瀘州主城區居民用氣擬調整 每月增加氣費8.8元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四川省發展改革委《關於理順居民用氣門站價格的通知》,為及時疏導天然氣供氣成本上漲矛盾,保障我市供氣穩定,根據《政府制定價格行為規則》,《瀘州市主城區居民用氣價格調整方案(徵求意見稿)》從即日起到8月9日通過網絡等渠道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擬對居民用氣銷售價格進行調整。

泸州主城区居民用气拟调整 每月增加气费8.8元

按照國家關於推進價格形成機制改革的總體要求,為進一步深化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國家發展改革委、四川省發展改革委先後印發了《關於理順居民用氣門站價格的通知》,要求“從2018年6月10號起,調整在我省境內的所有天然氣生產銷售單位(包括中石油、中石化在川單位)供城鎮燃氣經營企業居民用氣門站價格和管理方式。

市發展和改革委價格管理科科長傅智泉告訴記者,四川省天然氣的供氣價格會調整為1.54元/立方米,比沒有調之前的天然氣供氣價格調高了大約0.23元/立方米,並且居民用氣供氣價格的管理方式實現了與非居民用氣供氣價格管理方式的並軌,都實行基準門站價格管理。

根據我市居民生活用氣銷售價格與上游供氣價格聯動機制,測算得出居民用氣銷售價格調整額度為每立方米0.26元。為體現適度從緊,公平負擔原則,切實減輕氣價上調對居民生活的影響,由燃氣企業承擔和消化上漲成本每立方米0.04元,即居民生活用氣第一階梯只順價上調每立方米0.22元,現行氣價由每立方米1.93元疏導至2.15元。

傅智泉說,按我市現有階梯價格制度規定的第一檔氣量為例測算家庭支出的影響,現在我們瀘州主城區居民生活用氣的第一檔方量是每年480方,也就說一個月是40方,按照調價金額測算,如果一個家庭把第一檔氣量每個月剛剛用完,那麼這個家庭每個月增加支出就只有8.8元。

同時,按照省發展改革委《關於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氣階梯價格制度的意見》文件要求,居民用氣第二檔、第三檔價格按照與第一檔價格1:1.2:1.5的比例分別調整為每立方米2.58元、3.23元,合表居民用戶以及學校、養老福利機構等執行居民生活用氣價格的非居民用戶,其天然氣銷售價格均按與居民階梯第一檔氣價標準1:1.1的比價制定,即按每立方米2.37元執行。調整後的居民用氣銷售價格擬從9月抄見氣量起執行,現行階梯價格制度其他相關規定均保持不變。

此外,為確保主城區低收入群體基本生活水平不因價格調整而降低,市發展改革委將報請市政府同意,提高主城區低保戶現行天然氣價格補貼標準。

據瞭解,《瀘州市主城區居民用氣價格調整方案(徵求意見稿)》從即日起到8月9號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若有意見,可撥打瀘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價格管理科電話3111948,或是發送電子郵件至郵箱[email protected]進行聯繫並告知市發改委。

記者 熊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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