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吶」尤溪一男子醉駕,讓兄長頂包……卻牽出案中案!

「天呐」尤溪一男子醉驾,让兄长顶包……却牵出案中案!

「天呐」尤溪一男子醉驾,让兄长顶包……却牵出案中案!

法網恢恢 疏而不漏

「天呐」尤溪一男子醉驾,让兄长顶包……却牵出案中案!

男子楊某乙醉駕受傷後讓其兄長頂包,結果又被警方查出盜砍林木。日前,德化法院數罪併罰,判處楊某乙有期徒刑3年2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3.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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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通知楊某到案配合調查,經查發現受傷男子名為楊某乙,楊某是其哥哥,楊某乙在2015年因盜砍林木被網上追逃,家屬為幫助其躲避公安機關偵查虛報身份信息,讓哥哥出面頂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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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楊某乙到案,承認其就是當時醉駕受傷的男子,因是網上在逃人員,兄長出面謊報身份信息以幫助其躲避偵查。楊某乙在2015年10月,應楊某丙召集到德化縣大張溪林場砍伐“黑樟絲”,並賣與葉某。楊某乙負責召集搬運工人、現場望風,同時也參與了搬運。一行人砍伐了2株屬國家Ⅱ級重點保護野生植物——“黑樟絲”,立木蓄積計2.3982立方米。在搬運木頭的過程中,其違法行為被當地的護林員發現,楊某乙趁亂逃跑,被德化縣警方列為網上在逃人員。

法官提醒

涉案“黑樟絲”系蝶形花科紅豆屬中的紅豆樹,屬國家Ⅱ級重點保護野生植物。《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條規定,違反國家規定,非法採伐、毀壞珍貴樹木或者國家重點保護的其他植物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破壞森林資源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規定,非法採伐珍貴樹木2立方米以上屬於非法採伐、毀壞珍貴樹木行為“情節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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