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已經大行其道!

上個週末參加大學同學聚會,與多年沒見的恩師李老師閒聊了幾句。

今天早上非常意外地收到他電話,原來他希望我幫他介紹一個對象,談婚論嫁的。

我非常驚訝,他知不知道他自己已經75歲了!

離婚,已經大行其道!

他好像早就打好腹稿,早就預知我心裡的問題,亦或者是他習慣了提前做備課的功課。反正,我沒怎樣問,他就自動給我說的一清二楚。

他去年離婚了,是妻子首先提出離的。兒子們早已經成家,孫子們也長大了用不著勞煩他們老人家幫忙看管。他每月退休金也有一萬元左右,還有房子幾套,存款也有一百幾十萬。他不是家徒四壁,而是物質豐富。可惜精神生活空虛,夜晚靜悄悄,找個人說說話也沒有。所以他想找個人來陪伴過完餘下的日子。

離婚,已經大行其道!

他對女方的要求如下:

外貌:不要醜陋,看上去好模樣的。(明白,愛美之心人皆有之!)

性格:溫和的。(有首歌歌名是《我不醜我也很溫柔》?)

學歷:有點文化的。如果人品好,小學文化也可以。(千萬要上學!)

年齡:40歲左右最好,最大不要超過55歲。(55歲的女人再婚難啊!再婚只能大於80歲的男人?)

經濟:不要求對方是否有收入,但如果是退休了的必須有社保。(社保的重要性無處不在!)

其他:會照顧人的。

“最好女方是你認識的,知根知底的。”他補充了這點。“拜託你啦,老師這忙你一定要幫啊!”

離婚,已經大行其道!

掛下老師的電話,我暗自呵呵了。

老師他老人家怎麼那麼期待我來幫他啊?怎麼以為我是挺有能力當他紅娘呢?

現實生活中,聽到最多離婚事件的首當90後和80後。而這個40後在70多歲後才離婚真是特殊罕見事件啊。

老師他還真勇敢,不但敢於在老齡期離婚,還敢於親口託他學生來幫他明媒再娶。

看來,離婚已經不是什麼難堪的事情。相反,離婚已經大行其道了。

離婚,已經大行其道!

離婚如同結婚,是一樣的性質,都是兩個人共同面對的事情。只不過,結婚是兩人選擇在一起,彼此同心想長相依,共扶持。而離婚是兩人選擇不在一起,彼心此意貌合神離,盼早分飛。

好聚易,好散難。

離婚,已經大行其道!

人生畢竟短短百年,選擇真心與共、彼此同鳴的人在一起是這百年裡很重要的事情。也許年輕無知做出衝動的選擇,也許是年輕時過於臣服荷爾蒙,歲月悠悠之後,才真正懂得什麼是愛什麼是情,什麼人才合適自己。

看清楚自己所處的環境,看清楚自己的內心,向著自己的所想和盼望,如果想繼續守著婚姻城堡,那就堅定不移地守著吧!

否則,就勇敢地衝破婚姻牢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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