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寄宿制學校晚自習補貼被界定爲違規,到底上還是不上?

雲中白鶴飛

這是“課後服務後遺症”,也是“霸王條款”!

01 先來看看有關晚自習補貼的依據。

2017年3月,《關於做好中小學生課後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頒佈,對各地開展中小學生課後服務工作提出要求。《意見》指出,中小學課後服務內容是做作業、自主閱讀、體育、娛樂遊戲等,堅決防止將課後服務變相成為集體教學或“補課”,對參與課後服務的學校、單位和教師給予適當補助,嚴禁以課後服務名義亂收費。

上述《意見》有兩個不明確。1、開展服務的學校不夠明確,從服務內容來說,不準成為集體教學,主要內容是作業、閱讀、體育、娛樂,形同自習。哪些學校可以開展課後服務呢?沒有明確規定。2、服務收費也沒有明確。從費用上說,要求對參與課後服務的學校、單位和老師進行適當補助,又不準亂收費。但是收多少才不是亂收費呢?也沒有明確界定。

02 農村寄宿制學校晚自習應不應該納入課後服務範疇?

這一點我想不需要回答,完全應該。大家都知道,寄宿制學校老師工作時間更長,一般每天比走讀學校多三小時以上。城區走讀學生下午多上一節課,收取課後服務費,農村寄宿制學校學生那個時候在做什麼,是放羊嗎?不是,也是在老師的組織下參加活動。另外寄宿制學校晚上都要上晚自習,一般最少兩節課,學生“被服務“的時長更長,理所當然應該納入服務範圍。

農村老師是“後孃養的”,這幾年有所體現,縣城老師下到農村學校,叫支教,每年補助兩萬;農村教師到城裡學校換崗叫“交流”,一分錢補助也沒有。難道城區老師真的技高一籌高人一等,實際上並不一定。

現在城區學校每天多工作一節課45分鐘,有課後服務補助,而農村寄宿制學校每天多“服務”三個多小時,一分錢沒有,難道是“後孃養的”思維在繼續。

03 此項補貼不應該停。

將農村寄宿制學校晚自習補貼被視為違規,有信口開河、霸王條款之嫌。之所以叫停的原因,應該是有家長反應情況。某些領導就是這樣,當學生家長有一點不同意見,不知道耐心解釋,而是強行壓制,對內施壓。

部分人本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觀點,事越少越好的思想,圖清淨,怕麻煩。因而一刀切的禁止這禁止那。但另一方面,對於其他單位的政績任務,這也要求老師做,那也要求老師配合,註冊、下載、關注、測試、投票,可謂喪權失地,全面妥協。還有,部分人沒事攬事,要求老師到校外馬路護送學生,要求學校在校外池塘邊樹牌子,甚至要求老師當“池塘看管員”,學校成了無限責任公司,任何單位都可以對老師指手畫腳,老師成了義務配合員。

作為老師,我們不反對多做事,但做事要做的心氣順,該做就做,不該做就不做,該負責負責到底,不該負責的不要大包大攬。倘若某些人想要強行要損害老師利益,我們有理由要求此人一起體念自己佈置的相應工作。倘若自己都不願做的事,強行要求老師做,不是官僚主義又是什麼?


文軒閣

記得筆者讀書那時候,晚自習就是完成白天老師留的作業,剩餘時間就是複習和預習第二天要上的課,老師只是偶爾來管管紀律。如果有同學遇到不會的問題提問老師,也幫助同學解答下問題,是不上課的。但是近些年來,晚自習早已變了味了,晚自習基本和白天沒有什麼區別,變成上課了。


現在國家有規定義務教育階段取消早晚自習,其實國家這樣規定是為了減輕學生課業負擔。只有寄宿制學校需要安排教師管理好住校生晚上的自習,針對不住校的學生,放學後回家。為了方便管理,很多中小學學校都上晚自習,顯然違規。


那麼到底上還是不上呢?


