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勝利油田分公司員工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 經羣衆舉報後被查

和訊網消息 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勝利油田分公司勝利採油廠坨三站政治指導員閆志孝,利用職務便利,受賄191萬元,同時還有494萬元財產來源不明。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並罰款50萬元。

中石化胜利油田分公司员工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经群众举报后被查

收受賄賂191萬

閆志孝於1995年9月到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勝利油田分公司勝利採油廠參加工作,於1996年7月29日經中共勝利採油廠委員會組織科聘任為坨三聯合站政治指導員,屬基層隊管理崗位,對人、財、物的使用進行監督,負責坨三聯合站的輕烴銷售工作。

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勝利油田分公司隸屬於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原系全民所有制,後於2000年2月25日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名稱為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至2016年,閆志孝在擔任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勝利油田分公司勝利採油廠坨三站指導員期間,在負責輕烴銷售管理工作中,利用職務便利,安排袁永泉、邢某等人採用的給流量計斷電的方式,多次在額定噸數外多給陳某放輕烴,為輕烴採購商陳某謀取利益,並多次收受陳某賄賂的現金共計191.79萬元。

494萬財產來源不明

東營市東營區人民檢察院在對閆志孝涉嫌受賄案件偵查過程中查明,閆志孝及其妻子孫某名下共有銀行存款657.46萬元人民幣,加上其家庭開支246.72萬元人民幣,其家庭財產總額為904.18萬元人民幣,減去閆志孝家庭合法收入187.97萬元人民幣,扣除已認定其受賄犯罪的金額191.79萬元人民幣,以及其能夠說明來源的孫某、閆志孝名下父母存款30萬元人民幣,其餘494.42萬元人民幣閆志孝不能說明合法來源。

值得注意的是,本案系經群眾舉報發現,東營市東營區人民檢察院經初查發現閆志孝家庭財產明顯超過其合法收入,數額巨大。

2017年2月16日,東營市東營區人民檢察院偵查人員將閆志孝帶回,閆志孝歸案後如實供述了所犯受賄罪的犯罪事實,對其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的犯罪事實亦予以認可。

2017年10月12日,閆志孝親屬代其將受賄涉案款191.79萬元、鉅額財產來源不明涉案款494.42萬元交至東營市東營區人民檢察院。

法院認為,被告人閆志孝作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收受他人賄賂191.79萬元,數額巨大,行為構成受賄罪;其家庭財產、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共計494.42萬元,數額巨大,行為構成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

最終,法院判決如下:

一、被告人閆志孝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犯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八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

二、扣押於偵查機關的違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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