讀學校提供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並加蓋當地縣級以上(含縣級)教育主管部門公章,報縣教育局審核彙總。具體工作安排按照懷教基函〔2018〕23號執行。

6.志願填報工作。今年我縣普通高中招生繼續實行知分填報志願,實行平行志願填報方式。在中考成績揭曉後,縣教育局按照招生計劃公佈一般普通高中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各省、市示範高中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根據考生志願填報情況確定),通知各校組織考生填報志願。今年普高招生繼續單獨使用《考生志願表》,招生學校共7所:省示範高中3所、市示範高中2所、民辦普通高中2所,每名考生可填報A、B、C、D共4個志願和服從志願。《考生志願表》必須由考生本人填寫,並且由家長簽名蓋章,填寫造成的失誤或錯誤由考生本人及其家長負責,各校上報志願必須認真核對,不得出現任何失誤。任何單位和個人無權干涉考生填報志願,志願表一經上報,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考生志願。

7.錄取方法。全縣普通高中錄取工作在縣高中階段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由縣教育招生考試中心、基教科、職成辦等科室共同完成。

普通高中錄取首先確定全縣普通高中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對達到相應報考條件的考生,按照考生成績、學校招生計劃數和考生志願,擇優錄取。錄取時每批次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按考生平行志願的順序依次逐個檢索投檔。錄取為省、市示範高中的考生和定向錄取的考生綜合素質評價等第必須達到2B2C以上。一般普通高中錄取的考生綜合素質評價等第原則上應達到4C以上。

錄取結束後,縣教育局將公佈普通高中招生計劃沒有完成的學校,未錄取的達線考生可參加補錄。招生計劃已完成的學校和已被普通高中學校錄取的考生,一律不得參加補錄。

8.鼓勵自主招生。為推進課程改革、促進創新人才培養和高中優質特色發展,支持各高中在一定範圍內開展自主招生。我縣2018年懷寧中學鳳鳴班面向全縣自主招生90人,納入該校總招生計劃。具體工作安排按照懷教基函[2018]19號文件執行。

9.中考政策性加分。根據省、市教育主管部門文件規定,符合以下條款之一的考生可享受政策性加分:

(1)《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辦法》所規定的加分對象和標準。即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在國內的子女在其中考成績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前款規定以外的僑眷在其中考成績基礎上增加5分投檔。(須提交戶口簿和縣僑辦證明材料);

(2)臺灣籍考生在其中考成績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須提交戶口簿和縣臺辦證明材料);

(3)烈士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績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須提交戶口簿和《烈士證》);

(4)少數民族考生在其中考成績基礎上增加5分投檔(須提交戶口簿和縣民族宗教事務局證明材料);

(5)援疆和援藏人員子女,在其中考成績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須提交戶口簿和縣級以上黨委組織部門證明)。

(6)現役軍人子女在其中考成績基礎上增加5分投檔(須提交師級以上政治部門出具的學生父母工作單位、崗位性質證明等材料)。

具體工作安排按照懷教基函〔2018〕24號執行。

10.建檔。報考普通高中的考生都必須建立考生檔案。檔案內容:①志願表(檔案封面);②畢業生登記表;③學籍管理與素質發展記錄冊;④《懷寧縣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登記表》;⑤中考准考證;⑥政策性加分申請表;⑦政策性加分證明材料複印件。今年普高招生仍然使用學生學籍管理檔案袋建檔,非統一的學籍管理檔案袋建檔材料一律拒收。報考普通高中學生都必須建立考生檔案,無檔案生一律不予錄取普通高中。

凡報考普通高中的所有考生檔案務於7月23日-25日上交縣教育局基礎教育科審驗,報考中職類和五年制大專考生建檔工作由縣教育招生考試中心負責。考生建檔登記表備註欄對歷屆生必須註明“歷屆生”字樣,資格審查由學校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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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強中招工作的領導與管理

(一)進一步加強對中招工作的統一領導和統籌協調。

縣教育局成立懷寧縣2018年高中階段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人員組成見附件1)。在高中階段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各有關職能科室分工協作,各負其責。基礎教育科和職成教辦分別負責普通高中和縣內中等職業學校錄取,教育招生考試中心負責中考考務及五年制高職、普通中專招生錄取工作,教研室負責中考網上閱卷,基礎教育科組織體育考試,現代教育技術中心組織理科實驗操作考試。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及時研究解決中招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制定工作方案,形成行政部門制定政策並監督執行的工作機制。

各高中階段學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制定高中階段招生方案,明確相關人員職責。

(二)切實加強對中招工作的宣傳。

全縣教育系統要加大對中招工作的宣傳力度。縣教育局建立健全中招宣傳機制,提高中招工作的透明度,及時全面地向社會公佈招生政策,爭取多方理解和支持。加大中職學校招生的宣傳力度,通過各種形式和渠道向每個考生和家長全面介紹中職學校的情況、招生計劃和就業情況,進一步引導學生報考職業學校。初中學校採取統一印製招生政策明白卡、招生政策諮詢會、致家長一封信、家長會等形式,明確告知學生和家長有關考試招生的政策,讓家長知曉凡報考普通高中必須參加全省統一考試,並按照招生政策和規定的招生程序錄取,方能取得普通高中學籍。各普通高中,包括示範高中,均無權錄取計劃和政策規定以外的學生。提醒學生和家長不要聽信個別學校虛假宣傳,以免造成不良後果。