既然是農村寄宿制學校,那麼我們就根據客觀來分析下。首先,一般農村的家長大多數都外出打工,也有可能是家長沒有時間、沒有精力或者沒有能力照顧孩子才送寄宿學校。不管是出於對孩子自身安全還是學習成績,家長肯定希望學校能夠多為孩子考慮。所以大多數家長也希望晚上上晚自習。


如果不上晚自習,對於吃住在學校的寄宿學生會有更多課餘時間以及晚上活動時間,有的學生為了打發時間會去網吧,有的學生有可能會接觸社會閒雜人員、黑社會、小混混等等情況,這絕不是危言聳聽。


總而言之,農村寄宿制學校上晚自習利大於弊,應該上。


決勝網

既然補貼違規,農村教師就應該堅決抵制上早晚自習!老師不上早晚自習引發的矛盾,應由規則制定者去解決。我們一節早晚自習10塊,居然還tmd違規!我是老師,鄭重宣佈:早晚自習咱不上了。


黑馬77036795

我小時候讀書,晚自習就是自己讀書、做作業,老師只是管理紀律,解答學生提出的問題,一般不“上課"。近些年來,晚自習早已名不副實,和白天的課沒有什麼區別,變成"上課"了。

出於減輕學生課業負擔,保證學生休息和自主學習的需要,教育行政部門規定,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不得上“晚自習”,只有寄宿制學校需要安排教師管理好住校生晚上的自習。

為了便於管理和提升質量,實際上大多數中小學都在上晚自習。不住校的學生,下晚自習後回家;住校的學生,下晚自習後回宿舍。大面積違規,也沒有被追究,有關規定形同虛設。

晚自習,一般每晚2至4小時。老師辛苦勞動了,就應該獲得報酬。有些學校將此納入績效考核,有些學校由自籌資金解決。後者其實是違規的,因為作為全額撥款的學校,是沒有“小金庫"的。

晚自習報酬一般以“節"計算,不同的學校標準不同,有的差距很大。有的一節幾元錢,有的可達數十元。

規定不上晚自習,學校又要求上晚自習,這是一對矛盾,但是基層教育部門往往默許,認為雖不合規,但合情合理。有關規定太原則、太籠統,又不符合學校工作實際,所以難以執行。


老韓閒聊

我想問,為什麼說寄宿制學校晚自習“補貼”違規,而不是說“晚自習 ”違規?

知道現在一間宿宿學校有多少灰色收入嗎?小賣部超過十萬一年收入,飯堂即使薄利,但每餐有過千甚至幾千人光顧,這筆賬算起來可不少呢,住宿費農村 250一個學期,這些錢每年剩餘的都不會少。可是隻會有人關心這些錢不能亂用,不能用在老師身上,有誰會關心老師做的工作是不是法律允許的範圍內的,沒有人會關心老師做的多餘的工作應不應該得到補貼。

農村學校的老師多年來一直都只是逆來順受,什麼晚自修呀,放學看路口,早讀課,還有中午空檔放晚學空檔,看飯堂都是額外的工作,從來沒有人提出過質疑說這些工作應不應該由老師來做,是否應該有相應的補貼,你提出的意見只會有人反駁說學校的工作不由老師來做由誰來做,老師收了工資包括在裡面。這我又想問一下,既然老師的工資包括這工作,為什麼領導每天不用上課或只上一節課,他們還要收職務補貼,工資不就應該包括在裡面了嗎?別說人家是領導,這也只是找藉口坑錢罷了。

晚自修這些活動本來就是名正言順的加班超時工作,竟然還有無良的人說補貼違規,現在晚自修是算地績效的,績效真的不算什麼,只是為學校領導增加收入的晃子,讓老師超時工作而不發補貼,還算進績效,那以前一直在發的現金都進貢給上級了,這舉措應該是某些人看上了這筆錢做的手腳 。

農村就算是最差的學校每年盈餘都有幾十萬,這些錢不用在超時工作上,他們寧願用在各方面的建設 ,因為建設是有回扣的,再清廉的時候,總會有不法的人做出不法的事,只是哪個層次的人做罷了。所以,與其說補貼違規,不如說晚自習違規,都別搞了,就象當年小學中午託管一元一天禁止收錢,然後學校取消中午託管,家長每月花 200元到校外託管一樣,都是自找的麻煩。

合法的補貼說成非法,非法的超時工作說成合法,一直都是教師最令人痛心疾首的。


君子19920306

應該上晚自習,上晚自習的教師不算額外加班,也不該收取一定的酬勞,因為晚自習是幾乎每一個寄宿學校都有的課程,你們的學校當然也不能例外!

