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看看,7月1日後建築面積計算規則已改變

日前,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會同省國土、測繪、人防和消防等部門,聯合制定發佈了浙江省工程建設標準《建築工程建築面積計算和竣工綜合測量技術規程》,對建築面積的計算規則,作出新的規定。

該標準將於2018年7月1日起施行。自施行之日起浙江新出讓(或劃撥)的國有建設用地上的建築工程建築面積計算執行該標準。也就是說,以土地出讓時間為準,實行“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

大家都看看,7月1日後建築面積計算規則已改變

----------------陽臺按1/2計算建築面積--------------

陽臺是提升居住品質的重要空間,《標準》規定住宅套內的陽臺不論封閉與否,均按其圍護結構或圍護設施的外圍水平投影面積的1/2計算建築面積。同時,為防止開發企業以陽臺名義“偷”面積,《標準》規定按1/2計算後的單套住宅陽臺佔該套住宅套內建築面積(不含陽臺)比值超過7%的,超過部分按全面積計算。


-----------------鼓勵建設“設備平臺”------------------

為保障住宅今後設備升級空間,《標準》規定套內建築面積(不含陽臺)70.00㎡以下的住宅套型,其與室內不相通的有頂蓋的室外設備平臺累計水平投影面積小於3.00㎡的,或70.00㎡及以上的住宅套型,其與室內不相通的有頂蓋的室外設備平臺累計水平投影面積小於5.00㎡的,不計入建築面積,超過前述規定部分按水平投影計算全面積。


------------建築保溫層不計入建築面積--------------

為鼓勵開發企業做好建築節能工作,《標準》規定建築保溫層不計入建築面積。


《標準》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統一了建築工程竣工階段的規劃、綠地、用地、消防、人防和地下管線的測量內容和技術要求,為全省全面推進建築工程“竣工測驗合一”改革奠定了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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