(三)嚴肅中招工作紀律,堅決杜絕任何違規違紀行為。

要進一步規範招生制度,淨化招生環境,嚴禁強迫學生違背本人意願填寫志願,不得采取任何不正當的手段爭搶生源,不允許高中學校組織教師從事有償招生等違規違紀活動。各校務必嚴格執行招生計劃,嚴格控制班級學額。縣內普通高中校際之間不允許學生“借讀”,更不允許無視招生紀律,違反學籍管理規定,私自招收已被他校錄取的學生。省、市示範高中嚴禁在校內辦復讀班和安排復讀插班生。外地借讀生必須報經縣教育局基礎教育科批准,凡未經批准備案的,視為學校私自招收的無籍生。凡出現無籍生、空掛學籍或私自招收已被他校錄取的學生等招生和管理混亂現象的高中,一經發現並查實,按違反招生紀律論處,並嚴肅追究學校領導和當事人的責任,對個別情節嚴重者給予黨紀、政紀處分,特別嚴重者將移交司法部門處理。

(四)加強學籍管理。

要嚴格執行《安徽省教育廳關於進一步明確中小學學籍信息化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皖教秘基〔2017〕117號)有關要求,通過中小學電子學籍系統強化對普通高中招生的監管。要嚴格學籍管理規定和嚴格執行“籍隨人走、人籍一致”原則,學生入學後,原來已有學籍的,接收學校要通過學籍系統為學生轉接學籍,原來沒有學籍的,要為學生新建學籍;學生沒有到校報到入學的,學校不得通過招生程序將其學籍註冊成正式在校生,不允許存在掛靠學籍問題,不得招收人籍分離的借讀生和無學籍學生。今年省教育廳組織開發了中小學招生管理系統並與中小學學籍管理系統直接對接,自2018年秋季招生起在全省範圍內試運行通過中小學招生管理系統開展網上招生工作。普通高中招生完成錄取工作後統一將招生錄取名單導入中小學招生系統中。提醒學生和家長不要聽信個別學校虛假宣傳,不要輕易放棄學籍,以免造成不良後果。對因違反招生規定而產生的學籍不能註冊等問題,將嚴肅追究違規主體的責任。

各高中學校要按照省市學籍管理統一規定,及時採集2018年秋季新生學籍信息,通過學籍信息網絡化管理系統預審核後,於9月28日之前分別報送縣教育局基礎教育科和職成教辦。學籍上報要實行承諾制和公示制。

1附件1:

懷寧縣2018年高中階段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王江波

副組長:陳 新 楊善琦 陳金華 王一中 潘 偉

餘永康 何方應

成 員: 縣教育局各科室負責人

2附件2:

懷寧縣2018年普通高中和中職學校招生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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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附件3:

懷寧縣2018年省級示範高中定向招生名額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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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附件4:

懷寧縣2018年普通高中招生錄取辦法

1.錄取原則。普通高中錄取首先確定普通高中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對達到相應報考條件的考生,按照考生成績、招生計劃和考生志願,擇優錄取,錄取時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依照考生投檔順序位從高到低,按考生平行志願的順序依次逐個檢索投檔。

2.投檔方式。投檔前對考生依據下述排序依據進行多重排序,得到一個從高到低的考生投檔順序位,投檔時按投檔順序位,根據考生志願依次逐個檢索投檔。

今年我縣普通高中錄取繼續實行平行志願方式,首先對全縣考生依據成績排序,第一排序依據: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總成績(含體育考試、理科實驗操作考試成績、地理生物考試成績和政策性加分);第二排序依據:考試總分(不含政策性加分);第三排序依據:文化課總分(不含體育考試、理科實驗操作考試成績和政策性加分);第四排序依據:語數英學科總分;第五排序依據:語數英單科成績;第六排序依據:綜合素質評價等級,A等多者優先,如再相等,則B等多者優先,依此類推。

3.投檔順序。按投檔順序位,根據考生平行志願A、B、C、D順序和服從志願逐個檢索投檔。每所省示範高中招生計劃類型的投檔順序依次為定向生、統招生。

投檔過程:首先檢索該考生填報的A志願學校的招生計劃類型,如果該計劃未滿,即向A校投檔;如果該考生填報的A志願學校所有類型計劃已滿,則繼續檢索該考生填報的B志願學校。如果該考生填報的B志願學校計劃類型未滿,則向B志願學校投檔; 如果該考生填報的B志願學校計劃類型已滿,則向C校投檔;如果該考生填報的C志願學校所有類型計劃已滿,則向D志願學校投檔; 如果該考生填報的D志願學校計劃類型已滿,則檢索該考生服從志願。如果該考生服從志願計劃未滿,則向服從志願學校投檔;如果該考生服從志願計劃已滿,則該生返回投檔順序位。計算機繼續處理投檔順序位的下一位考生。

5附件5:

懷寧縣2018年普通高中招生檔案驗收

日程安排

7月23日上午:金拱初中 獨秀初中 秀山初中 平山初中

7月23日下午:江鎮初中 洪鋪初中 石牌初中 雷埠初中

7月24日上午:涼亭初中 茶嶺初中 月山初中 臘樹初中

7月24日下午:黃墩初中 黃龍初中 大窪初中 清河初中

7月25日上午:石鏡初中 高河初中 楓林初中 三祝初中

7月25日下午:小市初中 希望中學 育兒初中 振寧學校

怀宁县2018年高中阶段招生实施方案 附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招生计划、省级示范高中定向招生名额分配表

本文來源 / 獨秀懷寧

主 辦 / 中共懷寧縣委宣傳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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