深深體會了寄宿制學校教師的辛苦

“起得比雞還早,睡得比貓頭鷹還晚”,這是兩句常被用來形容中小學教師工作辛苦的順口溜。但是,放在三年前我還真體會不到它的意蘊。因為三年以前,我一直在一所偏遠學校工作,學生不多,也不是寄宿制,離家雖遠,但一下班就可以回家,倒也自得其樂。這種狀況持續了十多年。

2012年9月,我所在的偏遠學校合併進了現在這所全鎮最大的初中,那段相對悠閒的時光便一去不復返了。不僅僅是學校學生多了、白天工作量大了,而且這學校是寄宿制,早晨、晚上又“憑空”增加了大量輔導寄宿生自習課的工作量。

這樣的工作讓我很不適應,你想想,白天盡力工作一天後,誰不想晚上回家放鬆一下?另外,現在的中小學教師群體以中年教師為主,都上有老下有小,家庭負擔很重,誰不想晚上回家照顧一下老小?但是,這樣的想法在寄宿制學校要實現很難很難。因為,你得聽從學校安排,輪流輔導寄宿生的早晚自習,而且晚上有什麼事連班都不好調。

在我們學校,一般情況下晚自習要上到晚上8點半,早上6點20分開始上早自習。在其他寄宿制學校,工作量可能會更大些。一個老師要輔導早晚自習,不“起得比雞還早,睡得比貓頭鷹還晚”都無法勝任這樣的工作。

寄宿制學校是情況特殊,但學校卻沒有給老師們發過加班補助。也就是說,儘管老師們很辛苦,白天已經按照國家規定承擔了足夠的工作量,早晚自習輔導純粹是加班,卻領不到加班費。所以,我在寄宿制學校幹了一年就有點受不了了。我也曾問過一位在學校已經幹了近20年的同事是咋“熬”過來的,這樣一直“白乾”竟毫無怨言?那同事無奈地說:“這有啥辦法?誰叫咱就在這樣的學校工作呢?”

我就覺得納悶,老師們長期這樣起早貪黑地工作,難道校長不知道?為什麼就不能給老師們發點補助呢?所以,我便私下裡跟校長交流了一下,說出了我的疑惑。校長說:“誰不願意給老師們發加班補助?我也想。但是財務制度規定,不能用學校經費發放任何形式的補助,你可以問問其他寄宿制學校,看哪個學校給老師們發加班補助了。”我便跟幾個在其他縣區寄宿制學校工作的同學聯繫了一下,發現果然沒有幾所寄宿制學校給老師們發放早晚自習輔導補助,老師們輔導早晚自習大多在“白乾”,原因當然是因為“財務制度有規定”……

連續撰寫政協提案為寄宿制學校教師呼籲

瞭解到是財務制度不合理導致了寄宿制學校老師們既得加班又不能領補助的事實後,我便萌發了借用區政協提案解決這個弊端的想法。我除了是老師,另一層身份是區裡的第三屆政協委員,2012年當選的。我就想,何不在政協全會上提個提案,呼籲修改一下財務制度呢?

於是,2013年2月5日,我便在區政協三屆二次會議上提出了《關於允許給寄宿制學校教師發放加班補助的建議》。我的建議是,讓上級財務部門專門規定一條財務制度,不讓隨便發放各種補助的規定繼續保留,但應該根據實際情況允許寄宿制學校為老師們發放一點加班補助。因為老師們畢竟都在長年累月義務加班輔導早晚自習,這是事實,不屬於隨便發放。

汪重陽第二次向區政協提交的關於寄宿制學校教師補助的提案

但是,提案提交後,我等了一年也沒等來回復。到2014年年初,區政協三屆三次會議召開時,我專門問了一下區政協提案委員會的工作人員,關於那件提案的情況。工作人員說在討論這提案該不該立案時,考慮到機關財務制度不允許發放任何形式的補助,就是立案了也沒法讓承辦單位回覆,所以當時就沒立案。我一聽就很不高興,等了一年原來是沒立案,我得瞅機會繼續提。

