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已经大行其道!

上个周末参加大学同学聚会,与多年没见的恩师李老师闲聊了几句。

今天早上非常意外地收到他电话,原来他希望我帮他介绍一个对象,谈婚论嫁的。

我非常惊讶,他知不知道他自己已经75岁了!

离婚,已经大行其道!

他好像早就打好腹稿,早就预知我心里的问题,亦或者是他习惯了提前做备课的功课。反正,我没怎样问,他就自动给我说的一清二楚。

他去年离婚了,是妻子首先提出离的。儿子们早已经成家,孙子们也长大了用不着劳烦他们老人家帮忙看管。他每月退休金也有一万元左右,还有房子几套,存款也有一百几十万。他不是家徒四壁,而是物质丰富。可惜精神生活空虚,夜晚静悄悄,找个人说说话也没有。所以他想找个人来陪伴过完余下的日子。

离婚,已经大行其道!

他对女方的要求如下:

外貌:不要丑陋,看上去好模样的。(明白,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性格:温和的。(有首歌歌名是《我不丑我也很温柔》?)

学历:有点文化的。如果人品好,小学文化也可以。(千万要上学!)

年龄:40岁左右最好,最大不要超过55岁。(55岁的女人再婚难啊!再婚只能大于80岁的男人?)

经济:不要求对方是否有收入,但如果是退休了的必须有社保。(社保的重要性无处不在!)

其他:会照顾人的。

“最好女方是你认识的,知根知底的。”他补充了这点。“拜托你啦,老师这忙你一定要帮啊!”

离婚,已经大行其道!

挂下老师的电话,我暗自呵呵了。

老师他老人家怎么那么期待我来帮他啊?怎么以为我是挺有能力当他红娘呢?

现实生活中,听到最多离婚事件的首当90后和80后。而这个40后在70多岁后才离婚真是特殊罕见事件啊。

老师他还真勇敢,不但敢于在老龄期离婚,还敢于亲口托他学生来帮他明媒再娶。

看来,离婚已经不是什么难堪的事情。相反,离婚已经大行其道了。

离婚,已经大行其道!

离婚如同结婚,是一样的性质,都是两个人共同面对的事情。只不过,结婚是两人选择在一起,彼此同心想长相依,共扶持。而离婚是两人选择不在一起,彼心此意貌合神离,盼早分飞。

好聚易,好散难。

离婚,已经大行其道!

人生毕竟短短百年,选择真心与共、彼此同鸣的人在一起是这百年里很重要的事情。也许年轻无知做出冲动的选择,也许是年轻时过于臣服荷尔蒙,岁月悠悠之后,才真正懂得什么是爱什么是情,什么人才合适自己。

看清楚自己所处的环境,看清楚自己的内心,向着自己的所想和盼望,如果想继续守着婚姻城堡,那就坚定不移地守着吧!

否则,就勇敢地冲破婚姻牢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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