因為我沒想到怎麼換角度提這問題才能讓提案委員會審查過關,所以那一次全會我就沒提這方面的提案。等到今年3月2日開幕的區政協三屆五次會議上,我便把《關於允許我區寄宿制學校給教師發放加班補助的建議》草案又拿了出來,請我所在的區政協文藝醫衛組委員們參考,看怎樣提這個問題合適。

換個什麼角度呢?正好區政協一位副主席來參加我們的小組討論,看了我的提案草案說:道理可以這樣講,延長了工作時間就得給加班費,《勞動法》有明文規定。但機關事業單位財務制度卻沒有發放“加班補助”的規定,所以仍然行不通。寄宿制學校有學生住校,衍生出一個學校放學老師下班走人後,誰來管理學生的問題,看來可以從配備足夠的生活老師人數這個角度出發提建議,這樣如果能實現也可以讓白天上課的老師解脫出來。

一語點醒夢中人,我趕緊再一次修改我的這項提案。最後改成了《關於為寄宿制學校配備足量生活老師,推進我區教育質量提升的建議》,並把提案交到了區政協提案委員會,順利通過了審查。

問題解決依然遙遙無期

審查通過後,我對這件提案的辦理充滿了希望。

6月30日,我正在其他學校緊張評改學生期末聯考試卷,我們學校的校長給我打電話了,說區教體局承辦了上述提案,區教體局人事股說我們學校按現有編制不缺編,不用配備生活教師。

我一聽就頭疼不已,政協委員的提案,是最怕本人的“頂頭上司”機關承辦的。因為這樣一來,問題不管怎樣解決,委員都難以對直接領導說“不”。

7月2日,在緊張的期末考試、評卷結束後,我專門到區教體局去了一趟。在教體局人事股,我首先對股長說這個提案不是給領導出難題,而是基層調研中確確實實發現的問題。股長說理解,並說核算了一下,我們學校不缺編。我問怎麼不缺編,他說連上已經內退在家的好幾個學校老領導,就不缺編了。

我一聽明白了,我們學校是4所學校合併的新學校,原來單位各有幾個體弱多病、接近退休的老領導在家休養,如果讓他們到學校來上課、輔導學生晚自習,在職教師當能減輕很多工作量。可是這個現實嗎?那也太不人性化了吧?

另外,股長說現在已經按標準給我們學校配備了足夠的宿舍管理員——每200個住校生配1名宿管員,現在教師編制普遍緊缺,增加人員是不可能的事兒,因為其他農村寄宿制學校都不存在配備足量生活教師的情況。

夜已深,教室裡燈火通明,汪重陽還在輔導學生自習

我們學校有五六百名住校生,三個宿管員能管理好五六百名學生的學習生活嗎?每天下午5點半放學後,如果老師們全部離校回家,到晚上10點才熄燈睡覺,這期間的學生安全誰來保證?學習誰來監管?看來,我們寄宿制學校老師想要擺脫早晚自習的“束縛”一時還是難以實現的事情。

我說,教體局就不能協調一下財政部門,修改一下財務制度,允許給超負荷工作的老師發點補助?既然人員不能增加,寄宿制學校不能取消,也不能讓老師一直“白乾活”吧?股長說,教體局即使提出來修改財務制度,區財政部門也不會修改,因為他們也沒有這個權力,這是全國推行的制度。

我說,這個問題總不能一直在這放著不解決吧?我可真是感受到寄宿制學校教師的職業倦怠了呀,這可不是小問題,讓老師們一直義務奉獻下去,這也太說不過去了。股長點點頭說知道這事兒,但教體局確實無法解決這個問題。我頓時鬱悶到了極點,這算什麼事兒?明擺著的問題,老師們不得不加班,卻拿不到加班補助。如果是一年兩年都能說得過去,可是十年、二十年、三十年,老師們若一直在寄宿制學校工作,就得一直義務奉獻,這還是“以人為本”嗎?

最後股長說,你要是實在不滿意這個答覆,就別籤“滿意”,籤個“基本滿意”吧,我們也好給區政協有個答覆。我能怎麼辦?我總不能讓頂頭上司為難吧?教體局也難以解決這個問題。對於這個問題,我只有如實記錄下來,以期讓更多的人知道,或許忽然一天就解決了吧。我還會繼續呼籲……


聽聽好歌

其實對大部分農村的孩子來說,晚上有人幫忙看管學習真的太重要了,父母不懂,爺爺奶奶不懂,作業完成到什麼程度,完成的質量如何,自己沒有判斷,所以如果有人幫忙看管,那自然是好事!

晚自習的補貼,老師得到的那部分加班費肯定是來自於學生上交的費用,到底是補貼違規,還是上自習違規,這是個死循環,難解的題型!

教育的問題,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不同的家庭觀念不一樣,資金儲備不一樣,得出的結論也不一樣,行動方案也不一樣,任何一方在過程中瞎評判都沒有意義!

整個環境的改變,需要太多人的努力,個體還是自己的孩子自己上心吧!


九鬥學生心理

這個問題的癥結在於制度設計的不合理。

1、農村寄宿制學校由於有大量的住校生,為了便於管理,防範安全事故,在就寢前這一段時間,必須對學生加強管理,組織學生在教室自習。這就需要教師到現場管理、輔導。但是八小時之外屬於教師的休息時間,自習管理就成了加班,適當補助加班費是理所當然的事情。可是在沒有政策配套的情況下,發給補助,就成了亂髮津補貼,踩了紀律的紅線;不發補助,又沒有人願意去管理學生,這其實就一個灰色地帶。

2、不準組織學生上自習的初衷是為了給學生減負,但是這個規定沒有充分考慮農村學校的實際,農村寄宿制學校有大量的留守學生是住校生,在學校早晚時候需要教師加強管理照顧,自習不上是不行的。一旦出了安全責任事故,學校所花的錢遠遠不止那點可憐的加班補貼。

3、還好,現在教育部已經出臺了課外購買託管服務的文件,一些地方也先先後後出臺了加班費發放文件,相信這個事情很快就能解決。


閒看流雲

一般農村的家長大都外出務工,送寄宿學校也是希望老師全方位的為孩子考慮,照顧孩子。還有一種原因是因為自己沒有時間或者沒有能力來照顧。

從下午放學到睡覺的時間,至少有5個小時,這個時間孩子如何安排,安全怎麼保障,大家有沒有想過什麼方法呢?這麼長的時間都是需要成人,需要老師去組織、去安排來完成的。如果放任孩子自己管理自己,那真是讓人“忐忑不安”了。

如果這麼長的時間沒有人管,孩子的學習和安全何以得保障。如果要老師來管理,已經超出了老師8小時工作外,這就是另外給老師增加工作量。而且,管理這麼多熊孩子,不僅僅是腦力活,也是體力活。

超出老師的工作時間而加班,就應該給加班費,而且是老師休息時間,就應該按老師的勞動給出相應的報酬。而不是每次帶完課,不鹹不淡的給“5元代課費”。“5元代課費”都幾十年了吧?物價都翻了很多翻了吧?為什麼老師的報酬就是不漲,反而還說不合理。

你以為老師喜歡帶啊?更多的老師更願意休息,家裡孩子老人也是要照顧的。怎麼總是讓人擠奶,不讓人吃草?要不,學校就取消晚自習,誰願意上誰上?


槿妍寫話

我所在的學校就是村級九年一貫制寄宿制學校,學生家住的分散,有近有遠,中午都在學校吃飯,下午放學家近的父母接回去或自己回家,遠的住學校,週末回家。住宿免費,吃飯學生每月交260,學期末教育局撥款,每名住宿生可以領到500多補助。初中學生住宿會上早自習,第八節,晚自習倆小時,學校不收費用,但上自習看護的老師要講解練習冊,看護學生寫作業,老師屬於加班,一次學校補助30元,一月約120元,解決老師因上晚自習在學校的伙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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